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镇财政预决算公开公示制度

发布时间: 2024-07-17 15:59 信息来源:溆浦县三江镇

    为推行政务公开,加强财政管理,健全财政监督机制,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完善公共财政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按照“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乡镇财政预决算公开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第二条 乡镇财政预决算公开内容为年度部门预决算、“三公” 经费预决算、预算绩效评价。其中乡镇财政部门预算公开由“部门预算方案表”和“部门预算公开说明”组成。

第三条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主要包括:

1、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2、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预算情况;

3、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4、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5、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6、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7、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8、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9、“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说明信息。

第四条 乡镇财政预决算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按照功能分类公开到项级科目,基本支出按照经济分类公开到款级科目。

第五条 乡镇在县财政局批复本单位部门预算后 20 日内向社会公开。

第六条 乡镇财政预决算以互联网公开为主要形式,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中财政信息集中发布平台中公开。

第七条 本制度由县级财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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