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镇2024年学生防溺水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 2024-05-30 12:03 信息来源:溆浦县三江镇

各村村民委员会、镇属各机关单位:

为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有效预防和减少溺水事故的发生,三江镇结合实际情况,制定2024年防溺水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三江镇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邹锡华 党委书记

第一副组长:肖煜中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张琳党委副书记

王跃华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黄文韬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胡永洪党委委员、政法委书记

叶凌秋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米东阳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张洋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文锋副镇长

唐  健  副镇长

成员:黄维三江镇学校校长

张晖江东学校校长

舒 俊 善溪学校校长

谌景明三江镇卫生院院长

曹兴 江东卫生院院长

吴元满善溪卫生院院长

各村主要负责人

二、重点任务

1.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各部门、学校、村要依照自身职责,在全镇所有重点河段、水库、山塘等危险水域都树立防溺水警示标识牌,做到无一处疏漏。通过多渠道、高强度的宣传手段,在全社会营造学生防溺水工作的浓厚氛围。各村要采取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利用“村村响”广播(每天播放3次以上)等形式,对群众进行广泛的防溺水安全教育。各学校要持续深入开展防溺水安全警示教育“十个一”活动:开一次主题班会、挂一张图、唱一首歌、发一封信、看一次专题教育片、上一节课、写一篇作文、进行一次家访、签一份承诺书(开一次家长会)、组织一次演练,确保学生熟知,并做到“七不两会”(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在上下学的途中下溪、河、坝、沟、水库、水坑、山塘等危险水域游泳、游玩、嬉水,不盲目下水施救;发现险情会互相提醒、劝止、报告,会基本的应急自救、求助、报警方法)。要加强对家长的防溺水宣传,发放《致家长朋友关于防溺水工作的一封信》,增强家长和监护人的监护责任意识。要督促家长抓实学生上学放学途中、双休日和节假日及高温多雨期间防溺水教育与管理,切实起学生防溺水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与学校共同做好防溺水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

2.全面做好隐患治理。在2023年编制的学生防溺水重点风险水域“一图一表”的基础上,要对照自身职责,组织专门人员对辖区内的河道、山塘、水库、水坝、沟渠、废弃矿井等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隐患台账,及时整改,不留死角,不留空白。特别要加强对重点危险水域的安全管理和对各种易发生溺水事故的池塘、水库、沟渠、河流、矿坑等安全隐患排查,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及时在危险路段和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标牌,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等设施,配好救生杆、绳、圈或竹竿、木板等本地适用的防溺水救护工具。对排查出来的重大突出隐患,要按照“ 一单四制”要求,将责任落实到人,限期整改到位。

3.扎实开展巡查看护。危险水域常态化巡查实行河长包溪河、库长包库、驻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河段的包保责任制。各村和学校要组织村干部、党员、志愿者队伍和教师对辖区范围内的危险水域、重点场所开展巡查,各相关部门也要组建专门巡查队伍,对职责范围内的危险水域、重点场所开展巡查。各村对“一图一表”中标识的危险水域的行政责任人和巡点责任人,因工作变动或其他原因异动的,要立即进行调整更新,确保责任到点、责任到人。对危险水域、重点场所的巡查要坚持常态化巡查与重点巡查相结合。双休日和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做到巡查每天不少于三次。对于群众喜欢,游泳的地方,特别是以往发生过溺水事故的高风险水域,要实行蹲守看护。必要时要配备救生员,把巡查和看护相结合,确保危险水域的监管不留空档。

4.有效做好应急处置。各村、相关部门和学校要建立完善学生防溺水应急预案,组建应急救援队伍,镇卫生院要组建专门救护小组,并经常开展应急演练。一旦发生学生溺水事故,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救援,及时做好现场处置,强化舆情管控和舆论引导,并协助家长做好保险理赔等善后工作。各村、相关部门和学校要规范信息上报制度,一旦发生学生溺亡事故,必须第一时间镇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经审核同意后再归口上报,不得瞒报、漏报、错报。

三、工作要求

1.压实工作责任。驻村领导要强化工作调度和问题分析,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分析,查找问题根源,制订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到位。其他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职责,织牢织密防溺水责任网。

