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汲取怀化市沅陵县船只相撞事故教训,严格落实市安全生产紧急调度会议精神与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全面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我镇安全生产形势稳中向好,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市安全生产紧急调度会议及县委、县政府要求,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各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精准排查各类安全隐患,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实现隐患清零闭环管理,有效防控安全风险,坚决杜绝安全事故,全力维护均坪镇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镇域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排查整治范围
涵盖全镇道路交通(道路运输)、消防、建筑施工、自建房、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民爆、特种设备、学校、城市运行、工业企业、农业农村、商贸、水利、防溺水、地质灾害、森林防火等全行业领域,确保排查无死角、整治无遗漏。
三、排查整治重点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道路交通领域
镇派出所强化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超载、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重点监管“两客一危”车辆运行。联合交通部门检查“路警联合执法”机制下“一超四究”制度执行情况,深挖违法运输根源。持续推进“一盔一带”“酒驾醉驾毒驾”专项整治,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居民安全意识,规范道路交通秩序。
(二)消防安全领域
镇应急办牵头,组织各村(居)委会及网格员开展“敲门行动”,逐户排查居民住宅火灾隐患,重点检查电气线路老化、用火用气安全、消防通道畅通等问题,现场指导整改或限期整改并跟踪复查。针对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联合市场监管部门检查销售、维修店铺,规范电池、充电器等配件质量与使用安全,督促小区、公共场所设置集中充电设施并加强管理。全面排查商场、市场、酒店、民宿、“九小”场所等人员密集和公共聚集场所消防设施配备、疏散通道标识、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等情况,对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不合格擅自营业场所依法依规处理,确保消防安全。
(三)建筑施工与自建房领域
镇村规所负责建筑施工项目排查,审查施工企业资质,严禁超越资质承揽工程;严查违法发包、转包、挂靠行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监督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识别与管控,检查防火、高处作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督促施工单位完善安全设施与管理制度,确保施工安全。
各村(居)委会主导自建房排查,聚焦集镇、团寨、院落等重点区域,尤其关注三层及以上、人员密集、改扩建、老旧预制板结构及用于经营的自建房。排查结构安全隐患,如地基沉降、墙体开裂等;检查消防设施配备、疏散通道畅通情况;评估地质灾害风险,对位于隐患区域房屋登记上报并采取防范措施。对经营性自建房严格执行“十必查”,督促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建立消防管理制度、规范电气与易燃易爆物品管理、保障疏散逃生条件,建立隐患台账,分类处置、动态清零。
(四)非煤矿山领域
镇自然资源所负责排查辖区内矿山、矿洞、矿坑(含已关闭),严厉打击无证勘查开采、以采代探、超范围开采等违法行为,维护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检查矿山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履行情况,确保设计合规、通风系统完善、爆破作业安全、尾矿库排放达标、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到位、设备设施检测检验合格,督促矿山企业建立健全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责任制,加强日常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
(五)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
镇应急办对危险化学品企业重点检查作业现场管理、警示标识设置、动火等特殊作业审批管控、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确保化工企业安全间距合规、易燃易爆区域自动控制与应急设施有效。排查烟花爆竹零售店,打击非法销售、储存、租赁经营行为,检查库房安全条件、存储限量及周边环境,消除安全隐患,规范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经营秩序。
(六)民爆领域
镇派出所依据民用爆炸物品管理规定,排查民爆物品储存仓库设施、出入库登记、存放规范、专人管理看护、用电动火安全等情况,防止民爆物品流失、被盗或因管理不善引发事故,对违规行为依法严惩,确保民爆物品全流程安全可控。
(七)特种设备领域
镇市监所清查辖区内特种设备注册登记、检验检测、人员持证上岗及日常巡查记录情况,重点检查住宅、商场电梯、工程工地及景区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状况,严禁使用非法、不合格或报废特种设备,对存在严重隐患的设备责令停用整改,保障特种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八)学校领域
督促学校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校舍设施、校车安全检查维护,整治校园周边环境,严格外来人员、车辆、物品管控。强化食品饮水安全管理,开展防火、防溺水、防踩踏等安全教育与演练,确保校园消防设施齐全有效、附属设施安全可靠,提升学校安全防范能力与应急处置水平。
(九)城市运行领域
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排查户外广告牌设置安全,清理违规及危险广告牌。检查供水、排污管道运行与维护状况,确保设施安全、制度执行到位。监督生活垃圾填埋场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与抢险队伍建设。排查集镇易涝点、乱搭乱建、飞线过街等重点安全隐患,整治集镇通道违法建设,保障集镇安全有序运行。
