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省、市、县纪委监委关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部署要求,为了有效遏制本乡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营造风清气正的基层政治生态。特制定工作计划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4年4月至6月: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自查自纠、全面清仓起底。
2024年7月至9月:根据自查发现的问题清单,采取有力措施推进整改整治,严格监督,严肃问责。
2024年9月至10月:各职能部门建立长效机制,及时总结推广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广泛宣传整治成果。
二、明确分工
成立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镇党委书记贺小明担任组长,乡长田向阳担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同时,纪委书记戴嵩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日常监督和案件查处。
三、整治重点
围绕学生营养餐、为基层减负赋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惠民惠农补贴资金、涉农项目及扫黑除恶等“5+1”重点领域,坚持统筹治理和重点整治相结合:
1.学生营养餐: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加强对食堂经费管理、供餐管理、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制度落实,聚焦学生信息、专项资金、供餐等重要环节监管,制定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牵头部门:应急办;责任部门:舒溶溪乡中学、中心小学、市监所、执法大队、乡纪委)
2.为基层减负赋能:推动村级组织承担的57项工作事项取消到位,村级展板、牌子证明、报刊等规范到位,强制注册APP等形式主义是否杜绝。发挥基层监测点作用,对基层干部反映的突出问题及时核实,以下看上推动整治“表现在基层、根子在上面”的问题。(牵头部门:党建办;责任部门:各村党组织、乡纪委)
3.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成立专班,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清查,核实底数;重点检查集体资金的收支管理是否规范,资产的处置是否合规,资源的发包是否公开透明。职能部门要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动态管理,对账销号。纪委要严肃查处侵占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套取集体资金等问题,严肃查处在集体资源管理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优亲厚友、失职渎职、玩忽职守等问题,严肃查处以权谋私、监守自盗、贪污侵占以及监管不力,造成集体资产严重流失等问题。(牵头部门: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责任部门:、各村党组织、国土所、司法所、乡财政所、乡纪委)
4.惠民惠农补贴资金:对惠民惠农补贴发放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资金发放是否及时到位,是否存在截留私分、虚报漏报、侵占挪用等问题。(牵头部门: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责任部门:各村党组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危改办、经济发展办公室、乡财政所、乡纪委)
5.涉农项目:涉农项目工程招投标是否规范、质量监管是否到位、营商环境是否存在“阻梗塞”、项目资金发放是否合规等问题。(牵头部门:乡财政所;责任部门:各村党组织、经济发展办公室、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纪委)
6.扫黑除恶:重点打击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打击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路霸等黑势力;打击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关注民生痛点难点,推动解决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做到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化解矛盾纠纷。(牵头部门:乡综治办;责任部门:乡派出所、乡司法所、乡市监、各村党组织、乡纪委)
四、工作要求
1. 提高认识,加强协作。充分认识到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加强各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合力。
2. 严格监督,严肃问责。在各村微信服务群公布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和线索,对举报线索及时进行核实处理。对整治工作不力、存在问题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 注重长效,巩固成果。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完成整改,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堵塞管理漏洞,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持续巩固整治成果。
4. 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及时总结推广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广泛宣传整治成果,提高群众知晓度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