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负责规划组织评审工作,做好辖区内所有建设项目规划方案的初审工作,审查并呈报各类规划设计和方案设计,协助县城乡规划部门做好各类规划方案的评审工作。
3、负责规划管理工作,抓好规划管理“三级联审”制度的落实,做好辖区内各类建设项目选址定点审核和工程施工图设计规划审查工作,负责《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审核工作。抓好辖区内各类建设项目施工中的规划管理工作,参与工程竣工的规划验收工作。负责《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审核工作。
4、负责环境治理与保护工作,制定环境保护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抓好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保护工作。
5、负责监督建设项目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等工作,执行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和竣工环保验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