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镇属机关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秋冬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清洗消毒措施,在全镇开展秋冬季重大动物疫病“大清洗、大消毒”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秋冬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特点,切实抓好清洗消毒工作,有效净化养殖环境、切断疫情传播途径,全面降低疫情发生和传播风险,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维护养殖业生产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
二、行动时间
9月14日至11月30日。
三、消毒范围
全镇范围内养殖场(户)、农贸交易市场。
四、时间安排
1.部署动员和准备阶段(9月14日至9月25日)。各村社区及有关单位根据秋冬季动物疫病发生特点,制定具体实施意见,明确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对辖区内“专项行动”进行宣传动员部署,做好消毒物资采购、发放等前期准备工作。
2.具体实施阶段(9月25日至11月30日)。各村(社区)至少要开展一次清洗消毒技术培训,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至少组织一次专业技术人员深入防疫一线进行实地指导;至少组织一次清洗消毒等防疫制度落实情况检查;至少开展一次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运输车辆清洗消毒专项督查。
五、工作要求
1.落实主体责任。各村(社区)及要督促生产经营主体落实动物防疫主体责任,指导相关场所完善清洗消毒设施设备,建立健全清洗消毒工作制度,开展清洗消毒。重点是此次洪灾区域,受洪水影响,环境中的病毒、细菌大范围传播风险增大,动物疫情发生风险增大,对洪水流经、淹没地区要进行大范围彻底消毒。
2.狠抓重点场所环节。要狠抓养殖、调运、屠宰、无害化处理等重点环节,落实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清洗消毒,确保清洗消毒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死面;加强养殖环境、畜禽圈舍等消毒灭源,着力消除疫情隐患;要严格落实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生猪屠宰场所清洗消毒措施,坚持对运输车辆进行全面消毒,确保未经彻底清洗消毒的不得离开,防止病原交叉感染。
3.确保消毒彻底规范。要严格按照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大清洗大消毒”专项行动技术指导意见》、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进一步强化畜间炭疽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文件要求,科学确定清洗消毒频次,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妥善保存消毒时间、地点、对象、消毒药品种类和责任人员等工作记录,确保各消毒环节规范到位。
4.加强指导培训。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对清洗消毒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强化清洗消毒技术培训,指导基层动物防疫人员和行业从业人员根据不同对象科学选择洗消药品和方式,做好人员安全防护;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防疫一线,加强对清洗消毒工作的实地指导,全面提升科学防疫意识和清洗消毒技术水平。
5.强化监督检查。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加强对重点场所洗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通过抽样检测进行评估,对制度不完善、措施不到位、洗消效果不佳的,督促指导限期整改;对运输车辆拒不接受洗消的,依法取消其生猪运输备案资格;对因不落实洗消工作造成重大动物疫情扩散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6.严格信息报送。10-12月,各村(社区)每月5日前要报送上月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