2.强化协调配合。相关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防溺水工作的强大合力,坚决杜绝溺水事故发生。

3.从严追究责任。镇纪委在学生防溺水工作的重点时段,要加强对各村各相关部门及学校学生防溺水工作的专项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在全镇范围内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到位。对因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学生溺水事故的,将严格依据相关文件规定,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三江镇防范学生溺水工作责任清单 

溆浦县三江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9日

附件1 

三江镇防范学生溺水工作责任清单

一、属地责任

镇党委、政府:落实学生安全网格化管理、群防群治、联防联控机制和防范学生溺水工作责任制。全方位开展防范学生溺水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和广大学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制定学生溺水事故应急预案,及时组织开展人员搜救、救治工作并妥善处理善后。督促村加强学生安全监管,加强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帮扶。将防范学生溺水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经费保障,每年4至10月份组织开展防范学生溺水专项行动,每学期至少研究1次校园安全工作。

村:利用“村村响”、社区流动宣传车等宣传播放学生安全防范知识。督促学生家长履行监护责任,建立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台账,组织开展结对帮扶。配备专(兼)职安全员,充分利用党员干部、退休老党员、水塘管理员、森林防火员等多种力量,开展本区域内学生溺水安全隐患排查和日常巡查。

二、部门责任

(一)镇本级工作人员职责:镇党委书记邹锡华、镇长肖煜中负总责,分管教育、分管安全生产领导和分管农林水的领导具体负责,负责牵头、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人员落实河长制相关制度,建立河长包溪河、驻村干部包村(含村教学点)、网格长包网格、村干部包河段、党员和组长包户、校长包校、班主任包班层层包干制。各村(社区)、各驻村干部、各部门站所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及“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加强重点时段、重点水域的监测管理,全面落实防溺水工作监管责任。

(二)河(库)长职责:镇村两级河(库)长对所管理的河段(水库)预防学生溺水工作负责,落实巡查制度,做到每天中午、放学时段常态化巡查;节假日和暑假要组织人员开展经常性巡查,及时劝阻学生下河下库洗澡,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交办,督促立行立改。

(三)派出所: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水域排查;研究制定事故稳妥处置预案,及时组织对溺水事故的救援,调查事故原因,鉴定事故性质,处置或协助处置事故善后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非法取土以及对塘坝任意改造等现象进行严厉打击,对因此而遗留的水坑、围堰等,要责令责任人限期修缮,确保不留隐患。

(四)卫生院:及时组织对溺水事故的救援,配合学校做好预防溺水教育工作,帮助学生学习和掌握正确的救人自救常识。

(五)镇团委、社会事务办:发挥志愿者、社会团体和监护人的积极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防溺水教育宣传活动,向青少年儿童特别是留守儿童宣传、讲解防溺水安全知识,增强防溺水的知识和本领。补齐留守儿童预防溺水工作的短板。

(六)社会治安和应急办公室:将预防各类溺水伤亡事故发生工作列入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各责任单位督办、协调,并组织开展检查、督查。

三、学校责任

持续开展学生防溺水安全常识及救援方法教育培训,教育学生做到“七不两会”(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在上下学的途中下溪、河、沟、水库、水坑、山塘等危险水域游泳、游玩、戏水;不盲目下水施救。发现险情会相互提醒、劝止、报告;会基本的应急自救、互救方法)开展防溺水安全警示教育“十个一”活动,全面落实“每天放学前五分钟周末离校前十分钟”、放假前专题安全教育课,加强学生常态化安全教育提醒。加强校内水域安全管理和学生在校期间的日常管理,落实学生请假、缺勤学生追踪报告、班级安全信息员制度,严防学生在校期间私自外出下水游泳。健全留守儿童、单亲家庭等特殊学生群体台账,完善家访和关爱工作机制。密切家校沟通联系,通过家长学校、短信、家长微信群、QQ群、《致家长的一封信》《防溺水安全承诺书》、家访等方式,督促家长履行监护责任。

四、家长责任

家长(监护人)是防范孩子溺水的第一责任人,应该常教育,多陪伴,切实履行监护责任,特别要加强对孩子放学后、节假日等重点时段的看护管理,加强自有水塘的安全管理,避免孩子在没有大人陪同的情况下私自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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