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7月10日至8月18日,市委第九巡察组对祖师殿镇党委进行了提级巡察,并于2024年11月1日向祖师殿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祖师殿镇党委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严格按照市委第九巡察组意见和要求,主动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收到意见后,镇党委立即启动整改工作,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构建起“主要领导牵头抓总、分管领导包案推进、责任部门具体落实”的整改责任体系。在整改推进过程中,实行“周报告、月调度”机制。整改领导小组每月听取阶段性整改汇报,分析研判存在问题,对整改进度滞后的部门进行约谈督促,确保巡察反馈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镇党委书记李香同志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从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严格实行巡察整改销号管理,做到拉条挂账、紧盯不放,每周调度巡察整改情况、每月听取整改情况汇报,切实做到全程紧抓推进、常态化狠抓落实。
截至4月30日,巡察反馈的5个方面19个问题48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42个,阶段性完成整改4个,未完成整改2个;巡察移交的3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完成整改3个;巡察移交的6件信访件,已办结6件;通过巡察整改完善制度13项,问责追责15人次。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反馈问题: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惠民惠农政策抓得不够细致,统筹推进全镇工作高质量发展还有差距”方面存在的问题。
1.政治理论学习未走深走实。
(1)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够严。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制定了“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并严格落实。巡察以来,党委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关于人大工作的指示精神等,并根据要求,参会人员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交流发言,坚持理论学习和交流研讨并重,做到第一议题规范化、常态化、时效化。
(2)专题学习不够。镇党委未专题学习传达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镇党委按照政治理论学习要求,将党的最新理论、学习教育、活动精神等,以专题学习形式开展。2024年8月,党委会专题学习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2024年9月,邀请县委宣讲团成员为我镇全体干部职工就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行理论宣讲;2025年4月,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专题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3)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导实际工作不够到位。星光社区2020年修建的垃圾焚烧站存在违规焚烧垃圾现象,现已废弃,未充分发挥效用。同时,星光社区时常存在露天焚烧垃圾现象,群众意见较大。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星光社区为解决垃圾堆放及运送问题,修建了垃圾焚烧厂,实为垃圾临时堆放点,确存在有焚烧垃圾现象,为解决垃圾清运问题,我镇已于2021年建好了2座垃圾中转站,并投入使用,并要求各村(居)对临时点进行整治取缔。二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督促各村(居)与环卫员签订承诺书,禁止焚烧垃圾。三是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营造“禁止焚烧”的浓厚氛围。四是建立祖师殿镇禁止露天焚烧垃圾工作机制,要求各村定期开展巡查,发现焚烧现象须及时报告和处置。
2.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不够到位。
(4)占补平衡土地存在“非农化”“非粮化”现象。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对所反馈的“非粮化”地块,已通过栽种玉米等粮食作物全面整改到位。
(5)落实耕地保护政策不够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了工作专班,对所反馈的抛荒耕地地块逐一核实,并及时督促相关村(居),及时耕种,已于2024年8月全部整改到位。二是举一反三,制定祖师殿镇粮食生产及耕地抛荒治理工作机制,形成耕地抛荒整治工作常态化,全力遏制耕地抛荒及耕地“非粮化”、“非农化”,确保粮食安全。
(6)落实惠民政策不细致。全镇18个村(社区)动物防疫员2021年至2023年劳务补助发放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已督促18个村(社区)于2024年8月将欠发的防疫员劳务补助按标准全部补发到位。二是祖师殿镇人民政府制定了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办法,严格对照办法,督促村级防疫员认真履职,并要求各村(居)按时足额发放劳务补助。
(7)惠农惠民补贴资金发放不规范。对惠农补贴资金发放审核把关不严,存在多发少发现象。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镇工作专班认真核实情况,对多发放的惠农补贴现已全部追回并上缴;对少发的惠农补贴已向上级部门重新申报和发放。二是召开专题会议,规范了村(社区)惠农补贴发放面积核实核查办法,明确部门职责,强化工作落实,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确保各项惠农补贴政策公平、公开、透明,补助资金及时发放。三是严肃追责问责,对7名镇村干部分别依规依纪进行了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
