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党政领导班子分工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2-21 15:26 信息来源:溆浦县低庄镇

各村(社区)党组织、村(居)委会、镇属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作如下分工:

刘  兴(党委书记):主持全盘工作,负责党群、意识形态、宗教、党管武装工作,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

李  武(党委副书记、镇长):协助书记抓全盘工作、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负责镇政府党风廉政建设和全镇安全生产工作。

舒林波(党委副书记):协助书记分管党群、政协工作,分管乡村振兴及驻村工作队管理、自然资源与规划、危改、卫健、计生协和常态化疫情防控等工作。联系镇乡村振兴办(扶贫产业后续帮扶办)、镇自然资源所、镇医院、镇大渭溪卫生院。负责所分管部门及联系片区村(居)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工作。对接县政协办、县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乡村振兴局、县委驻村办、县易地搬迁联席办(扶贫产业后续帮扶办)、县卫健局、县计生协、县疾控中心、县红十字会、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舒  杰(党委委员、人大主席、统战委员):主持镇人大工作,分管统战、宗教、综合执法、农业农村(产业发展)、审计(农经)、环保、水利、林业、农机、畜牧水产、商会等工作,联系镇农业农村办(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镇综合执法大队、镇城管执法中队、镇环保执法中队、低庄商会,负责所分管部门及联系片区村(居)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工作。对接县人大办、县委统战部、县工商联、县农业农村局、市环保局溆浦分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县发改局、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县农经站、县供销社、县农业综合事务中心、县农机事务中心、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县河长办、县林长办等。

黄沫逞(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负责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督查督办党委政府交办相关工作;监管办公室、内务、综合统计等工作。联系镇党政办、镇纪检监察室,负责所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工作。对接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县机关事务中心、县统计局、国调队、县档案馆、县史志办等。

张明娟(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分管宣传及意识形态、文广新体、旅游、科协工作。联系联系镇文宣办、镇文化站、镇广播站、镇电视台。负责所分管部门及联系片区村(居)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工作。对接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编办、县网信办、县文明办、县文广新局、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县旅游发展事务中心、县融媒体中心、县科协、县文联等。

武长庚(党委委员、副镇长):分管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救灾、森林防火)、市场监管、食品药品安全、交通、电力、工信、教育工作,联系镇应急管理办、低庄交通综合执法中队、低庄电管站、镇市监所、县四中、镇中学、镇中心小学、镇大渭溪学校。负责所分管部门及联系片区村(居)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工作。对接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教育局、县工信系统(电力、通讯企业)等。

刘卫民(党委委员、政法委员、武装部长):分管政法(铁护)、武装、信访、综治维稳、禁毒、消防、机关财务。联系镇武装部、镇综治办、镇信访接待室、镇财政所、镇派出所、镇司法所、交警三中队。负责所分管部门及联系片区村(居)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工作。对接县委政法委、县人民武装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司法局、县森林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禁毒办、县信访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

严  明(党委委员、组织委员、人大副主席):分管党建、组织、绩效考核等工作,协助人大主席抓好人大工作。联系镇党建办公室。负责所分管部门及联系片区村(居)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工作。对接县委组织部、县人大办、县编办、县人社局、县绩效办、县老干部服务中心等。

曹丽霞(副镇长):分管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移民、发改、商务、科技、老龄(关工委、老年协会、老年大学)工作,协管畜牧水产工作,联系镇人居环境整治办、镇涉老办。负责所分管部门及联系片区村(居)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工作。

对接县农业农村局人居办、县发改局、县商务局、县科技局、县库区移民事务中心、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县爱卫办、县关工委等。

刘慧琼(副镇长):分管工会、民政、人社、共青团、残联、妇联、退役军人服务,联系镇社会事务办、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镇政务服务中心、镇敬老院。负责所分管部门及联系片区村(居)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工作。对接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医保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残联、县总工会、县妇联、县团县委、县政务中心等。


                                   中共低庄镇委员会

低庄镇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8日

初审: 复审: 终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