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溆浦县委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实施<溆浦县机构改革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精神,为全面清理乡镇议事协调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不再保留舒溶溪乡改厕工作领导小组、舒溶溪乡田长制领导小组、舒溶溪乡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舒溶溪乡招商引资工作专班、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舒溶溪乡创建“百岁健康”示范乡工作领导小组、舒溶溪乡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专班、舒溶溪乡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工作领导小组、舒溶溪乡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舒溶溪乡消防安全委员会、舒溶溪乡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舒溶溪乡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舒溶溪乡“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领导小组、耕地恢复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舒溶溪乡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舒溶溪乡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舒溶溪乡应急管理委员会、舒溶溪乡防汛抗旱工作专班、防汛抗旱指挥部、舒溶溪乡社区矫正委员会、舒溶溪乡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舒溶溪乡村级债务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舒溶溪乡国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舒溶溪乡社会养老保险统筹工作领导小组、舒溶溪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舒溶溪乡重点绩效评估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舒溶溪乡扶贫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禁毒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五抓五促”作风建设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财政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舒溶溪乡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预防学生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防汛隐患摸排工作领导小组、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行动领导小组、“三湘护农”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巩固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妇女和儿童工作委员会、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老科协工作中协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平安建设领导小组、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控烟工作领导小组、校车安全领导小组、等56个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公室,其工作职责由相关内设机构或所属事业单位承担。
2.乡镇不再保留任何议事协调机构,不再新设任何议事协调机构。
3.原任命的议事协调机构组成人员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职务自然免除。悬挂的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公室牌章一律予以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