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抓好《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入学习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报告>的通知》精神落实,根据省委第九巡查组对溆浦县环境卫生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市委国甫书记“要用超常规手段和举措狠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指示精神,从2021年1月起,在舒溶溪乡辖区9个行政村全面实施村庄清洁行动,集中整治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加快提升村容村貌,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助力乡村振兴,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学习推广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以“清洁村庄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以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动员广大农民群众,广泛参与、集中整治,着力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实现村庄垃圾不乱丢乱堆,污水不乱泼乱倒,粪污无明显暴露,杂物堆放整齐,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村容村貌明显提升,长效清洁机制逐步建立,村民清洁卫生文明意识普遍提高, 着力打造路洁村靓、溪清水秀、生态宜居的美丽家园,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
二、行动原则
——乡镇主抓、多方参与。坚持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落实乡党委、政府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为“一线总指挥”,全力抓好村庄清洁行动。乡属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鼓励群团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村庄清洁行动。
——村为单位、农民主体。坚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以村为单位实施,村党组织书记是直接责任人,组织动员农民群众自觉行动,培养形成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主动投身村庄清洁行动,保持村庄内部清洁。
——先易后难、循序渐进。从农民自己动手能干、易实施、易见效的村庄环境卫生问题入手实施先行整治,坚持少花钱或花小钱办大事、办好事,达到干净、整洁、有序标准。在此基础上,稳扎稳打、渐次推进村庄环境整治。
——教育引导、移风易俗。坚持环境整改与转变观念相结合,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倡导文明新风,引导农民群众转变观念,改变传统不良生活习惯,培养农民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三、行动内容
从2021年1月启动实施,以行政村为单位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工作责任人,并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动员,利用春节、端午节、中秋节等传统节日等关键节点,针对当前影响农村环境卫生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系列整治活动,掀起全民关心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民群众自觉行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村庄清洁行动的热潮,重点对村庄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一)环境问题全面摸底。成立环境问题摸排小组,摸排组长由各村支部书记担任,对公共区域、山塘、水沟、竹林、房前屋后卫生情况和陈年垃圾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形成问题清单、建立摸排资料台账(问题整改要有前后对比照片)。由摸排组长负责监督、整改,以达到整治环卫顽疾,保持环卫清爽新常态。
(二)清理农村生活垃圾。坚持每天一小扫,一周一大扫,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组织村民清扫房前屋后及周边垃圾,组织保洁队伍清扫溪河两岸、村道沿线垃圾,分类收集,并及时清运进行集中处理。禁止随意向溪河内、道路两旁乱倒垃圾,禁止随意焚烧垃圾,解决生活垃圾乱堆乱放污染问题。妥善处置清理收集的垃圾、淤泥等污染物,做好农业生产废弃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处置工作,防止出现次生问题和二次污染。同时,清理整治农村巷道及房前屋后柴草杂物乱堆乱放行为。
(三)清理村内溪河塘沟。推动农户节约用水,引导农户规范排放生活污水,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常识,提高生活污水综合利用和处理能力。禁止随意填埋河沟池塘等水域,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排水沟等为重点;河道保洁要明确专职人员,要与村环卫人员一并考核。全面打捞、清理水域漂浮物,积极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
(四)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规范村庄畜禽散养行为,鼓励村民实施圈养,杜绝放养,减少养殖粪污影响村庄环境。禁止随意丢弃病死畜禽尸体、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废旧农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对此类废弃物安排专人清理,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处置,积极推进农业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
(五)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加强健康教育,广泛宣传卫生习惯带来的好处和不卫生习惯带来的危害,提高村民清洁卫生意识。建立文明村规民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引导群众自觉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从源头减少垃圾乱丢乱扔、柴草乱堆乱积、农机具乱停乱放、污水乱泼乱倒、墙壁乱涂乱画、“小广告”乱贴乱写、畜禽乱撒乱跑、粪污随地排放等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现象和不文明行为。
