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镇属各机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进一步推进平安两丫坪建设,全面加强预防溺水事故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根据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尽职负责、失职追责的工作思路,全面履行教育、管理、监护责任,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预防溺水事故工作体系,构筑安全防护防线,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实现宣传教育全覆盖,警示标志全覆盖,隐患排查全覆盖,监管监控全覆盖,全方位构筑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网,实现“零溺水”的目标。
二、组织领导
建立镇预防溺水事故工作领导小组
总指挥:贺达昊
组长:张春涛
副组长:张珍良、黄贻军、王柏平、舒翔
成员:其他班子成员、吴坚、刘彬、吴维、胡华、张益峰、项欢欢、舒朝辉、许俊安、贺显友、向英铁、各村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珍良兼任办公室主任,黄贻军、王柏平、舒翔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牵头建立部门、村(社区)、学校共同预防学生溺水的联席会议制度,负责预防溺水的指导、督促、监管、考核等工作。
各村(社区)、各学校要成立相应的预防学生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领导,防止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
三、职责分工
镇本级工作人员职责:镇党委书记贺达昊、镇长张春涛负总责,分管安全生产、分管教育领导和分管农林水的领导具体负责,负责牵头、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人员落实河长制相关制度,建立河长包溪河、镇干部包村(含村教学点)、网格长包网格、村干部包河段、党员和组长包户、校长包校、班主任包班层层包干制。各村(社区)、各驻村干部、各部门站所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及“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加强重点时段、重点水域的监测管理,全面落实防溺水工作监管责任。
中心学校、中学:学校校长是本校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防溺水工作负总责。要主动协同有关部门开展以防溺水为重点的安全宣传教育;督促各教学点履行宣传教育责任,通过发送信息、打电话、至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开展暑期防溺水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学校周边重点水域安全隐患的排查,校内水域要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加强家校沟通和联系,暑假期间各校要成立暑期学生安全工作小组,组织教职工对学生进行家访,在督促家长确实履行监管职责的基础上对学生及家长再进行一次防溺水宣传教育;进一步做好各学校假期值班工作,完善信息报送制度,一旦发生学生溺水事件,要按照规定程序报告,并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河(库)长职责:镇村两级河(库)长对所管理的河段(水库)预防学生溺水工作负责,落实巡查制度,做到每天中午、放学时段常态化巡查;节假日和暑假要组织人员开展经常性巡查,及时劝阻学生下河下库洗澡,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交办,督促立行立改。
派出所: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水域排查;研究制定事故稳妥处置预案,及时组织对溺水事故的救援,调查事故原因,鉴定事故性质,处置或协助处置事故善后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非法取土以及对塘坝任意改造等现象进行严厉打击,对因此而遗留的水坑、围堰等,要责令责任人限期修缮,确保不留隐患。
卫生院:及时组织对溺水事故的救援,配合学校做好预防溺水教育工作,帮助学生学习和掌握正确的救人自救常识。
镇团委、志愿者协会:发挥志愿者、社会团体和监护人的积极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防溺水教育宣传活动,向青少年儿童特别是留守儿童宣传、讲解防溺水安全知识,增强防溺水的知识和本领。补好留守儿童预防溺水工作的短板。
安监站:将预防各类溺水伤亡事故发生工作列入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各责任单位督办、协调。组织开展检查、督查,并将此项工作成效作为对单位和负责人的考核评比内容之一。
村、社区:按照“属地管理、地方负责”的原则,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落实,在本辖区内实行包保责任制。各村支部书记兼任本村教学点防溺水安全副校长。要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营造暑期防溺水工作的宣传氛围,各村宣传标语不得少于20幅;建立应急分队,配备必需设备,进行培训演练,确保危急时刻能及时应对,有效处置;建立辖区内所有水域登记、巡查制度,认真填报重点水域排查情况登记表及水域巡查记录表,对重点水域进行地毯式摸排,标明盛水期平均深度、危险程度预测、有无永久性安全警示标识等;将辖区内所有危险水域都设立醒目的永久性警示标识,重点水域、沟塘等要明确安全信息员,责任到人,分片负责;进行青少年儿童安全教育监护责任的家访,充分发挥村组干部、党员人员熟、地形熟的优势,加强协调配合,突出抓好学生脱离学校教育、留守儿童远离父母等监管薄弱环节,落实监管责任,建立假期安全对接机制。
家长或监护人职责:强化家校联动、通过家长会、教师家访、手机短信、QQ群、微信群、印发《致家长的一封信》、签订《学生防溺水安全责任书》等方式,督促学生监护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切实负起监护责任。家庭和学生监护人是防溺水工作直接责任人,要履行主体监护责任,筑牢防溺水的第一道防线。要牢固树立“对孩子负责、对家庭负责”的观念,严令禁止孩子私自下河塘水库嬉水。如因思想懈怠、监管不力导致溺亡事故,责任自负。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预防各类溺水伤亡事故发生是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要站在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和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高度,切实把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认真部署、强力推进工作落实,确保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强化措施,加强督查。预防各类溺水伤亡事故要围绕努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目标,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机制健全、任务明确、措施到位。要健全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细化工作措施,认真开展自查和整改工作,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对发现的各类隐患逐一进行整改,确保警示标识、隐患整改、监管监控全覆盖。
(三)加强协作,强化责任。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分工协作,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及时解决突出问题,形成党政领导、部门联动、依法监管、社会参与的联动机制。要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和“谁主管,谁负责”及“一岗双责”的要求,建立健全预防各类溺水伤亡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村、社区、各单位要按照工作要求,切实落实管理责任,加强信息报送,不得有情不报和缓报。凡因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而引发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各村教学点特聘安全副校长名单:
两丫坪镇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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