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政发〔2023〕29号
溆浦县双井镇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抗旱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
根据气象部门分析预测,我镇今年降雨量明显偏少,较历年同期偏少40%,造成部分水库山塘干涸。依据《溆浦县抗旱应急预案》规定,县防指研究决定从6月12日17时起,启动抗旱IV级应急响应。请各村(社区)按照IV级应急响应,压紧压实抗旱责任,落实落细各项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抗旱工作的严峻性,严格落实各项责任,全面进入抗旱状态,迅速行动,组织群众积极开展抗旱自救工作,做好长期抗旱准备。
二、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各村抗旱工作的指导,及时发布蓄水、旱情信息。指导村(社区)做好田间管理,因地制宜实行补种改种,同时做好病虫防治,确保粮食能及时播种、有效灌溉。
三、加强节水、保水、用水管理。发挥现有水利工程蓄水能力,合理调度运用水源,重要水源地要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全力保障抗旱水源,确保居民生活、生产用水安全。
四、加强涉水矛盾问题的排查和化解。各村(社区)要全面进行矛盾问题摸排,及时进行化解,一时不能化解的要第一时间上报。
五、加强风险研判和预警预报,密切关注天气变化,防范“旱涝急转”带来的洪涝和地质灾害。
六、加强抗旱工作应急准备,建强应急队伍,扎实开展抗旱应急行动,提升应急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