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案是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成效、社会治安综合防控的综合反映。为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深入推进命案防范治理工作,县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决定在全县开展矛盾风险隐患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信访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重要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命案必防、命案可防”的理念,充分发挥平安建设协调机制作用,以警源、诉源、访源“三源”共治为抓手,建立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平安办协调、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命案防控体系,有效提升预测预警预防命案风险能力。注重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围绕两会和春节、清明、国庆、中秋等重点节庆,加大矛盾纠纷多发、易发领域特别是婚恋家庭纠纷、邻里纠纷等排查化解和风险评估力度,全面摸清底数,集中力量化解,形成“源头防范、全面排查、妥善化解、有效管控、健全机制”全链条闭环处置体系,做到预防在先、发现在前、处置在苗头,实现全镇零命案发生。
二、主要任务
(一)源头防范。组织村(社区)干部、党员小组长、村辅警、社区民警、网格员,依托微网格、微信群等手段,及时获取可能引发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的信息线索,提前做好预警防范工作。紧盯重点场所和治安薄弱地区,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和制度防范建设,加强公安、村干部巡逻,充分发挥“一村一辅警”等作用,持续深化“红袖章”工程,加强邻里守护、群防群治,及时预防和遏制各类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深入走访身体残疾、家庭贫困、生活困难、长期失业等困难群体,做好人文关怀和跟踪帮扶,加强心理疏导,减少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高度关注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对象、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等重点人员,落实救治、帮扶、管控措施,严防失管漏控、肇事肇祸。对生活失意、心态失衡、有暴力倾向等高风险人员,有针对性地加强心理疏导及危机干预,防范发生个人极端事件。
(二)全面排查。坚持排查在先、关口前移,依靠基层组织、网格、“党建+微网格”和群众就地及时排查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构筑全方位、动态化的排查体系。把集中排查和经常性排查结合起来,及时发现、梳理各类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列出清单,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引发谁负责、谁有职权解决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分类别分层级建立工作台账。
1.重点问题排查。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甚至可能导致严重后果的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包括:可能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的矛盾问题;有极端暴力倾向,采取极端方式表达个人意见或诉求,可能引发规模来县上市赴省进京上访、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问题;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可能叠加共振、放大升级的矛盾问题;可能引发媒体炒作、成为社会或舆论热点的问题;容易导致“民转刑”案件的家庭婚恋纠纷、邻里纠纷等矛盾问题;因疫情防控等热点舆情可能引发的不稳定问题。
2.重点领域排查。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且涉及面广、容易引发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的行业领域,包括:家庭成员关系紧张、不公平待遇、经济纠纷、邻里纠纷,两地分居、家暴、婚外情、三角恋、借婚恋敛财,情人之间(同居期间)感情纠葛,离婚(同居分手)后感情纠葛、土地和经济纠纷、抚养和探望孩子纠纷,招婿、婆媳亲子关系不睦、虐待父母、遗产继承等容易引发“民转刑”甚至命案发生的婚恋家庭和邻里领域;与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和非法集资、未成年人保护综合治理、学校及周边地区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和消防、危险驾驶整治等重点任务密切相关的经济金融、教育、民政、应急管理、消防救援、交通安全等行业领域;容易引发医患纠纷、客运经营、征地拆迁、环境污染、食品药品安全、危化物品管理运输等方面矛盾问题的卫生健康、交通管理、自然资源、环境保护、市场监管、寄递物流等行业领域。
3.重点场所排查。城乡接合部、经营性自建房、流动人口聚居区、农村地区等社会治安问题突出、相关违法犯罪高发、安全隐患较大的地区和场所;歌舞娱乐场所、洗浴按摩场所、小旅馆小酒店等易滋生“黄赌毒”违法犯罪、接纳未成年人违规行为的重点场所;网络传销、非法集资等涉众型违法犯罪高发地区;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集市、商场、景区、医院、学校、幼儿园等人员密集场所。
4.重点人员排查。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敌对势力、民族分裂势力重点人员;非法集资等涉众型利益受损群体;教育、卫生、环保、交通运输、劳动关系等领域利益诉求人员;涉及生活失意、心态失衡、利益冲突、情感对立、性格偏执、行为反常、扬言报复、有极端暴力倾向等重点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吸毒人员、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有严重不良行为的青少年群体。
(三)妥善化解。充分发挥乡村两级综治中心的重要作用,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协调联动,加强信息互通、优势互补、工作联动、矛盾联调,及时反映和协调人民群众各类诉求。健全诉调对接平台和专业性矛盾纠纷化解平台,按要求配备专(兼)职调解员,健全覆盖全镇的调解组织网络。对容易产生矛盾纠纷的重点问题、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要及时掌握社情民意,把握化解矛盾的主动权。对长期未化解矛盾以及积怨较深、双方情绪激烈的新发现矛盾纠纷,要建好台账,落实领导包案,层层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分级每月、每半月、每周对账督办,直至化解销号。对隐蔽性、反复性强,以及容易引发“民转刑”命案的婚恋家庭纠纷、邻里纠纷、合同及相关纠纷、金融借贷纠纷、土地及资源权属(含宅基地、坟山)纠纷,乡村两级干部、调解人员和网格员要主动介入,杜绝“清官难断家务事”“不告不理”、放任不管和“一调了之”的思想。认真贯彻《信访工作条例》,持续深入推进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对可能采取极端行为的人员,逐一落实见面、化解、稳控、消除危险的责任。