3.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
(8)部分村(社区)“村村响”存在喇叭信号接触不良、使用不正常等现象,未能及时维修更换;2022年个别村部国旗破损更换不及时。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村村响”责任人,安排专人负责“村村响”协调维护等工作,加强“村村响”日常管理,发现故障及时维修,确保各村(居)“村村响”均能正常使用;二是镇完善制度,加强巡察,发现问题及时规范处置。
(9)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开展不够实。未能紧扣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的工作目标,开展活动单一、无特色。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结合镇、村实际情况,多样化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具有时效及实际意义的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 2024年开展了祖师殿镇首届(村BA)篮球比赛,邀请县剧院到镇开展了两场演出,辖区内开展了九九重阳节、学生运动会、教师节以及书画比赛活动等。2024年11月,在星光社区新建了镇级文化广场,进一步优化了群众活动场所。
4.履行社会管理职能职责不够有力。
(10)社会治理工作存在短板,禁毒工作任重道远。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禁毒工作宣传。组织召开全民禁毒工作动员会,在村(社区)主干道、文化广场、学校等地多维度推送禁毒知识宣传活动。二是压实镇、村责任,定期走访,做好相关人员稳控工作;三是认真做好禁毒日常工作,按照相关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
(11)安全隐患排查处置不到位。驾校学员和部分群众经常在镇政府所在地主干道开放场所练习驾考科目,存在安全隐患。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将镇内安全事故典型案例多次在安全生产大会上进行专题剖析,警醒全体干部深刻汲取教训,持续开展常态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二是按照“一单四制”向驾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配合县主管部门对该驾校的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了处置。
(12)信访工作未形成闭环。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制度,健全领导下沉接访和首问责任制,对群众来信来访问题签署审批意见,指定分管领导、相关责任部门以及片区驻村干部牵头落实,限期办理;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全面提升其业务水平与服务能力;三是落实信访程序制度化建设,严格按照信访流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受理-处理-答复-回访”,形成闭环。
5.“三资”缺乏有序管理。
(13)镇自来水厂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低价出租。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经核实,该项目原由溆浦县水利局直接实施,因资产权属未移交至镇政府,故未纳入乡镇固定资产管理。现正积极对接相关部门,根据原始凭证,申请对固定资产进行补充登记。镇人民政府根据实际,结合市场价格,与承包人已签订补充协议,调整了租金。
(14)镇园艺场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低价出租。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林权证对该项资产进行资产评估,并积极对接相关部门,对固定资产进行补充登记。二是镇人民政府根据实际,结合市场价格,与承包人已签订补充协议,调整了租金。
(15)村集体市场收益未及时足额收缴到位。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经查,星光居委会将2020-2028年市场经营权承包给向某,截至2021年5月,向某已按合同约定支付1半的租金,村委会已存入村帐,2022年年底向某因个人原因不再承包市场,居委会已与其结清租金及市场扩建相关费用。从2023年起居委会已将承包权转至戴某等三人,租金将按合同约定在2028年合同到期日一次性付清。
(16)资产长期不入账。2021年至2024年,祖师殿镇2015年建成并投入使用的敬老院、公租房及综合服务平台大楼等项目未按规定记入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经核实,祖师殿镇2015年建成并投入使用的敬老院项目权属溆浦县民政局,已计入民政局固定资产中;镇人民政府公租房及综合服务平台大楼项目已计入乡镇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经咨询业务主管部门,主街道路灯安装,停车场平整硬化等按规定不计入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
(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树得不够牢,主动服务群众、帮助群众解决问题的意识不够强方面:
(17)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不及时。3户农户2023年房屋征拆款一直滞留在镇财政专账,未予拨付。赤溪村长年拖欠1村民征地款和临工工资近千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镇财政已于2024年7月将房屋征拆款资金及赤溪村拖欠的征地款和临工工资拨付到位。
(18)服务群众存在慢作为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已将不动产权证书全部发放至村民手中。二是对镇自然资源所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19)服务群众存在乱作为现象。2020年4月,个别村干部在为群众开具迁移户口证明时违规收费,行政乱作为。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镇纪委对该村干部进行立案审查,对违规资金予以追缴,并依规依纪给予党纪处分。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两个责任”抓得不够严格,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有差距方面:
