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建设,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实现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0年版)》,《溆浦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溆应急发〔2023〕1号),以及国务院、省人民政府、省应急管理厅、市县两级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执法等一系列文件精神的要求,按照“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的原则,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两丫坪镇2023年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按照安全生产工作“三个必须”原则,严格落实分类分级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和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大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巩固我镇市级示范乡镇成果,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督促安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一般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与职业病的发生,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计划重点
执法检查辖区内所有合法经营重点单位: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工贸领域企业、综合监管单位等21家。
烟花爆竹:向杜华烟花爆竹专店、宋克健烟花爆竹专店、米求庆烟花爆竹专店、陈世金烟花爆竹专店、徐文远烟花爆竹专店、贺显攀烟花爆竹专店、刘仕勇烟花爆竹专店、戴英彪烟花爆竹专店
危险化学品:荷花加油站
综合监管单位:
文教卫:镇中学、镇中心小学、爱君儿幼儿园、镇中心卫生院
其它行业:两丫坪中民液化气配送点、两丫坪惠民液化气配送点、岩鹰电站、顿脚水电站、黄金电站,对停产企业每半年进行一次巡查
三、检查内容
(一)对生产经营单位组织管理的检查:
1.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以及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审批或备案情况;
2.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及其有关台账登记情况;
3.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
4.从业人员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情况;
5.从业人员接受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作业场所(岗位)职业危害告知和应急处置管理情况;
6.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监控评估情况;
7.依法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参加工伤保险、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或足额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等情况;
8.检查合同是否存在将项目或设备、场所发包或租赁给不具备安全条件资格、资质的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交叉作业是否明确现场统一指挥管理责任,是否存在与职工签订违法免责劳动合同等情况;
9.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备案,以及矿山企业、
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情况;
10.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隐患自查自纠信息月报制度,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建立与落实情况;
11.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带班作业情况;
12.依法应检查的其他组织管理情况。
(二)对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的检查:
1.按照许可批准的范围组织生产经营情况,新、改、扩建工程项目依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组织施工情况;
2.中介服务机构出具的安全设施检测、检验、评估、评价的真实性、合法性情况;
3.对设备设施的安全维护、保养、定期检测情况;
4.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治情况;
5.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及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作业岗位设置警示标识与说明情况;
6.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等,教育并监督从业人员按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7.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场所内进行交叉作业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情况;
8.有关作业单位和岗位人员资格、资质证件与登记台账一致性情况,承包生产经营单位、承租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统一管理情况;
9.作业现场危险源监控、危险物品管理、危险作业监护与登记台账一致性情况;
10.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纠的台账与现场一致性情况;
11.应急救援器材、设备配备、维护、保养情况;
12.依法应对作业场所检查的其他情况。
四、工作措施
(一)、定期安全生产检查
对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等生产经营单位检查率达100%覆盖。
(二)、重点时段安全大检查时间安排
1、“元旦”、“春节”安全大检查;
2、“五一”安全生产大检查;
3、国庆安全大生产检查;
4、上级部门安排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三)、检查频次
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企业等高危企业的检查次数每季度不少于1次;对综合监管单位的检查次数每半年至少于1次;对停产停业企业每半年巡查不少于1次。(具体见附1)
(四)、每月检查对象及时间(见附2)
五、工作要求
1、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在实施监督检查任务时,必须廉洁自律,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依法严厉查处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2、在现场执法时,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处理,发现违规违章行为应当及时纠正,实施行政处罚必须遵守法定程序,严格依照法律规定予以处理。
3、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如遇涉及多个执法主体的重要案件,应
及时上报有关领导。统一协调,密切配合,发挥各个执法部门的整体合力,以确保重大安全隐患能够得到及时消除或整改。
4、监督检查人员在行政执法检查中发现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应向政府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汇报,移送给有管辖权的部门,并登记备查。
5、在执法工作过程中,做好资料的基础收集工作,安监站办公室要将生产经营单位分类汇总,进行动态管理。规范行为,提高水平。
6、加强对安全生产执法人员教育,树立严格执法和热情服务并重的思想,既注重发挥查处安全生产违法案件的警示作用,又遵循便民原则,提供优质服务,发挥行政执法引导、规范和教育的作用。牢固树立责任执法观念,加强执法监督,杜绝乱作为的现象。
7、精心组织,严格对照年度执法工作计划和“打非治违”工作方案,做好有机协调统一,将执法检查和“打非”相结合,开展好执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