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工作部署安排,观音阁镇党委、政府决定自即日起至7月底,为期100天,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目标,通过集中整治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严厉打击交通违法行为,完善基础设施,强化宣传教育,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属地管理、群众参与”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以“交通违法不出村、交通事故少发生、亡人事故零发生”为主线,全面开展人、车、路、政、企安全隐患大排查,全面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确保实现“广大人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明显提高,农村客运市场秩序明显规范,农村道路交通违法明显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
成立观音阁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专班
召集人:武帅(党委书记)
副召集人:游祖军(党委副书记、镇长)
周采洋(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成 员:李武、吕波、谢向宇、向大伟、梁俊、舒登、张向哲懿、舒睿、李生春、梁永东、舒志宏、向文、舒采文、各村(社区)支部书记。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综治办,向文任办公室主任,张健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组织协调、督导调度、情况通报等日常工作。
三、整治重点车辆:
(1)农村班线客车;
(2)九座(含)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和面包车;
(3)低速货车和拖拉机;
(4)二、三轮摩托车、电动车;
(5)货运车辆;
(6)环卫垃圾车。
四、整治重点违法行为:
1.九座(含)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面包车非法营运;
2.面包车非法改拼装和加装座位、超员、超载、客货混装;
3.低速货车、拖拉机、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违法运输危险货物;
4.驾乘两轮、三轮摩电车辆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未成年人驾驶摩电车辆;
5.销售非标车辆;
6.报废车辆上路行驶;
7.农村班线客车站外上客等违规经营行为;
8、垃圾环卫车超速超载。
四、整治步骤及措施
第一阶段:全面排查安全隐患,深入开展宣传教育(2025年4月11日—4月20日)
1.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实行建档立卡管理。
各村(居)入户开展人、车、路、企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加强对精神病人、癫痫病人、毒驾、酒驾、醉驾、无证驾驶、准驾不符等重点人员的摸排,严禁上述人员驾驶机动车上路运营。加强对急弯陡坡、临水临崖临谷、塌方路段、无安全防护设施等事故易发多发路段安全隐患排查,并实行建档立卡管理。突出重点对农村班线客车、九座(含)(含)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面包车、两三轮摩电车、拖拉机、危险化学品车辆、货运车辆等重点车辆清查,详细登记车辆年检、保险、核载人数、车主信息及联系方式、车辆非法改拼装情况,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由村支部书记签字核实后上报镇综治办,并实行建档立卡管理,为综合整治工作提供信息基础。
2.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强化群众安全意识。
镇属各部门、各村(居)通过横幅标语、村村响、微信公众号、敲门行动、屋场会、短视频等形式多样的宣传将道路交通安全知识传导到千家万户。“两站两员”、村辅警通过赶集日、村民出行高峰期、进村入户等方式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行动内容须知、道路安全告知书、交警温馨提示卡发放到驾驶人、车主手中,并要求驾驶人、车主签订道路交通安全承诺书,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个人安全防范能力,进一步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度、知晓度、支持度。
第二阶段:加强源头管控,依法开展整治(2025年4月21日-7月31日)。
3.坚持从严打击和高压震慑相结合,持续净化交通环境。
对辖区内交通违法特点规律进行分析研判,针对“一客一货一校”、酒驾、醉驾、毒驾、疲劳驾驶、无证驾驶,超员、超速、超载,摩托车、电动车逆向行驶、随意变更车道,面包车客货混装、非法改拼装和加装座位;低速货车、拖拉机、两三轮摩电车辆违法载人,驾乘摩电车辆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非标车辆、报废车上路行驶及酒驾醉驾,未成年人驾驶摩电车辆等交通违法为重点,开展路面巡查和路面执法,依法从严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坚持以打促防、打防结合,确保“打出声势、打出秩序、打出安全”。落实农村班线客车和面包车“逢车必查”的要求,对超员、超速、非法改装和加装座位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格依法顶格处理,形成严查严管的高压态势。村(居)对违法行为及时上报至镇整治办,镇整治办将核查出来的2次以上交通违法行为、非法销售行为等问题及时交办给交警六中队,派出所、市监所,综合执法大队进行依法查处,确保源头管控落地落实。
4.坚持日常监管和溯源调查相结合,从严打击非标车辆。
派出所、市监所等部门常态化对摩托车、电动车销售门店开展巡查和监管,严格对照国家生产销售标准,对每台摩托车、电动车生产销售资料进行核对,对每台摩托车、电动车车型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非标车辆和非法改拼装车辆既要对销售门店进行依法查处,还要开展溯源调查工作,调查结果要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果断采取“挂牌整改、停业整顿、吊销经营许可”等惩戒措施,该处罚的一律处罚、该停业整顿的一律停业整顿、该关停的一律关停,形成强大的整治震慑力。
5.坚持线路审批和规范运营相结合,依法停运违规车辆。
镇整治专班办公室组织相关力量,对辖区设置的农村客运车辆班线进行一次彻底清查,深入各运营线路进行实地勘查,凡未经市、县人民政府审批同意的非法营运、运营线路确实存在较大道路安全隐患的,先行停运并及时进行整改。
第三阶段:加强上下联动,实施常效管理
6.压实部门监管责任。
进一步整合派出所和交警中队力量,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常态机制,努力构建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交警六中队在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的同时,重点查处非法改拼装的维修门店。镇市场监管部门要建立日常监管巡查机制,强化对销售非标车辆企业或门店的打击力度。镇农业农村部门要落实对拖拉机的日常监管,严禁报废拖拉机上路行驶。镇各学校要加强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教育,自觉抵制乘坐违法车辆。
7.落实村(居)属地责任。
各村(居)建立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管理体系,压实村(居)干部、“两站两员”、村辅警的工作责任。落实“两站两员”、村辅警交通劝导装备,落实经费保障,督导“两站两员”、村辅警严格按照“七必上”工作要求在辖区内平交路口、穿村过镇路口开展交通劝导,将交通安全隐患管控在源头,将交通违法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
五、工作要求
1.增强忧患意识。
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关乎社会经济发展,关乎社会大局稳定,关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们必须以“时时放心不下的紧迫感,处处如履薄冰的危机感”扎实有效抓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根本理念,以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行动为契机,站在讲政治、顾大局、优民生的高度,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般干部一线抓。
2.坚持从严打击。
要痛下决心,动真碰硬,穷尽一切手段,依法从严开展查处打击工作,做到不达目的不收兵,隐患不除不松手。严格落实客车严重超员涉嫌危险驾驶罪的“七个一律整治措施”一律追究刑事责任。无证驾驶的,一律行政拘留;非法营运的,一律顶格处罚;车辆逾期未报废的,一律强制报废;车辆逾期未检验未上牌的,一律予以暂扣;车辆维修企业非法改装、门店销售非标车的,一律责令停业整顿。
3.强化真督实查。
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专班办公室加强对综合整治工作的协调和调度,采取每日一调度,每周一通报,每月一总结的工作方式督促综合整治工作落地见效。镇纪委对各村(居)综合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在督导检查中发现不重视、工作不力,安全隐患突出的主要责任人进行约谈。对工作开展不力导致发生道路交通亡人事故的村(居),对相关责任人从严追责。
4.及时报送信息。
交警六中队、市监所、派出所、执法队等部门和各村(居)每周五报送一次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联系人:张健,联系电话:15386262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