(四)有效管控。对短期内难以化解的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明确牵头单位、参与单位责任和具体负责人,落实跟进化解措施,防止矛盾激化。对本级解决不了的,可能引发非正常上访、个人极端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及时预警,报告党委政府及时解决,并配合做好疏导化解工作。对可能引发突出涉稳问题的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落实稳控措施,推动问题解决。对新模式新业态领域的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保持高度警觉,及时稳控,妥善处置,防止跨行业、跨领域叠加共振、放大升级。对于进入司法程序的案件,政法部门要结合实际,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规范案件办理程序,统一证据标准、裁判尺度。坚持保障合法权益和打击违法犯罪两手都要硬,对采取极端方式、过激行为反映诉求或煽动闹事、串联聚集的人员,依法予以处理,严防矛盾叠加、纠纷激化。
(五)健全机制。以“三源”共治为抓手、以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为依托、以微网格为基座,进一步整合各类行政资源、司法资源、社会资源以及基层综治和群防群治力量,推动矛盾纠纷分层级治理、精细化摸排和多元化调处,全面提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效能。
1.建立健全基层常态化排查发现机制。坚持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和经常性排查调处相结合,全面组织村(社区)“两委”干部、社区民警、村辅警、网格员、平安志愿者,入网入格入户开展“敲门行动”。对摸排发现的各类矛盾纠纷、特别是容易激化为“民转刑”风险的矛盾纠纷,要排查清楚,全面、深入、细致地掌握矛盾纠纷和重点人员、特殊人群的来龙去脉、症结所在。
2.建立健全定期分析研判机制。镇、村(社区)每周召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会议,将矛盾纠纷多发、易发领域特别是易引发“民转刑”命案的婚恋家庭纠纷、邻里纠纷、合同及相关纠纷、金融借贷纠纷、土地及资源权属(含宅基地、坟山)纠纷列入分析研判重要内容,按照“四明确三包”(明确牵头领导、明确责任单位、明确具体责任人、明确办结时限,包化解、包回访、包反馈)的要求,逐一落实“一事一策、一人一策”措施,切实做到发现在早、防范在先、处置在小。
3.建立走访慰问返乡群众常态机制。春节、清明、国庆、中秋等重要节庆是在外务工、经商和就学群众集中返乡、互访聚会的高峰期,往往也是矛盾纠纷的多发时段。对重要节庆期间集中返乡的群众要强化精细化服务管理,对其他时段返乡的个别群众要强化差异化服务管理,具体做到“五个一”,即:制作一张干群联系卡,明确走访干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方便返乡群众日常联系;开展一次走访联谊,对困难群众、特殊群体走访到位,帮助消除个别群众心中的怨气戾气,让群众暖心;印发一封慰问信,内容主要体现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以及政务服务、法治宣传、依法维权、消防和交通安全提示等;建立一份问题清单,听取返乡群众呼声,将走访所掌握的问题矛盾纳入台账管理,实行动态销号;解决一批民忧民虑,帮助解决群众生产生活、办证问题和其他困难,对一时解决不了的做好政策宣传、思想引导,明确帮扶措施,跟踪解决到位。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命案防范工作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是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迫切需要,是深化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各村(居)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命案可防、命案必防”的工作理念,将命案防范工作作为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和衡量社会治理能力水平的重要指标,有力有效排查化解矛盾风险隐患。
(二)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把命案防范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定期研究解决命案防范治理的重大问题以及重大矛盾纠纷化解。派出所、司法所、妇联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和协作配合,深入开展“十无”平安创建活动,形成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各方齐抓共管工作格局,进一步提高命案防控工作能力水平。
(三)强化责任落实。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个人,将责任压实到村(社区)。强化“一案一分析”,各乡镇要对命案及其处理基本情况、案件规律特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等进行剖析,提出追责问责意见,制定和落实工作改进措施,并形成专案报告,案发当月30日之前报送县平安办。
(四)强化责任落实。要建立完善联席会议制度,用好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责任追究措施,推动肩负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切实参与到专项行动中来,切实把“民转刑”命案防范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及时掌握矛盾纠纷信息,加强对突发性矛盾纠纷的防范和调处。加强协同配合,明确责任领导,把任务分解落实具体事项、具体人员,压实工作责任。专项行动期间,县综治办将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组织督导检查,对因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排查化解不力,进行通报批评,并将此次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各村本年度综治考评。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对相关工作措施落实不力、发生重大“民转刑”命案、治安稳定秩序严重混乱的地区和部门,加强领导责任督导,严格实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