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政府干部职工设岗定责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0-15 12:53 信息来源:溆浦县政府办

统发〔2021〕10号

各村党组织、村委会,镇属机关各单位: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对政府干部职工设岗定责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干部职工设岗定责分工通知如下:

一、党政领导

周馥卉:党委书记,主持全面工作

谭  波: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政府全盘工作,主管重点项目建设、招商引资、财务工作

舒清海:党委副书记,主管党建、乡村振兴(含脱贫攻坚后评估)、政协工作,分管财务、就业工作,联系党建办、经济发展办、财政所,驻统溪河村

戴永岩:党委委员、人大主席、统战委员,主管人大、统战工作,分管应急(安全生产、消防、森林防火、防汛抗旱救灾、应急救援)、电力、交通、民族宗教、卫计工作,联系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卫生院,驻白竹坡村

舒象高:党委委员、副镇长,主管国土、城建、环保、城乡环境卫生、民政、残联、农保、农合工作,联系自然资源所、社会事务办,驻牛溪村

向初尚:党委委员、组织委员、人大副主席,主管组织、人事、工会、编制、群团组织工作,分管基层党建工作,联系党建办,驻穿岩山村

张  奴:党委委员、政法委员、武装部部长,主管政法、综治、信访维稳、禁毒、武装、依法行政工作,联系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派出所、司法所,驻竹坪村

谢  巧:党委委员、宣传委员,主管宣传、意识形态工作,分管文化旅游、教育、科技科协、关工委工作,联系学校、市监所,驻枫林村

文  翔: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主管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系纪检监察室,联系竹坪村

贺  博:副镇长,分管农林水牧渔、统计工作,联系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驻龙岩村

谢霏雯:副镇长,分管办公室、后勤内务、绩效考核、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妇联工作,联系党政办、政务中心,驻丫吉坳村

各党政领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负责联系村、分管部门的基层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等工作。

二、内设机构

1.党政办

主  任:李玉鹏(兼统战专干)

副主任:杨  志(兼宣传专干)

成  员:王  璐、朱佳特(团委书记)、张苧丹(纪委副书记、监察室副主任)、刘雨婷(纪检干事)、陈喜庆

2.党建办

主  任:张  蝶

成  员:张惠峰

3.经济发展办

主  任:文  锋

副主任:吴彦廷

成  员:张树良

4.社会事务办

副主任:邓春林(兼武装专干)

成  员:杨清明(敬老院院长)、张  捷

5.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

主  任:欧安伟

成  员:杜甫军

6.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主  任:覃樱枝

副主任:谌庚业

7.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主  任:罗焱生(兼文化旅游和卫生健康服务站站长)

副主任:苏利红(兼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成  员:邹喜生、罗满青、李  春、谢树平、贺  花、易燃池、金发家、熊顺松

8.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主  任:向军华

副主任:李  芳

成  员:宋建华、陈  勤、舒友军、贺显掌、向长城

9.政务服务中心

副主任:谢  伟

成  员:覃香华、张爱珍、邓建华、刘  芳、舒云梅

10.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大 队 长:舒晓波

副大队长:杨小龙

成    员:张兵华(兼财务联络员)、张贻春(司法所司法调解员)、雷文欢、张家用、邹伟华、蒋  楠、杨  群、毛一雄、舒孝健、王欧鹏、张  楚、舒红华、张在杜

中共统溪河镇委员会

统溪河镇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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