溆浦县低庄镇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6-01-14 20:48 信息来源:溆浦县低庄镇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版)(以下简称《条例》)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和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并通过低庄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布,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意见,请与低庄镇政务服务中心联系(地址:溆浦县低庄镇,电话:0745-3602131)。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低庄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县关于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密围绕全镇中心工作及群众关切,以深化公开内容、优化公开方式、强化平台支撑、健全制度保障为主线,着力推动政务公开从“注重公开数量”向“提升公开质量与实效”转型。本年度,我镇政务公开工作体系化、规范化、智能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在促进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公众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聚焦体系优化,组织领导与制度建设协同深化。在巩固“主要领导统筹、分管领导督导、专职人员落实”工作机制基础上,今年重点推进了清单化管理和责任传导机制。实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建立了季度调度与通报机制,由镇党政办公室定期检查各责任单位目录落实与信息更新情况,并将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评价,有效改变了以往“重部署、轻落实”的局面。组织开展专题培训2次,覆盖镇村信息员60余人次,重点培训政策精准解读、依申请公开规范答复等实务技能。

(二)聚焦需求导向,主动公开质效与政策解读能力同步提升。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民生保障、惠企政策、重大项目、财政资金等关键领域,着力增强公开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一是推行 “政策解读+”模式,全年针对低保动态调整、产业扶持、农村宅基地审批等重要政策,制作解读、问答式解读,提升了政策的到达率和知晓度。二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在镇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了年度财政预决算、涉农补贴资金发放情况、镇村建设项目实施进度等信息,并对历年数据进行梳理呈现,方便群众对比查询。三是探索精准推送服务,利用村民微信群、村级广播等渠道,结合不同群体需求,定向推送就业招聘、农技服务、养老医疗等政策信息,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

(三)聚焦平台赋能,公开渠道整合与智慧化建设取得进展。持续加强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与管理,统一了信息发布源头,确保网站、政务公开栏、新媒体发布信息同源、数据同频。对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材料编写进行了优化,针对村民受众,材料友好度和阅读性得到改善。积极探索政务数据资源梳理,为下一步推动公共数据开放利用奠定了基础。强化平台日常监测,确保链接可用、内容准确、更新及时。

(四)聚焦闭环管理,监督保障与公众参与机制持续完善。主动公开镇纪委及县政务公开工作机构监督方式,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社会评议机制,通过线上问卷、基层调研等方式,收集群众对公开内容、形式的意见建议20余条。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全年依法妥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未引发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加强工作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对各办(中心)及村(社区)的年度考核指标,形成了有效的内部监督与激励约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包括自然失效和不再按规范性文件管理)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公开内容与群众需求契合度有待提升。部分领域公开信息仍以程序性、结论性内容为主,对决策过程、依据、考量及公众意见反馈情况的公开不足,与群众希望了解“为什么”、“怎么办”的深层需求存在落差。政策文件公开后,配套的精准推送和靶向解读覆盖不广,信息“大水漫灌”与“精准滴灌”结合不够。

公开渠道协同与智能化水平存在短板。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服务平台等多渠道间信息同步更新机制偶有迟滞,数据同源发布未能完全实现。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对公开信息进行深度分析、智能聚合、个性服务的能力较弱,未能充分发挥数据价值。

公开效果评估与公众参与互动机制不够健全。对信息公开后产生的社会效果、政策知晓度、公众理解度缺乏系统有效的量化评估和跟踪反馈机制。政民互动渠道虽多,但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集中分析、采纳转化并公开反馈的闭环管理尚未完全形成,互动深度有待加强。

基层公开能力与标准均衡性仍需加强。部分基层单位受限于人员专业性、技术支撑等因素,在依申请公开答复的规范性、复杂政策解读的通俗性、民生项目进展的持续性展示等方面存在能力不均衡现象,影响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整体质效。

(二)改进措施

深化“需求导向”的精准公开。围绕年度重点工作、重大民生项目和群众高频咨询事项,建立“政策包+解读包+问答包”的集成公开模式。试行重大行政决策事前公开预告与事后结果反馈“双公开”机制,增加过程性信息透明度。运用用户画像技术,探索政策信息精准推送服务,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

强化“技术赋能”的智慧公开。完善政务公开统一平台功能,严格落实信息发布源头管理,确保各渠道同源发布、同步更新。探索引入自然语言处理等技术,对政策文件进行标签化、结构化处理,开发政策智能问答助手。推动公共数据开放利用,鼓励形成更多便民利企的数据产品和服务。

构建“评估-反馈-优化”的闭环机制。​ 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社会评议制度,引入第三方评估,定期对公开内容的可用性、实用性及公众满意度进行调查评估。优化整合政民互动渠道,对征集到的意见建议实行台账管理,明确研究采纳情况并向社会集中反馈,形成“公开-互动-回应-改进”的良性循环。

实施“强基提能”专项行动。​ 制定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实操手册,开展常态化、场景化业务轮训。建立上级部门对口指导与区域间交流互助机制,推广优秀案例和实践经验。加强对基层单位公开工作的日常监测和点对点辅导,着力提升薄弱环节,促进全区(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整体提升、均衡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初审:舒宇扬 复审:胡灿 终审:舒林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