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油洋乡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5-30 19:40 信息来源:溆浦县油洋乡

各村委会,乡属各单位:

国务院决定于2020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为做好我乡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湖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湘政发〔2019〕24号)和《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怀化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怀政发〔2020〕2号)、《溆浦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溆浦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溆政发〔2020〕1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普查的基本内容

1.普查目的。全乡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将全面查清我乡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的情况,掌握我乡人口变化和发展趋势,为进一步优化生育政策、提高人口质量、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供科学准确的信息支持,对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普查对象。此次普查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辖区范围内的自然人。

3.普查内容。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二、强化普查的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油洋乡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负责全乡人口普查的组织与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农业服务中心,根据情况从相关单位抽调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人口普查的组织和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各村民委员会要设立人口普查小组。要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引导、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做好普查。

2.落实经费保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国人普办字〔2020〕5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全乡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经费保障工作。油洋乡人民政府对本级负担的普查经费,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乡村两级普查机构要厉行节约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杜绝浪费和违规使用。乡村两级普查机构对因工作需要招聘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应及时支付招聘人员的劳动报酬。

3.优化普查环境。乡村两级普查机构研究制定普查宣传工作方案,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组织和具体实施要充分运用“村村响”平台和召开各层次会议等,广泛深入宣传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和具体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三、把握普查的工作要求

1.坚持依法普查。各村民委员会、乡属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把依法行政落实到普查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2.严格质量控制。乡村两级要认真执行全国人口普查方案,加强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培训和管理。乡村两级普查机构要紧紧围绕普查数据质量这一核心要求,建立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度和数据质量控制制度,制定行之有效的数据质量控制办法,对普查各个环节实行严格的质量管理,加强工作检查和质量抽查,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

3.建立问责机制。要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对普查中发现应当给子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的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报请统计机构按规定提出处分处理建议并及时移送任免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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