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镇关于印发《三江镇2022年秋季动物防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9-29 10:52 信息来源:溆浦县三江镇

各村村民委员会、镇属机关各单位:

为落实好动物防疫工作,预防和杜绝重大动物疫病发生,确保全镇畜牧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现将《三江镇2022年秋季动物防疫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 

溆浦县三江镇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9日

三江镇2022年秋季动物防疫工作实施方案 

秋季是动物防疫的关键季节,为预防和杜绝重大动物疫病发生,确保全镇畜牧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结合本镇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动物防疫工作的责任意识

当前,正值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动物重大疫病的高发季节,也是动物常见病的多发期。为有效防控口蹄疫、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的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村、镇直相关部门务必要认清形势,保持清醒的头脑,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增强动物疫病预防意识,认真落实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和会议要求,扎实做好今年度的秋季动物疫病预防注射工作。

二、加强领导,全面落实目标责任制

为加强对今年秋季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把防控工作落到实处,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以镇长肖煜中同志为组长,分管领导周元东同志为副组长,胡逵、向初银、何霞军等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防疫站站长向初银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秋防工作的相关事宜。各村必须增强做好秋季动物防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严格按照“地方各级政府对防疫工作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负责人”的防疫工作责任制要求,以支书为第一责任人,主任为具体负责人,落实好动物防疫工作目标责任制;要及时组织召开秋防工作专题办公会议,成立动物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秋防工作的领导;要做好防疫人员的组织调配工作,强化对疫苗与消毒药品的管理;要严格操作规程,扎扎实实做好秋季动物防疫工作,务必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以确保免疫的质量和效果。

三、明确目标,全面落实各项防疫任务

全镇秋季动物集中免疫时间从9月29日开始,按照先禽流感、后口蹄疫、小反刍兽疫顺序,全面开展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工作,10月底结束,11月中旬完成免疫效果评估工作。秋季集中免疫期间强制免疫病种要求应免动物免疫密度必须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70%以上。

四、强化措施,坚决打好春季防疫攻坚战

(一)认真落实责任。

 按照责任分工,认真落实免疫工作责任状。农业、畜牧水产主管部门对养殖场要开展免疫告知和免疫监督,督促养殖企业落实免疫主体责任,主要负责生猪常年存栏300头年出栏5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以及家禽存栏5000羽以上的养殖企业。规模养殖企业要依据《动物防疫法》的规定承担强制免疫主体责任,要按照自己制定的免疫程序切实履行强制免疫义务,散养畜禽的免疫由乡村动物防疫员承担。

(二)落实全覆盖免疫制度。

今年,按照市县的要求,我镇将在全镇各村实行整村推进的方式开展秋防工作,其他各村仍按照往年的常规方式开展秋防工作。因此,请各村“两委”要结合当地的实际,认真分析今年秋防工作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组织相关人员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防疫工作方案。防疫站要加强对村兽医、防疫员的技术培训和指导,提高防疫人员的技术水平。镇防疫站全体人员、村“两委”班子成员、村级防疫员必须全过程参加强制免疫工作。免疫工作务必实现防疫经费、物资储备、宣传发动、技术培训和防疫人员“五到位”,努力做到“五不漏”(即:镇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消除免疫死角和空白点,切实提高免疫密度和免疫质量。免疫工作中,务必严格操作程序,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的现象,严防不免疫虚报免疫率的违规行为发生。对此,各村上报的免疫数据和总结材料必须经村支书审核签字,镇防疫站上报数据必须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对统计弄虚作假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做好免疫记录,规范免疫档案管理。

秋防工作中,要加强免疫档案的规范化管理,建立完整的免疫档案和免疫质量检查制度。做到村村有档案,户户有记录;免疫记录要做到一村(场)一册、一户一页,要详细记录免疫时间、免疫剂量、生产厂家、批准文号、生产批号和免疫人员、畜主签字等内容。

(四)健全动物免疫组织形式,强化免疫标识制度。

防疫工作坚持集中免疫和常规免疫月月补针相结合的原则,加强辖区动物免疫工作。在免疫工作中,由村主要领导负总责,包片村干部带队逐组、逐户进行拉网式集中免疫,确保应免尽免,不留空档。对因工作不力,组织宣传发动不到位,导致免疫不到位,引起疫情发生和扩散的村,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问题追究谁”的原则,实行责任追究。同时,镇防疫站要严格执行牲畜凭免疫标识交易、屠宰和运输的规定,严把检疫关,对没有免疫标识的一律不准进入流通环节,确保畜禽及产品运输、屠宰、市场三个环节的检疫率达到100%。要充分发挥“外堵内灭”的保障作用,对调入调出的种畜、商品畜及畜产品进行严格检疫、严格消毒,确保疫情不在我镇境内流传。

(五)强化疫情监测,提高预警能力。

要加强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情监测工作,扩大疫情监测范围,提高监测数量和密度,特别要对种畜场、规模饲养场和曾经发生过疫情的地区,实施重点监控,对免疫病种进行抗体监测,跟踪检测免疫效果,对不符合免疫质量要求的必须重免,并追查原因。按照《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及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报告和处置,不留隐患。充分发挥村级动物防疫员和动物疫情报告观察员的作用,定期排查疫情,做到有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将疫情扑灭在萌芽状态。要认真落实疫情报告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不履行疫情报告职责,瞒报、谎报、迟报、漏报疫情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五、加强应急值守,确保信息畅通

要进一步强化应急防控工作机制,完善应急预案,规范应急工作程序,加强应急预备队伍建设和应急物资储备,做好应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各项准备。制定突发疫情应急处置预案,做到责任明确、人员到位、联络畅通,一旦发生疫情,迅速报告,确保有效反应,及时应对,防止扩散蔓延。

六、落实督查制度,确保动物防疫工作扎实开展

    各村“两委”要切实加强对秋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必须由一名主要领导负责,统一指挥调度防疫员开展好动物免疫注射工作,对动物防疫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要及时办公研究解决,全力推动秋防工作的有效开展。镇人民政府将抽调相关人员组成动物防疫工作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的深入各养殖场(户)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动物防疫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村将进行通报批评;对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事件的,将严格按照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查处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到位不放过的“三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从而确保全面完成免疫任务。

七、时间安排

2022年秋防工作从 9月29日至11月20日结束,分3个阶段进行。

(一) 准备工作阶段(9月29日至10月10日)。各村及时作出安排部署,抓好技术培训、积极宣传动员等工作,扎实落实责任,将疫苗、药械等防疫物资采购、调运、发放到位。

(二) 免疫注射阶段(10月11日至10月25日)。全面开展口蹄疫和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注射工作。

(三) 自查总结阶段(10月26日至11月20日)。各村组织人员进行自查总结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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