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子湖镇深入推进“一盔一带”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 2021-12-03 17:51 信息来源:溆浦县深子湖镇
各村(居)委会、镇属各单位:

《深子湖镇深入推进“一盔一带”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已经镇人民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深子湖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日 

深子湖镇深入推进“一盔一带”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批示指示精神,进一步落实省市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署和要求,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强的担当精神,更有力的工作措施。规范我镇道路交通运营秩序,有效遏制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省市县道路交通安全“一盔一带”守护行动相关文件要求,从2021年10月下旬起,在全镇范围内持续经常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一盔一带”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属地管理、督导问责”的工作思路,采取“党员干部示范带动、企业行业规范管理、部门单位严格执法”的工作手段,进一步强化镇村“一盔一带”专项整治行动职责。增强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前后座头盔佩戴意识,机动车、小汽车等驾乘人员前后座安全带使用意识,着力提升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机动车和小汽车等安全防护水平,减少或避免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减轻事故伤亡后果。力争到2021年底,街道道路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司乘人员头盔佩戴率达到95%以上,普通公路头盔佩戴率达到85%以上;快递外卖代驾行业头盔佩戴率达到95%以上。机动车和小汽车等驾乘人员使用安全带比例达到95%以上。到2022年底,镇域内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司乘人员头盔佩戴率,机动车和小汽车等驾乘人员系安全带比例均达到98%以上。2023年“一盔一带”两项指标逐步提升到100%。

二、组织领导

成立深子湖道路交通安全“一盔一带”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邹序稳任组长,党委委员、副镇长戴长贵任副组长,镇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镇派出所、镇市监所、镇交管站等部门及23个村(居)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由戴长贵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行动的指导、督促、考核、通报及日常管理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引领

1.全程开展主题报道。充分利用会议、标语、专栏、显示屏、宣传车、村村响、播放公益广告等社会宣传,采取发布整治通告、刊发新闻稿件、曝光典型案例等媒体宣传,通过制作周边地区交通事故宣传长廊等警示宣传。

2.全面落实阵地宣传。充分利用管辖范围内的各种执法服务网点、政务服务中心、学校、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及各种机动车销售点、维修点、集中停放点、加油站、集中充电装置点、村社活动中心、企业单位宣传橱窗等各种窗口建立“一盔一带”宣传阵地,做到有宣传牌、有温馨提示、有宣传专栏等,将宣传触角延伸到最基层,延伸到最前沿,延伸到千家万户,全力提高群众知晓度、参与度、支持度。

3.全力组织教育劝导。通过会议、培训、宣传加大教育宣传力度,要求本单位及下属机构、管辖企业行业落实上下班门卫“一盔一带”安全提示登记制度,并确定2名教育劝导员对本单位干部职工及办事群众进出机关大院落实“一盔一带”制度进行监督劝导。对未落实“一盔一带”的人员要求立即整改到位。坚持专群结合,动员机关、团体、街道、村社、学校等单位工作人员、农村“两站两员一辅警”以及青年志愿者上路开展宣传劝导,

(二)强化综合治理

4.强化企业行业管理。督促各加油站在服务区内设置警示宣传标牌、温馨提示用语、电子显示屏宣传窗口,限制为无牌无证、未配备头盔的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提供加油等服务。对未佩戴头盔的摩托车、未使用安全带的机动车采取持卡自助加油的由工作人员及时提醒劝导,拒不配合的由工作人员现场摄影或拍照报镇派出所查处。各加油站工作人员凡是因认识不到位、管理不落实,导致为无牌无证、未配备头盔的摩托车提供加油服务,一经发现责令立即整改,并进行公开曝光。镇市监所要加强对机动车各维修点的监管。全镇各机动车维修点要限制为无牌无证、未配备头盔的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提供维修服务,要在服务区内设置警示宣传标牌、温馨提示用语、电子显示屏宣传窗口。未落实限制为无牌无证、未配备头盔的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提供维修等服务,由主管部门按相关规定处理。