(十)工业企业领域
指导工业企业(扶贫车间)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落实“一会三卡”制度,督促企业配备合格专(兼)职安全员,加强员工安全培训与劳动防护用品佩戴管理。排查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等重点部位及动火、高处等特种作业安全隐患,整改“厂中厂”问题,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提升工业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十一)农业农村领域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检查农机设备定期检验与使用状况,禁止使用淘汰设备与无牌无证改装拖拉机上路行驶,杜绝农用车违法载人、超载超限、酒后驾驶行为。监督屠宰场规范管理,确保设备检验有效、专人负责维护。加强农药使用监管,执行农产品准出制度,保障农业生产与农产品质量安全。
(十二)商贸领域
镇市监所核查商贸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与培训情况,检查消防、防雷、防静电设施完好性与有效期,确保安全管理机构健全、新员工培训到位、消防通道畅通、防火门正常关闭、消防栓水压达标,规范商贸企业经营安全环境。
(十三)水利与防溺水领域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对辖区内溪流和水库建立安全管理台账,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单位与责任人。在水库及危险溪流段全面设立防溺水警示牌,设置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等设施,配备救生杆、绳、圈或竹竿等防溺水救护工具。
联合各村(居)委会、学校,按照防溺水相关规定,强化防溺水宣传教育,组织人员定期巡查溪流、水库等危险水域,落实包保责任,完善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建立防溺水工作长效机制,防范溺水事故发生。
(十四)地质灾害与森林防灭火领域
镇自然资源所落实地质灾害隐患点及斜坡(沟谷)单元监测责任人,建立临坡切坡建房、临崖住户台账,完善避灾安置点与监测设备管护机制。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风险巡查排查、避险演练,发放防灾避险明白卡与标识标牌,严格执行汛期防治指令,提升地质灾害防范能力。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森林防灭火工作,定期排查林区输配电线路隐患,严厉打击违规用火行为。督促各村(居)委会落实属地责任,在林区路口设置警示标识,加强火源管控与巡逻监测,森林特岗人员坚持每天巡查工作,综合运用多种手段监控火情,确保森林火灾早发现、早处置,守护森林资源安全。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 月 27 日 - 2 月 28 日)
成立均坪镇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专班,由镇党委书记、镇长担任专班双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村(社区)委会主任为成员,明确职责分工,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召开全镇动员大会,传达上级会议与文件精神,部署排查整治任务,提高全镇干部群众安全意识与参与积极性,确保工作有序启动。
(二)排查摸底阶段(3月1日 - 3月15日)
各责任部门按照分工,组织专业力量深入各行业领域开展拉网式排查,详细记录安全隐患信息,包括隐患类型、位置、规模、责任人等,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初步评估,确定隐患等级与整改难度,为后续精准整治提供依据。
(三)集中整治阶段(3月16日 - 3月25日)
针对排查出的隐患,各责任部门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整改期限。按照“边排查、边整改”原则,对一般隐患立即整改;对较大隐患限期整改,落实跟踪督办与复查验收;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制定专项应急预案,确保整改期间安全可控,直至隐患彻底消除。
(四)巩固提升阶段(3月26日 - 3月31日)
对整改完成的隐患进行“回头看”,检查整改效果与措施落实持续性,防止隐患反弹。全面总结排查整治工作经验教训,分析安全管理薄弱环节,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与长效机制,提升全镇安全管理水平与应急处置能力,巩固整治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责任部门、村(社区)委会要高度重视,将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作为当前首要任务,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确保人员、资金、措施到位,形成高效工作合力,推动工作扎实开展。
(二)严格隐患整治
坚持问题导向,对隐患零容忍,做到排查全覆盖、整改无死角。严格执行隐患整改闭环管理,加强整改过程监督检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履职、隐患按时清零。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单位与个人,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三)加强信息报送
各责任部门于2月28日前将排查整治方案报镇应急管理办公室,并分别于3月12日、3月26日前报送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包括排查隐患数量、整改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计划等信息,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完整,为镇政府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四)严肃督导问责
镇纪委成立专项督导组,对排查整治工作全程监督,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对工作敷衍塞责、推进不力、隐患整治不到位等问题,依规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因工作失职导致安全事故的,依法从重惩处,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保障全镇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