6.落实主体责任有缺位。
(20)主体责任压实不够到位。2022年以来,党委会议未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未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祖师殿镇党委严格履行党委主体责任,按要求每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委重点工作常抓不懈。
(21)党员干部疏于管理,违规违纪问题频发。2021年以来,全镇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乡村党员干部较多。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党员干部管理制度,加强对乡村两级党员干部管理,强化问责;二是加强党员干部警示教育,以辖区内相关案件为重点内容,开展警示教育,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守纪律,提升党员干部纪律意识、纪律观念。
(22)未利用本镇违纪案例进行警示教育。未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未深刻剖析本镇违纪案例,让党员干部受警醒、知敬畏。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在2024年10月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通报本镇干部各类违纪违法案例,并进行剖析。二是定期开展违纪案例警示教育活动,及时通报本镇违纪案例,重点围绕身边案例进行剖析,以案说纪、以案说法,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将遵规守纪印刻在心、践之于行。
7.落实监督责任欠主动。
(23)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对重点岗位、重点领域、重点人员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聚焦工程建设、惠民资金、人事管理等重点领域及关键岗位人员,通过自查、群众举报等方式全面排查风险点,按风险等级建立台账。二是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廉政教育,开展廉政谈话。三是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对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实行定期交流轮换。
(24)干部长期入股专业合作社。2008年以来,个别干部长期入股专业合作社。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对4名干部入股专业合作社问题进行了核实,并责令其四人退出合作社。镇纪委对以上4人的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了处理。
(25)违规发放值班费。2021年至2022年,违规发放坐班接访补助。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对违规发放的补助已收回并上缴,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处理;二是完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到镇坐班接访和领导下沉接访制度,确保辖区社会安全稳定责任。
(26)2022年6月至2023年8月,镇政府个别工作人员违规报销差旅费。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对违规报销的差旅费进行了追缴和上缴,并对当事人进行了处理;二是组织辖区内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廉政教育学习。
(27)工会支出不规范,超范围购买活动物品。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对超范围购买活动物品资金已收回,并存入溆浦县财政局代管资金专户。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处理。二是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审核工作,规范补助发放和工会经费使用。
(28)个别村(社区)违规购买商业保险。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经核实,个别村(社区)所购买的保险为中国人寿“村两委”重大疾病和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符合相关文件规定。
(29)个别村巧立名目报销费用。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经核查,报销的费用实际为该村在乡村振兴工作开展过程中的开支。祖师殿镇财政所对村级财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提升业务水平,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8.财务工作廉政风险管控不到位。
(30)个别村(社区)虚开发票套取资金。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经核查,2个村(社区)虚开发票套取资金均用于村(社区)其他开支,违规资金已追回,镇纪委已对涉事人员依规依纪进行了处理。
(31)大额资金违规支付至个人账户。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对大额资金违规支付至个人账户问题进行了核查,未发现个人谋利情况,镇纪委已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镇财政所对全镇18个村(社区)进行了村级财务培训,规范报账程序及支付流程。
(32)报账审核不严。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溆浦县乡镇机关工作人员下村差旅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范差旅费及租车费等费用的申报,同时加强对申报费用的审核;二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乡村两级财务人员进行财务业务管理知识培训,提升财务人员业务水平,杜绝此类问题再发生。
9.存在“蝇贪蚁腐”廉政风险。
