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县关于全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回头看”工作精神,进一步规范我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纠正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中信息不准确、漏人漏地(户)等问题,稳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属关系,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全面排查解决暂缓确权、信息不准、漏人漏地(户)、地块位置不准、面积及四至界限不准、应确未确等问题,真正做到面积、合同、登记簿、证书“四相符”,地块、面积、合同、证书“四到户”,确保把权证及时颁发到农户手中。进一步规范确权档案和数据管理,确保确权档案完整保存,确权数据不失密、不泄密。
二、主要任务
(一)排查暂缓确权情况,分类化解导致暂缓确权的土地权属争议和承包经营纠纷问题。各村组织专门力量开展清理排查,核实是否存在未登记、未指界、未确权的承包农户地块,查找问题,分析原因,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抓紧调处土地权属争议和承包经营纠纷,做到应确尽确,不留遗留问题。
(二)排查确权数据质量情况,解决确权信息不准确问题。村重点检查工作程序不规范,确权登记信息录入错误、漏人漏地等情况,切实纠正确权登记信息录入错误、漏人漏地(户)、面积及四至界限不准、违规确权等问题,确保确权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符合标准规范。
(三)排查档案建档和管理情况,确保确权档案完整保存。重点检查确权档案的整理归档、验收、移交、保管等工作,确保确权过程资料应收尽收,确保归档文件资料完整和规范,做到种类齐全、保管安全,确保管有人,存有地,查有序。要做好档案的数据化扫描化工作,为后续工作开展奠定基础。
(四)排查资料和数据保密管理情况,确保确权数据安全。各村重点检查确权过程中是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管理涉及国家秘密的资料和数据,健全内部管理监督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制,确保不发生失密、泄密问题。特别要加强数据库成果的管理,严禁未经批准或私自将数据库成果提供给第三方。
三、责任分工
(一)乡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回头看”工作的组织实施,健全工作机制、建立考核制度、做好进度安排、合理调配资源、细化任务分工。
(二)各村、组及时掌握辖区内“回头看”排查出来的问题,制定切合实际的整改措施,切实解决好“回头看”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四、工作步骤
(一)排查阶段。从5月上旬开始,乡成立“回头看”问题整改领导小组,由乡长刘林曦任组长,人大主席黄贻安任副组长,组建工作专班,召开动员会议对工作进行部署安排,集中时间组织开展全面地毯式摸底排查工作。对外出的农户要通知到位,要以二轮土地延包为基础,以1997年二轮土地承包合同为依据,按照一户不漏、一块不少、手续完善、应确尽确的原则,逐户逐地块核对,发现农户未确权、漏地、农户土地确权登记证书中人员信息、承包关系、地块名称、面积、空间位置、四至界线、土地权属等存在错误的,要立即登记并由农户签字确认,进行公示公告。按照缺什么补什么、错什么纠什么的原则,以村组为单位建立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回头看”问题台账,确保未办、漏办农户和权属证记载的信息与承包合同、农户实际承包地块数量、面积、空间位置相一致。各村要认真审核“回头看”问题台帐,对照确权登记颁证政策和工作规范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解决问题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按照《湖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规程(试行)》的通知(湘确权办(2018)6号)、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规范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变更程序的通知》湘农办函〔2022〕58号文件要求,通知农户做好变更登记申报资料,进行信息错误修正。5月底前,各村要将问题台账、整改方案及农户变更登记申报资料报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二)整改阶段。从6月份开始,县农业农村局将组织各技术公司对需要进行实地测绘的地块进行实地测绘。各村要对涉及土地权属错误和地块坐落、面积、四至不准的,组织农户、相邻权利人配合技术单位到现场勘界并完成地块权属调绘,落实系统数据和地块修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要牵头做好确权登记颁证“回头看”检查、验收工作,在6月30日前将辖区内“回头看”问题整改工作情况报告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审核,确保7月底全面完成“回头看”问题整改工作任务。
五、申请办理材料
申请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变更的,审核、备案时,发包方(含承包方)应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承包方的变更书面申请、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原《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等相关变更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发包方同意申请变更且已审核、签订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技术测绘成果等相关材料原件及证明材料;
4.承包方需委托提出申请和发包方委托办理合同变更的,需提供申请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原件等;
5.提出申请办理初始登记的,需按照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程序办理,提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申请书》、《湖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信息摸底表》、《承包方代表授权委托声明书》等相关资料;
6.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确权登记颁证“回头看”工作的重要性,压实属地责任。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包保责任,落实乡领导包村、乡村两级干部包网格负责制,合力推进,确保“回头看”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定期上报信息。实行确权登记颁证“回头看”信息周报制度,主管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调度各村工作进度,及时汇总工作进展情况,工作进展情况于每周五日下午2点前上报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三)注重总结宣传。要对确权登记颁证“回头看”工作进行深入总结,梳理推广工作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发挥典型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