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政发﹝2020﹞47号
各村委会、乡属机关各单位:
根据国家、省、市、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现特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小横垅乡打击森林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小横垅乡人民政府
2020年9月30日
小横垅乡打击森林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全力防范化解重大森林火灾风险,坚决杜绝重特大森林火灾,全力守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结合乡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打击森林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强化源头治理、部门联动、依法打击、严厉惩处,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风险,防患于未然,有效减少森林火灾发生,努力实现确保不发生重大以上森林火灾;确保森林火灾发生率控制在每10万公顷20次以下;确保森林火灾受害率低于0.9%;确保森林火灾24小时扑灭率达到100%;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的“五个确保”工作目标,全力保障全乡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社会经济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乡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立打击森林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乡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副指挥长、人大主席谭小辉任组长,乡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副指挥长、副乡长杨忠清任副组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森林防火指挥部,主任由副乡长杨忠清兼任,易伟建、梁树生、刘维达、李刚、夏晓为办公室成员,具体组织、指导、协调、督促全乡打击森林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
三、主要任务
本次专项行动的重点是打击林区所有森林违法用火行为,整治危害防火安全的违法行为。禁火期内,林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对不听劝阻的野外用火行为,依照《森林防火条例》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法农事用火。高火险天气在林缘、林内烧田埂、烧杂草、烧秸秆、烧灰积肥、烧垃圾、烧垦开荒等行为。
(二)违法祭祀用火。在林缘、林内焚烧纸钱、上灯点烛、燃花放炮、焚香祭祀等行为。
(三)违法林业生产用火。未经审批、未在允许天气条件、未按操作规程开展炼山造林、计划烧除、烧疫木、防虫防疫、点烧隔离带等行为。
(四)违法施工作业用火。林区建设、施工单位未履行报备许可手续或未履行隔离防护措施进行焊接、切割、爆破、冶炼等行为。
(五)违法野外生活用火。林区、旅游景区野外吸烟、篝火、烧烤、野坎和燃放花地、放孔明灯等行为。
(六)其他违法行为。破坏、盗窃森林防灭火设施设备,在输配电线路廊道内非法种植超高植物,在防火阻隔带内非法种植农作物及有关规定禁止的其他违法用火行为。
(七)各种故意纵火行为。
四、时间安排
全乡打击森林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自2020年10月1日起至12月31日,为期3个月。
(一) 动员部署阶段(10月1日至10月15日)。明确目标任务,制定具体行动方案,周密动员部署,细化工作措施。
(二)攻坚实施阶段(10月16日至12月15日)。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作配合,开展联合督查、联合执法,强化督导检查,有力有序推进工作,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总结巩固阶段(12月16日至12月31日)。总结工作情况,查找短板弱项,深入分析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工作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森防指要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专题研究,周密部署,结合实际综合制定行动方案,加强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持续保持打击野外违法用火行为的高压态势,力求取得实效。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不定期组织开展专项行动督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范围。
(二)坚持分工合作。本次打击森林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以林业站为主导,乡派出所负责森林火灾案件侦破,查处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各村负责做好辖区范围内违规用火的日常巡查及处罚工作。各村森防指办公室负责汇总有关数据,并及时总结上报阶段性成果。应急、林业等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工作实施方案,健全工作机制,抓好行动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发挥专业优势,开展联合执法、联合督导,形成打击合力。
(三)突出工作重点。各村要认真分析违法用火特点规律,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人员的巡查、监控。加强农事、林业生产用火及林区施工作业的监管,提高执法监管能力水平。
(四)强化警示教育。及时曝光火灾肇事者和违法用火处罚案例,对影响较大火灾要成立专案组,从严从速惩处肇事者,形成强大震慑作用,提升群众法制观念和防火自觉。畅通群众监督和媒体监督渠道,充分利用电信、网络手段,发挥12350举报投诉热线和119、12119 报警电话等平台的作用,建立违法用火举报制度,广泛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筑牢火灾防控人民防线。
各村森防指办公室和乡森防指主要成员部门要加强专项行动特点规律的研究,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并于2020年11月17日前报送前一阶段工作总结及情况统计表,12月18日前报送专项行动总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