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江镇辖区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 2023-06-26 15:51 信息来源:溆浦县桥江镇

桥江镇辖区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针对我镇辖区摩托车、电动车无证无牌无保险违法上路从事非法运营,司乘人员多为中老年人、妇女、残疾人,甚至有未成年人,车况安全系数低,并存在乱停乱摆现象,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突出。为进一步规范我镇辖区交通运营秩序,彻底整治摩托车、电动车非法营运乱象,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经请示镇相关领导同意,根据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决定对我镇辖区摩托车、电动车违法行为开展为期3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现结合我镇辖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宣传、摸底、劝导、从严打击摩托车、电动车违法

上路、非法运营、乱停乱摆行为,实现“查处一批、教育一群、影响一片”。全面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村级参与、履职尽责”的依法监管、综合治理长效机制,着力营造规范有序的交通环境,确保城区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二、整治内容

1、从严查处摩托车、电动车无证无牌无保险上路行为;

2、从严查处摩托车、电动车非法上路、非法载人非法营运行为;

3、从严查处摩托车、电动车非法改装违法行为;

4、从严查处摩托车、电动车乱停乱摆行为;

5、从严查处摩托车、电动车司乘人员不戴头盔、逆向行驶、随意变更车道、闯红灯等违法行为;

6、从严查处未成年人不戴头盔驾驶摩托车行为。

三、整治范围

全镇辖区主要街道及背街小巷。重点为农贸市场、超市、宾馆、医院、学校、车站及重要路段出入口。

四、整治时间

2023年5月13日至2023年8月13日。

五、工作职责

(一)交警七中队

负责对无证无牌无保险、违法改拼装上路的摩托车、电

动车进行依法查处,恢复出厂原样,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二)交管所

负责对从事非法营运、非法载人,改拼装的摩托车、电

动车及改拼装维修点进行依法查处;

(三)市监所

负责对销售改拼装摩托车、电动车的商家进行依法查处;

(四)执法大队

负责对在辖区道路乱停乱摆的摩托车、电动车进行依法

查处;

(五)社会事务办公室

负责对从事摩托车、电动车违法上路、非法营运的残疾

人开展教育劝导和救助工作;

(六)派出所

负责对依法查处工作中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依法打击;

六、人员车辆、分组分工、后勤保障及查处工作

(一)专项整治行动由镇应急办牵头组织,交警七中队、交管所、市监所、执法大队、社会事务办公室、派出所等相关单位全程参与,并分别履行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

(二)人员抽调。交警七中队抽调4人、交管所抽调2人、市监所抽调2 人,执法大队抽调2人、社会事务办公室抽调2人、派出所抽调2人,共计14人。

(三)分组分工。

成立桥江镇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党委副书记、镇长向宇任组长,副镇长熊伟任副组长,交警七中队、交管所、市监所、执法大队、社会事务办公室、派出所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由林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整治行动日常工作。

(四)后勤保障

由党政办负责整治工作人员中餐和矿泉水供给。

(五)查扣车辆停放地点

三角坪。

(六)机动车查处

由交警七中队、交管所、执法大队、市监所按照部门职责分别进行依法处理。镇应急办负责监督、协调、统筹。罚没收入由各部门分别收缴,上缴镇财政,并注明专项整治行动非税收入。

七、工作要求

1、要强化思想认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是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行动工作的需要,也是规范我镇辖区交通运输秩序的迫切需要。辖区摩托车、电动车违法乱象已到了非整治不可的境况,如果任其发展,后果不堪设想。我们必须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理念,不折不扣地开展好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要强化担当意识。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抽调的执法人员、工作人员的教育和培训,从而提升工作水平和执法能力,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要抽调精兵强将,能干事、肯干事、会干事。决不允许工作人员和执法人员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出工不出力,三天打鱼二天撒网,遇到困难绕着走,碰到阻碍拖靠等,甚至上自由班,来去无音讯。一经发现要从严问责。要严格按照整治工作要求、依法依规从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3、要强化宣传力度。通过会议、标语、专栏、宣传资料、村村响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辖区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的意义、目标、要求等宣传,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家喻户晓。全面提高司乘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晓度、参与度、支持度。要全面摸清辖区摩托车、电动车无证无牌无保险、违法上路、 非法营运底数,并建立管理台帐,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有的放矢、精准有效。

溆浦县桥江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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