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淘金坪乡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4-25 10:19 信息来源:溆浦县淘金坪乡

    为认真抓好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和监督,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规范民主监督机制,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的利益,促进全乡农村集体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及社会和谐稳定。经研究决定,对各村委会财务进行全面清查,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乡村振兴大局,认真落实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规定,按照“民主、公开、公正、科学、规范”的总体要求,坚持全面清查、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原则对村委会财务进行清查核实。在摸清家底、发现并解决问题的基础上,严格执行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民主管理和监督,促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使我乡村级财务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为发展村集体经济奠定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特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村级财务清查是乡党委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相关人员要高度重视,全面统筹,科学安排,精心组织。乡清查负责清查活动的指导、督促检查和验收,协助处理重大疑难问题。

2.坚持自查自纠与重点清查相结合,突出自查自纠为主的原则。凡在自查自纠阶段,主动向组织说清自己所涉财务问题,并如数向村集体兑现违纪金额的,原则上不予追究。凡在自查自纠期间不如实说明问题或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对主要责任者一律从严处理。

3.坚持清查与规范管理相结合,突出规范管理、摸清家底为主的原则。清查只是工作手段,根本目的是规范今后的村级财务管理,为发展村集体经济奠定基础。

4.坚持自我教育与查处违纪打击犯罪相结合,突出自我教育为主的原则。清查和公开过程中问题较轻,态度较好,由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驻村干部对其进行批评教育,从轻处理;情节较重,涉嫌违纪的移送纪检监察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组织培训(3月8日)。开展淘金坪乡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会。

第二阶段: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3月10日至3月20日)。村级报账员对照清查内容和工作任务,全面开展财务清查。

第三阶段:整理归档、抽查验收工作(3月20日至3月25日)。乡清查村级财务小组将所有档案资料整理归档,完善好清查结果报告。

四、淘金坪乡清查村级财务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伍长安   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李模岸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邓丽君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统战委员

滕德达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武装部长

谢阳艳   副乡长

成  员:江承蔚   党政办主任

李雪姣   纪检监察室副主任

舒  睿   党建办、乡村振兴办主任

夏建国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田  宵   组织专干

周  铁   财政所所长

五、清查范围及主要内容

(一)清查范围

1.清查对象:淘金坪乡4个行政村。

2.清查时间段:2019年元月—2021年12月止三年,村级财务收支情况。

(二)清查内容

1.各项收入。包括:(1)村集体经营收入;(2)发包及上交收入;(3)投资收益;(4)“一事一议”筹资及以资代劳款项;(5)村级组织运转经费财政补助款项;(6)上级专项补助款项;(7)征占土地补偿款项;(8)救济扶贫款项;(9)社会捐赠款项;(10)资产处置收入;(11)其他收入。

2.各项支出。包括:(1)集体经营支出;(2)村组干部报酬;(3)项目建设专项支出;(4)报刊支出、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卫生费、治安费等管理支出;(5)集体公益福利支出;(6)固定资产购建支出;(7)征占土地补偿支出;(8)救济扶贫专项支出;(9)社会捐赠支出;(10)其他支出。

3.各项资产。包括集体所有的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土地、水面、山林等资源性资产。

4.债权债务。包括:(1)应收单位和个人欠款;(2)银行(信用社)贷款;(3)欠单位和个人贷款;(4)其他债权债务。

重点清查上级安排的各项补助、补贴资金、转移支付资金、财政项目资金等的使用情况。

六、清查程序

(一)乡党委政府具体负责部署清查工作,并发出清查通知书。

(二)村委会接到清查通知后,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人员、驻村工作队员及驻村干部一起进行自查并出具自查报告书。

(三)成立实施清查工作。

(四)村要出具书面自查报告。

(五)乡党委政府要出具对村委会的书面清查报告,作出清查意见,清查报告必须由清查小组负责人和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人签字,并出具全乡的清查工作总结。

七、工作要求

1.建立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村级财务清查工作牵涉面广、工作量大、群众关注度高,必须抓紧抓好。乡党委政府负责辖区内的清查和公开工作,积极化解纠纷,做到矛盾纠纷不出乡镇。

2.健全制度,规范管理。一是建立村级财务管理长效机制。按照《溆浦县村级集体资金乡管村用实施办法》和《溆浦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规范化管理暂行办法》遵照执行。二是完善村级民主理财制度。村里必须建立3-5人的村务监督委员会,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与村委会相同,要制定民主理财办法,规范民主理财的范围与程序,定期进行民主理财;对财务公开中群众提出的问题及时解答和解决。村级财务管理必须做到一条渠道拨款,一本账记账,一支笔审批,原则上村会计为报账员,只有通过村务监督委员会会审签字后,才能报账。村里重大财务活动和事项必须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三是严格控制发生新的村级债务。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确需举债的,必须由村支两委集体提出,报乡党委政府批准,否则视为个人行为。实行“谁借款、谁负责,谁经手,谁偿还”,所有新增不良债务不得纳入村级账内核算,已经入账的,要从账内剥除,由个人出具手续,转化为个人债务,对给集体造成损失的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3.严肃纪律,强化督查。乡清查村级财务小组要高度重视村级财务清查工作,务必周密部署,确保清查工作扎实开展,不走过场;务必讲究工作方法,积极化解纠纷,确保稳定,不出乱子。参与村级财务清查工作的所有人员务必严守工作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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