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半年工作情况
1.全力抓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确保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中一个不掉队。
一是动态监测,确保不漏一户一人。建立以行业部门筛查预警、镇村干部走访、农户主动申报等为主要途径的动态监测预警网络,做到监测问题全见底、预警风险全部清零,坚决杜绝“体外循环”问题。目前,全镇共有监测对象195户537人,已消除风险的有115户363人。二是精准施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2021年以来,针对监测户,自主发展产业按照人均10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总计补助71户257人次102980元;教育帮扶落实到位,2022年春季雨露计划共发放396人,553500元;特殊人群医保缴费全覆盖,饮水安全持续巩固,危房改造按需申报等各种政策有力落实,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三是整合资源,助推村集体经济发展。精准把握“乡村振兴”政策机遇,以跨境电商为先导,成立三江镇农特电商创业孵化基地,围绕资源优势持续发力,走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思路,解决品控难、物流难、销售难等问题,通过电商平台让山里的“好货”变成老百姓手上的“真金白银”,助推三江红薯粉、豆腐及豆制品、雪峰之珠、竹木物流、高山云雾茶、蘑菇、油茶、精品养殖、林下药材等“十大产业”发展,带动朱溪村、三江村等17个村集体创立或参与产业发展,村集体经济可年增收8万元,产业总估值达到8000万元。
2.全力抓好党的二十大信访维稳安保工作,确保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一是信访维稳方面。我镇持续开展村党支部书记坐班接访,并且按照片长包片、驻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的方式,全面摸排各类信访问题,对于能立即处理的立即处理,复杂的疑难问题,按照“一案一策一专班”的工作思路包案推进。截至目前,我镇未出现越级访、集体访等问题。二是安全生产方面。我镇常态化开展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践“一单四制”工作制度,落实“六查六管”工作措施,每月坚持在全镇开展领导干部带队集中督查安全生产工作。对全镇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按照“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深入开展打非治违。2022年来,共排查出安全隐患127个,已经整改123个,正在整改中4个。三是疫情防控方面。目前,全镇驻留县外人员为10562人,其中滞留中高风险区736人,非中高风险区9826人,对所有在外人员均明确了劝导责任人,要求一对一宣传到位、劝阻到位;返乡管控人员11人,已全部落实“五包一”工作要求。同时,针对疫苗接种工作,对全镇23个村分片分组,未完成全程接种的人员逐个核实,确保及时完成接种。
3.全力抓好学生防溺水工作,确保辖区零溺水事故发生。
一是宣传教育全面铺开。通过广播、宣传栏、宣传车、主题班会、入户发放《给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及在重要路口悬挂横幅等方式,广泛宣传防溺水的重要性,大力普及防溺水知识,切实提高家长和未成年人防溺水意识。二是隐患排查不留死角。制定了全镇危险水域公示图,对各村水域进行分片包保,划定责任范围,明确责任人,管护人员一天一排查,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对发现的隐患问题第一时间上报,并立即整改到位。三是安全巡查常抓不懈。严格落实“九长”防溺水责任制,各村及相关责任单位均签订了防溺水责任书,在水库山塘河流等危险水域设立警示标志,在危险水域放置竹竿、绳索等救援工具,成立防溺水巡查队,每天不间断巡查,并组织镇村两级干部及学校教师到危险水域巡河,确保零事故发生。
4.全力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及百日攻坚行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压实工作责任。实行片长包片、驻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网格、网格长包户的工作机制,形成了镇村共同推进的强大合力。截至目前,全面完成110栋经营性房屋及7150栋非经营性房屋的安全隐患排查,正在全力推进经营性房屋安全鉴定工作。二是注重难点攻克。由7名党政领导分成4组对善溪、两江、乐园、三江等4个重点区域进行集中攻坚摸排。同时,为确保镇村政策对接不出纰漏,成立了12人的业务指导组,每人负责2-3个村,确保自建房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有力有序。三是加强监督检查。成立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组,镇纪委书记任组长,镇纪委委员及镇纪检专干为成员,按照镇党委、政府部署对居民自建房整治工作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对排查整治工作中违反规定、流于形式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1.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妥善处理信访突出问题,继续开展禁毒、反邪教、扫黑除恶、预防电信诈骗等各项行动,努力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2.坚定不移实施乡村振兴。以项目建设为抓手,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按时保质保量完成19个产业发展项目实施及12个村集体经济薄弱村消薄任务;深入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扎实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全面推动农村产业快速发展。
3.扎实做好防溺水工作。坚持宣传与巡查并重,持续加大防溺水宣传力度,加强日常巡查,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严防溺水事故发生。
4.全面推进自建房整治。对于农村经营性居民自建房未能提供住房鉴定报告的,组织镇执法大队、镇市监所、镇应急办等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对于农村非经营性居民自建房存在安全隐患的,责令户主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