(六)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村在完成“三清一改”(清垃圾、清塘沟、清畜禽粪便污染,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污染的不良习惯)规定动作的基础上,围绕《溆浦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从群众关心的热点着手,积极开展村内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抓好村庄绿化美化亮化工程,有针对性地清除无保护价值的残垣断壁,从严杜绝垃圾广告,安排专人经常巡查,防止乱贴乱挂、乱写乱画行为,对年久失修,影响村容的广告、牌匾、雨棚,及时动员户主予以拆除或更新;对竹林、房前屋后、山塘、沟渠卫生情况和陈年垃圾问题及时整治。
(七)及时清扫、清运垃圾。保洁员负责辖区内的公共场所、责任路段日常环境的保洁,应及时收集、清扫责任辖区房屋后的垃圾桶、袋装垃圾,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及时处理。保洁员要认真清扫责任路段,确保责任区域整洁、无生活垃圾、无杂物、无泥沙及无卫生死角。村委会要做到垃圾箱、垃圾池满2/3时及时清运。
四、保障措施
(一)压实乡村责任。按照“县级推动落实、乡村具体实施”的要求,明确乡镇“一把手”为乡镇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乡镇直接责任人。各村联村领导、驻村干部为行政村第一责任人,党支部书记为行政村直接责任人。乡政府成立以党委书记石志华为组长,乡长李远海、曹莉霞为副组长,其他党政领导为成员的人居环境整治领导班子,分管领导曹莉霞具体抓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各村党支部书记担任辖区内村庄“清洁指挥长”,亲自部署、亲自动员、亲自推动,统筹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各项任务,确保各项整治任务落地见效。
(二)加强协同配合。建立村庄清洁行动联席会议制度,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牵头指导推动、统筹协调、督导调度,负责指导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和工作激励,指导水域漂浮物垃圾清理、清淤疏浚,指导村庄绿化;各行政村负责村居内的生活垃圾的收运和处置工作,引导农户规范排放生活污水和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能力,指导做好村庄规划编制与加强农民建房规划管理,并做好交通主要干道垃圾清理和负责规范交通标志物;乡人居环境整治办负责指导各行政村的“三清一改”工作,指导卫生常识的宣传和考核;乡扶贫站负责加强脱贫攻坚与清洁行动的协同推进,驻村扶贫帮扶工作队联村指导开展村庄清理;乡妇联负责动员广大农村妇女和环境卫生整治志愿者队伍充当庭院清洁的主力军;农村党员干部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带领群众开展自家庭院内的清洁卫生和生产区域内的生产废弃物清理;学校应当积极动员班主任培养学生的环保意识和负责对学生日常环境卫生维护工作的教育。
(三)强化考核激励。将村庄清洁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对农村人居环境综合评估考核和农村基层党建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月考核、季评比、年奖惩的考核办法。对在月排名第一且考核分数高于90分的村给予适当奖励并发放“人居环境卫生整治最好村”流动红旗;对工作开展不力、排名倒数第一的村,在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工作群中通报并发放“人居环境卫生整治最差村”流动黄旗以示警告。对月排名后三名且得分低于80分的村,第一次,在全乡给予通报批评,获流动黄旗的村支部书记在环卫评比会上做表态发言;连续两次的,对第一责任人约谈,对直接责任人预免职;连续三次的,对第一责任人预免职,直接责任人免职。
(四)构建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村庄公共环境保洁制度和“门前包责、定人清扫、日常巡查、随时纠错、曝光通报、评比考核、依规处罚”等工作机制,推动形成民建、民管、民享的长效机制。
1.包片保户督查机制。坚持“驻村干部包村、村组干部包片、网格干部包网格、任务到个人”的工作原则,包片、包网格乡、村两级干部的环卫评比工作与年终绩效奖金挂钩,形成人人抓环境卫生的氛围和责任机制。
2.建立定期评比奖惩机制。各村要通过召开党员、群众代表会议,推选3—5名环卫监督员和评比员,每月对农户、居民房前屋后及室内进行检查,将各户考核结果在红、黑奖惩榜上进行公示,并在村级微信群中进行通报。村委会每月对本村排名靠后的“十差”农户每户处罚30元,对排名靠前的“十佳”农户每户奖励生活用品。每月评比考核未落实的村,一次扣村考核绩效分5分;连续两次未落实的村对驻村干部、村支部书记进行约谈。切实增强农民群众自觉性主动性,确保村庄常年保持干净、整洁、有序。
3.建立清扫清运机制。每户将垃圾集中存放至垃圾桶或垃圾箱,村保洁员严格按照工作职责,定期收集垃圾,转运至垃圾箱,保证全村干净整洁。村委会应及时将垃圾转运至中转站或临时堆放点,因清扫、清运不到位导致群众投诉,经了解调查属实,对清扫责任人进行考核扣分,并与其工资发放挂钩;多次有群众反映其工作不称职的,经调查属实的,应当对保洁员予以更换;对清运不及时的,与村考核挂钩,一次扣2分。
4.建立举报建立机制。设立投诉举报电话(0745-3716789),鼓励广大村民投诉、举报反映农村清洁行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凡是举报恶意乱丢、乱倒垃圾现象且属实的奖励50元(比如丢弃死禽畜行为)。对恶意倾倒垃圾造成生态环境影响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处置。
5.建立环卫诚信机制。各村需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村规民约》中环卫诚信机制有关内容。凡在村级月、季、年度评比中被评为环境卫生“不清洁”户的,将列入村级环卫黑名单中,并列为“环卫失信户”。凡是列为“环卫失信户”的农户,在乡级各部门办理业务时,各部门应当给予缓办,待其整改后凭村委会出具的“诚信环卫”证明方可办理。环卫失信户名单实行月报制。诚信机制的建立,全乡必须一盘棋,各部门全力配合。
6.建立部门联合机制。一是发挥人居办的指导作用。切实落实对各村人居环境卫生的督促、检查。二是发挥四支队伍集村部的部门协调作用。加速推进脱贫攻坚向乡村振兴的转变。三是发挥志愿者的服务精神。开展多种环境保护活动,共建和谐美丽乡村。四是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从自身做起、养成良好的环保意识,从而引领人民群众。五是发挥学校(含幼儿园)、学生、家长联动配合作用,班主任对本班学生日常环境卫生管理负责,并加强对学生环卫意识的德育宣传、教育及对学生乱扔垃圾现象的管理,若发现两次以上的学生(含幼儿园)乱扔垃圾现象,对学校校长进行约谈,并将约谈结果报送至县教育局。
(五)加大资金投入。在县财政安排专项经费保障农村保洁队伍补贴、垃圾清运费用、垃圾桶(池)配套等资金的同时,各村也要通过各种途径积极筹措经费,并从现有收入中挤出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村庄清洁行动。另外通过制定《村规民约》或《村民自治章程》,由村每年向农户人平收取一定的清扫清运费,实行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