5.促进机关示范带头。单位党员干部职工要模范带头落实“一盔一带”制度,各单位要通过宣传、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在上下班、日常出行时骑乘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时前后座必须按规定配戴头盔,在驾乘小汽车时前后座必须按规定系好安全带,并签订承诺书。凡未落实“一盔一带”制度的公职人员经教育劝导仍未整改到位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其进行提醒谈话,并按照单位考核要求和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6.发动社会共同参与。各机动车销售车行、销售点在销售车辆时,镇域内各保险公司在办理机动车保险业务时,爱心企业在社会捐赠时,要大力宣传“一盔一带”制度,提醒司乘人员出行时要佩戴头盔、使用安全带,积极倡导“购车送头盔”“买保险送头盔”“爱心企业赠头盔”等活动。鼓励学校、企业、村(社区)、农村“两站两员”等单位和群体要配备一定数量的头盔,采取现金抵押的方式共享使用头盔,及时方便为单位干部职工、办事群众提供头盔。特别是农村“两站两员一辅警”在开展交通劝导工作时将头盔提供给有需要的骑乘人员。

(三)强化源头监管

7.清查监管销售源头。镇市监所、镇派出所、镇交管站等部门要建立联合检查工作机制,主动排查发现销售非法改拼装车、非标车以及买卖、伪造、变造号牌(证件)等违法犯罪线索,清理整顿非法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的流通渠道、电商平台、存储仓库、维修门店等,督促落实带盔销售。

(四)强化主体责任

8.突出重点行业。镇市监所、镇派出所、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镇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镇交管站等部门要以快递、外卖、代驾等运营企业为重点,督促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为从业人员购买保险,建立行业记分管理制度,确保司乘人员规范佩戴头盔、使用安全带;对事故和违法多发的驾驶人员,一律纳入“黑名单”,实行全行业禁入。

9.突出中小学校。教育部门要充分发挥“小手拉大手”作用,致信全体学生及家长,号召在早晚上下学时骑乘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的家长和学生自觉佩戴头盔,驾乘小汽车的家长和学生系好安全带。各中小学校要安排专人在校门口进行教育劝导,发现未落实“一盔一带”制度的家长,要及时提醒劝导,要求其立即改正,规范行停秩序。督促完善“家校警”共治机制,强化学校门口保安人员落实佩戴头盔和使用安全带检查登记制度。建立通报警示制度,定期发布校级、班级头盔佩戴和使用安全带情况通报,倡导家长、学生养成佩戴头盔和系安全带习惯。

10.突出重点企业。镇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要将劳动密集型企业作为重点,组织开展日常巡查和上门督办,严格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门卫“一盔一带”提示和日常安全检查登记考核制度,督促职工使用合法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小汽车上下班,并按规定佩戴头盔、使用安全带出行。

(五)强化执法办案

11.严格路面整治。镇派出所要以主干道路、厂矿、商场、集市、学校、大型住宅小区周边等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小汽车出行密集路段、交通事故多发点段为重点,加强交通违法行为路面巡查,强化现场执法力度,提升非现场执法覆盖面,从严查处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机动车、小汽车无牌无证、闯红灯、逆行、不戴头盔、不系安全带、加装伞具等六类重点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严肃处理,并进行公开曝光。

(六)强化责任追究

12.严格溯源倒查。对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发生亡人交通事故,或者因假冒伪劣头盔产品造成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后果严重的,一律倒查生产、销售、使用环节相关责任。对管理部门、行业机构直接责任人员涉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但尚不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我镇“一盔一带”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提升我镇头盔佩戴率和安全带使用比例,减少或避免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全镇各级各部门必须要牢固树立“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理念,强化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安全意识。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做到多管齐下、多策并举、切实做好源头防范和事故预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把“一盔一带”作为“生命工程”“一把手工程”来抓,认真制定完善本单位考核细则和管理制度,切实抓紧抓实抓细,时刻绷紧道路交通安全这根弦,坚决守住道路交通安全这条红线,确保实现预期目标。

(二)切实强化组织推进。坚持高位推动,压实工作责任,落实工作任务。各级各部门要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强化日常监管力度。做到条条路段有人管,台台车辆有人查,家家企业有人盯,个个平台有人守。要持续经常、全面深入,从严查处未落实“一盔一带”制度的违法行为,要突出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车辆专项整治,执法人员要各司其职、各显其能、各尽其责,形成道路交通安全“一盔一带”专项整治行动从严执法的高压态势。

(三)切实加强考核督查。镇交管站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各村(社区)开展“一盔一带”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暗访和督查,并对工作推进情况实行考核排名。对因工作不力、风险隐患突出的单位,将视其情节对单位采取提醒、约谈、挂牌督办等进行问责,对下属单位、企业行业、社会团体要开展经常性的督导和考核,兑现奖惩,确保全镇“一盔一带”专项整治行动落地落实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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