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金坪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整改”专项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 2021-10-29 15:17 信息来源:溆浦县淘金坪乡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近期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刻汲取省内外事故教训,切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年各项任务,确保全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乡应急办决定从2021年9月18日-2022年3月20日在全乡开展为期6个月的重点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整改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坚持“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切实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全面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组织开展全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整改”专项行动,铁腕“打非治违”,消除安全隐患,筑牢安全防线,实现“三坚决两确保”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淘金坪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整改”专项行动顺利开展,消除安全隐患,筑牢安全防线,实现“三坚决两确保”工作目标。由乡党委书记杨昌喜对淘金坪乡“大排查大整治大整改”专项行动负总责,并成立淘金坪乡“大排查大整治大整改”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伍长安

副组长:吴传志、刘维达、谢阳艳

成  员:贺宇峰、刘张勇、肖 锋、舒 亮、严水生、贺碧生、周小毛、张克学、夏建国、向 琨、向 科

淘金坪乡“大排查大整治大整改”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应急办),负责“大排查大整治大整改”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贺宇峰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排查整治整改范围和内容

(一)大排查重点任务

突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工贸行业、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环节,着重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合法合规经营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制定与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情况,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安全设施配备与运行管理情况,安全经费投入情况,风险辨识隐患排查治理及公示情况,应急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并明确以下排查重点:

1.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重点排查、管控、整治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废弃处置、包装物及容器等全领域、全环节安全风险隐患,特别是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企业、化工行业的内外部安全距离、自动控制系统、防火隔爆、应急处置设施;固体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设施、场所。构成重大危险源危险的化学品罐区、仓库等作业过程安全风险是否安全可控;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等八大特殊作业及承包商管理等重点作业环节是否严格审批并管控到位;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烟花爆竹要重点排查、整治非法生产、非法销售、非法储存,租赁经营,“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非法违法行为。(责任部门:乡综合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乡综合执法大队、乡派出所、各村委会)

2.矿山:重点排查停产矿山、已关闭矿山是否存在违法生产和非法盗采行为。(责任部门:乡综合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自然资源所、乡综合执法大队、乡派出所、各村委会)

3.交通运输:重点检查交通运输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特别是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管控及上墙公示情况;聚焦“两客一危”、农客班车、校车、拖拉机、重型货车等重点车辆,全面排查车辆安全性能和相关企业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营运;排查整治机动车维修企业非法改拼装货运车辆行为;检查公路隧道、桥梁隐患治理;检查交通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深化邮政寄递安全综合治理等。(责任部门:乡综合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自然资源所、乡综合执法大队、乡派出所、各村委会)

4.道路交通:重点排查是否严格落实机动车查验工作规范;落实农村“六个严禁”举措,是否落实“路警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和“一超四究”制度;排查临水临崖、急弯陡坡、平交路口安全隐患;做好乡、村两级级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调查摸底;是否结合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深入推进“戴帽工程”专项行动;依法严厉追究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驾驶人(从业人员)、车属企业及货物单位法律责任。(责任部门:乡综合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乡综合执法大队、乡派出所、各村委会)

5.建筑施工和燃气:重点排查在建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农村建房等建设项目。排查建设工程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等情况,在建项目施工现场危大工程管控情况以及施工现场防火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燃气店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组织餐饮场所认真开展燃气使用安全监督检查。(责任部门:乡综合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乡综合执法大队、乡派出所、市监所、各村委会)

6.消防:排查、整治学校、卫生院、农村大团寨、群租房、“多合一”、厂房、仓储物流等场所消防隐患。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严格落实“一单四制”制度,综合运用挂牌督办、警示约谈、集中曝光、执法服务等措施推动隐患整改,并加强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重点推进集经营、仓储、住宿于一体的“多合一”场所及厂房、仓储物流场所消防安全整治。(责任部门:乡综合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乡综合执法大队、乡派出所、市监所、各村委会)

7.农业农村:重点排查种植业、屠宰企业、饲料生产企业、规模养殖场、农机、在建及已建水利工程、林业生产、加工单位、森林防火安全工作情况;严厉打击农业系统非法违法使用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行为。(乡综合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综合执法大队、乡派出所、市监所、各村委会)

8.学校学生:重点排查学校日常安全管理、校舍安全、消防安全、集体活动及水、电、暖、气设施设备等内部安全管理;确保学校周边安全环境,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使用校车等行为。(乡综合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综合执法大队、乡派出所、市监所、各村委会)

9.其他行业领域:其他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针对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可能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点位,认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乡镇相关职能部门)

(二)大整治攻坚重点

以构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风险预防控制体系为目标,突出危化烟花、矿山、消防、道路交通、交通运输、城市运行、建筑施工、工业、工业园区、危险废物、商贸、校园安全、特种设备、卫生健康、能源、文化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发挥各专安委及部门协调会商等制度优势,围绕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力争从根本上补短板、强弱项、破难题。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对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任务,结合明确的专项整治突出问题,研究制定工作清单、任务清单和督查督办清单,持续推进集中攻坚任务落实到位。同时,要强化“打非治违”,突出“三管三必须”和“管合法必须管非法”,严格落实县乡政府“打非”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治违”主体责任,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有效消除监管盲区和漏洞。结合基层应急能力建设,充分调动应急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村应急站、网格员及协警的作用,推动“打非治违”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构建 “打非治违”常态化工作机制。

(三)大整改治理重点

按照“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要求,对历次整改未销号、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排查发现的重大隐患、重点隐患清单,及时掌握、认真分析进展情况,持续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动态更新“三个清单”,明确时间表和责任人,严格闭环管理,切实推进问题隐患清单按期“清零”。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9月25日)

制定实施方案,结合实际确定检查重点企业名单,设立群众举报电话,广泛进行动员;督促企业切实开展自查自改,分区域实行网格化管理,按属地关系和行业管理职能分别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二)集中排查整治整改阶段(2021年9月26日至2022年3月15日)

对辖区内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地毯式排查,原则上边排查边整治整改,对普遍存在的面上问题要形成专项整治方案,集中力量集中攻坚;对突出的重大隐患,要按照“一单四制”要求,严格实行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管理,做到治理任务不落实不放过、隐患不消除不销号对县级交办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隐患切实加大整改力度,尽早消除隐患;对其他问题隐患进行梳理,列出清单并按行业领域分级挂牌督办,并对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予以通报。

(三)督导督查阶段(2021年9月26日至2022年3月20日)

督导督促贯穿整个专项行动,分三个层次进行,乡应急办办实行一月一调度一通报。

(四)总结阶段(2022年3月15日-3月20日):以问题为导向,分析研判本辖区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有针对性开展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确保全乡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复杂性、严峻性,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性和责任感,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要组织抓好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整改”专项行动开展到位。

(二)强化排查整治专业性。坚决落实《溆浦县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方案》,开展领导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巡查、安全监管等工作,在专业水平不足时,原则上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聘请专家随同检查,切实提高检查、巡查、督导的有效性、针对性。

(三)强化监管执法。安全执法部门要以宣传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为契机,牢固树立执法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从严执法,切实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敢于动真碰硬,对不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闭取缔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

(四)严格责任追究。专项整治过程中,凡发现对专项行动工作不力、不认真履行职责、对突出问题整治不深不细走过场、对隐患整改监督不到位致使逾期未完成、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大隐患不依法及时处理和对非法违法活动应依法处置而未依法处置的,该问责的坚决问责、该查处的查处,决不姑息迁就;对工作不认真不落实致使发生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个人的责任。

淘金坪乡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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