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坪镇2021年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1-03-21 16:40 信息来源:溆浦县均坪镇

为加强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发展,巩固造林绿化成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由镇党委书记任总指挥,镇长任副总指挥,成员由镇应急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派出所、司法所、卫生院、自然资源所、财政所等部门负责人及各村党支部书记组成,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镇应急办。

二、具体措施 

1、落实森林防灭火责任制。各村按照“谁管辖、谁领导、谁负责”的原则,按行政区域划定防灭火责任区,对各自负责的森林防灭火工作进行部署。各联村领导、驻村干部负责督促落实。

2、加强防灭火队伍建设。一是全镇建立一支不少于30人的半专业扑火队,配备相应扑火装备,镇人武部、镇林业站负责组织培训和训练;二是各村要成立一支20人以上的防灭火预备队伍,一旦发生突发山火,迅速组织扑救。同时各村必须选配责任心强且吃苦耐劳的森林防灭火护林员,负责本村防灭火巡查工作,由镇林业站负责考核。

3、加大森林防灭火的宣传力度。各村必须充分利用村村响广播、会议、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鸣锣喊话等多种形式,开展多层面的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灭火意识,做到群众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中小学校要重点抓好对学生的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

4、加强值班制度。镇、村要在森林防灭火重点期,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并确保政令畅通、通讯畅通,及时处置火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村主要负责人、驻村干部、应急队员手机不得关闭。

5、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严格落实“五个禁止”:即禁止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山入林,禁止在林区及林缘100米范围内吸烟、野吹和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禁止炼山,禁止在山上直接烧除断木和枯枝落叶,禁止在林缘烧荒、烧田埂草、烧草木灰、烧稻草。镇、村两级要加强巡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发现违规用火行为,立即坚决制止。凡未经批准的炼山活动,一律以失火处理。

6、制定本辖区预防措施和扑救森林火灾预案。一旦发生山火,村领导要立即赶到现场组织扑救并及时向镇政府工作报告。在扑救过程中,指挥者要正确指挥调度,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确保扑火人员的生命安全,不得动员老弱病残、妇女和未成年人参加山火扑救。

8、责任追究。发生森林火灾的通过查明起火原因,事发后组织扑救等情况,区分人为还是不可抗拒的原因,分清责任,如属思想麻痹、工作不到位、玩忽职守、处置指挥不当,严格实行责任追究,由镇纪委负责监督执行。

9、森林防灭火工作直接与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直接挂钩。凡发生森林火灾两起或一起受害面积100亩以上或起火时间超过5小时未扑灭的考核实行一票否决,该村和驻村人员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对森林防灭火工作任务完成好的村、部门和个人,由镇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10、加大对森林火灾肇事者的查处力度。对失火人员除责令检查悔过、鸣锣宣传、恢复植被、赔偿损失外,根据灾情的性质、情节和后果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并移送森林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11、建立有奖举报制度。森林火灾发生后,凡举报森林火灾肇事者经确认举报线索属实的给予300元以上奖励,

举报电话:3640001 。

                               均坪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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