(33)个别村涉嫌侵占垃圾中转站征占土地补偿款。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经核查,垃圾中转站征占土地补偿款均已足额发放至相关农户,村里未侵占征地补偿款。已对相关村民做好相关解释工作。
(34)个别村虚假报销挖机租赁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经核查,2022年11月该村租赁村民舒某的挖机在村里实施耕地复垦工作,因其本人的银行卡被冻结,无法存取,就委托其堂妹与村里结算费用,项目款打入其堂妹的个人账户,该村挖机租赁费用属实。
(35)垃圾清运费收取、管理不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镇纪委对相关村垃圾清运费收取、管理不规范问题进行了全面核查,根据核查结果,督促各村分类进行了整改;二是镇纪委对相关村财务报账员进行处理。
(四)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队伍建设要求有偏差,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彰显不足方面:
(36)党委会议议事规则执行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并结合本镇实际,制定了党委会议议事规则,规范议事流程,从2024年7月起,严格按照党委会议和行政会议的要求分别召开会议,并规范议事流程,对“三重一大”事项采取党委委员逐一表态。
(37)村聘干部不规范现象比较普遍。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依法依规予以清退,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二是强化制度保障与责任落实,严格落实村(社区)干部管理办法,对村两委干部的产生严格审查把关,规范程序。
(38)流动党员教育管理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对出现流动党员违规违纪的情况进行通报,并对相关村党组织书记提醒谈话;二是督促压实支部工作职责,建立在外党员联系工作台账,明确支委委员一对多加强在外党员联系;三是通过线上线下沟通交流,及时了解党员思想动态,鼓励党员为支部发展、村庄建设建言献策,同时要求在外党员按时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动态、工作情况。
(五)落实上轮巡察整改问题不到位方面:
(39)存在巡而不改现象。上轮巡察发现的“违规报销租车费”“项目实施未走程序”等问题,本轮巡察发现仍然存在。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疫情防控期间,租用社会车辆转运相关人员,后因租车司机外出,租车发票由其父开具,导致租车费未按租用车辆实有人进行报账,已对当事人进行处理;二是建立长效机制,完善公务用车及租车管理制度,加强对租车费用报销的申请、审批、审核;三是建立健全项目实施监管机制,开展专题培训、案例分析,增强各村依法依规推进项目的意识;四是进一步履行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举一反三防止问题反弹。
(40)巡察整改资料保存不全。上轮巡察整改资料疏于保管,部分资料遗失。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相关档案管理方案,规范各项资料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安全性、可塑性;二是对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维护好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三、集中整改期内未完成的整改事项
(41)“四跟四走”产业项目实施质效不高。
整改结果:未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多次与经营主体联系,实地走访、了解情况,督促相关经营主体严格按合同履约;二是根据《溆浦县产业帮扶项目收益分红及帮扶资金到期处置问题核查整改工作方案》,成立了工作专班,制定了镇“四跟四走”产业分红到期后续处置工作机制,建立“一企一专班”,因企施策,督促分红及时到位。
(42)未追缴受刑事处罚人员工资。
整改结果:未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跟进,强力追缴。二是深入沟通交流,完善相关工作流程。三是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管理,健全考勤考核,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我镇党委将主动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积极落实整改措施,切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一、强化政治引领,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主动扛牢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深刻认识巡察整改的长期性、艰巨性,坚决杜绝“过关交差”思想,以整改为契机,推动全镇各项工作提质增效。
二、深化成果转化,助推工作高质量发展。秉持标本兼治、效果导向原则,系统总结巡察整改中的经验教训,深入剖析问题根源,推动整改成果向工作效能转化。将巡察整改深度融入日常工作,贯穿班子队伍建设始终,围绕重点工作和群众关切问题,强化整改措施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持续巩固拓展整改成果,以钉钉子精神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为全镇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三、健全长效机制,筑牢风险防控屏障。坚持举一反三,将立行立改与制度建设紧密结合,融合巡察整改成果与主题教育成果,推动整改工作常态化、长效化。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深入排查制度漏洞、管理缺陷和工作短板,对具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等机制,实现“当下改”与“长久立”有机统一,切实发挥巡察标本兼治作用,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45-3760002;邮政信箱:溆浦县祖师殿镇人民政府办公室,邮政编码:419305;电子邮箱:1546164652@qq.com。
中共溆浦县祖师殿镇委员会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