北斗溪镇实施新建建筑外观花瑶风貌特色装饰的规划

发布时间: 2026-01-06 19:15 信息来源:溆浦县北斗溪镇

为深入贯彻落实北斗溪镇文旅融合发展方针,充分挖掘花瑶文化资源,彰显“生态+文化”特色,根据北斗溪镇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决议,结合当前群众需求与时代发展,特制定本方案。通过精细化、规范化的风貌管控,将花瑶文化元素深度融入新建建筑中,打造兼具民族特色与现代功能的建筑景观,助力北斗溪镇建设成为全国知名的民俗旅游示范镇。

一、实行花瑶风貌特色装饰的意义

花瑶文化是溆浦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建筑风格以木雕、彩绘、翘角等元素为特色,具有极高的艺术价值与辨识度。北斗溪镇作为“湖南省特色文旅小镇”,需通过统一风貌提升游客体验,强化“花瑶风情”品牌形象。花瑶建筑注重与自然环境的融合,采用本土材料与工艺,符合北斗溪镇“生态优先”的发展理念。    

二、实施范围与时间

    区域范围:坪溪、茅坡、油垅、华荣、光明村沿二都河及主干道可视范围内,其他村新建建筑倡导执行,鼓励结合本村特色灵活调整。

实施时间:2025年3月1日起长期执行。

三、花瑶风貌建筑标准

木结构建筑:屋顶采用小青瓦或黑色压光钢瓦,屋脊采用五色脊花,两端设翘角,脊身刷白漆,边缘以花瑶传统云纹装饰。墙体封檐板需刷清漆保留原木纹理,窗框采用镂空雕花工艺等。

砖混结构建筑:1、外墙以木饰面为主体的建筑;整体风格以徽式为主,融合花瑶元素。屋顶采用小青瓦或黑色压光钢瓦,屋脊采用五色脊花、脊身刷白、包含翘角、封檐板、吊挂、花格等花瑶元素。墙体以木饰面为主,木饰面需刷清漆保留原木纹理,窗框、门楣等需采用红褐色、青灰色。屋檐边角线需采用红褐色、青灰色。2、外墙以白色喷砂为主体的建筑;整体风格以徽式为主,融合花瑶元素。屋顶采用小青瓦或黑色压光钢瓦,屋脊采用五色脊花,包含翘角、封檐板、吊挂、花格等花瑶元素。墙体以白色喷砂为主,喷砂面切出横向黑色线条,墙裙采用大块仿青砖贴面(高度不低于80厘米),窗框、门楣等需采用红褐色、青灰色。屋檐边角线需采用白色。3、外墙以以腻子粉打底为主体的建筑;整体风格以徽式为主,融合花瑶元素。屋顶采用小青瓦或黑色压光钢瓦,屋脊采用五色脊花,脊身刷白,包含翘角、封檐板、吊挂、花格等花瑶元素。墙体以腻子粉打底为主,墙裙采用仿青砖贴面(高度不低于80厘米),窗框、门楣等需采用红褐色、青灰色,屋檐边角线需采用红褐色。

以上建筑具体风貌可参照附图所示,整体色调需与附图建筑标准相一致。

四、具体措施与流程

(1)新建建筑严格按程序办理,办理手续前与镇村建设部门签订《建房承诺书》并交建设规划达标责任金壹万元至指定账户。凭责任金票据,上规委会。建筑完工后向镇村建设部门申请验收,待验收合格后十日内全额退还建设规划达标责任金。(2)如不愿签订《建房承诺书》或不愿交纳建设规划达标责任金,北斗溪镇规划委员会不予通过并不得办理相关手续。强行建房的,按相关政策严肃处理。(3)新建建筑必须手续齐全后方可动工修建,施工过程由镇执法大队联合镇村建设部门监督,确保每月至少1次现场巡查,重点检查工艺材料、建筑风貌、安全生产等。(4)主体建筑完工后验收,屋顶要确保瓦面无破损,脊花色彩均匀,翘角角度一致。墙面要确保喷绘无褪色,雕花完整无裂缝,仿青砖墙裙无脱落。(5)修建的偏房、围墙(围栏)等其他设施均要符合花瑶特色,否则以违规违章建筑处理。(6)未按规定施工的,镇执法大队责令停工并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镇自然资源所不予发放不动产权证明及相关证件,风貌改造押金不予退还。


初审:吴坤 复审:钟京朋 终审:凌亦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