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胡春艳同志岗位聘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6-14 15:33 信息来源:溆浦县水东镇

水政发〔2024〕28号

各村(居)委会、镇属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胡春艳同志通过申请,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同意聘用:胡春艳同志为专业技术等级十一级,聘用时间从2024年5月30日起。


溆浦县水东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30日

初审: 复审: 终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