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观音阁镇开展全镇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12-04 14:39 信息来源:溆浦县观音阁镇

各村(居)委会、镇属机关单位、学校、卫生院:

《观音阁镇开展全镇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已经党政领导会议研究同意,请根据方案要求抓好落实。

观音阁镇开展全镇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守安全底线,层层压实责任,举一反三。牢牢盯紧事故多发易发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深查、细查、严查、查到底,积极做好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总体目标

通过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整治,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机制,压紧压实各行业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化解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风险隐患,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三、整治内容

(一)工业企业。检查企业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安全隐患整改是否落实,工作岗位风险是否告知,是否有岗位应急卡〕,是否落实“一会三卡”,是否配备专〔兼〕职安全员并培训合格后上岗,是否佩戴合适的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车间是否张贴安全生产宣传标语,危险场所设备安全警示标志是否有缺失,是否落实双重预防机制上墙、隐患公示上墙、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上墙。检查粉尘涉爆和有限空间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安全管理,检查高温作业、有害气体积聚安全管理,检查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和吊装作业等特种作业的规范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确保消防通道通畅,检查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情况和合法合规劳动用工情况。〔责任领导:吕波  责任部门:应急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村(居)〕

(二)建筑施工。突出房屋建筑工程、人防工程、农村建房等领域。一是排查建设工程是否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是否存在未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擅自开工,是否存在超越资质等级许可业务范围承揽工程,是否存在违法发包、转及挂靠的行为。二是在建项目施工现场深基坑、高大支模等危大工程管控情况。是否编制高切坡、深基坑、脚手架、高大支模、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按照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是否建立重大危险源识别台账;是否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定期检查;三是施工现场防火责任落实情况。施工现场是否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是否落实现场高处作业以及用火、用电、用气、可燃物、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四是各类岗位人员安全培训落实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进场员工是否培训合格。五是检查高温作业管理、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情况和劳动用工是否合法合规情况。〔责任领导:向大伟 责任部门:村管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村(居)〕

(三)消防安全。扎实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专项行动,开展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的工作情况,排查人员密集的商场、市场、“九小”场所等重点场所,排查是否存在公众聚集场所未经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或检查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安装防盗窗是否开通逃生通道,是否部署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消防安全检查,是否持续深入推进重大火灾隐患积案清零行动;是否综合运用挂牌督办、警示约谈、集中曝光、执法服务等措施推动隐患整改;沿街门店〔“下店上宅、前店后宅、以店为宅”等表现形式〕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开展情况,集经营、仓储、住宿于一体的“多合一”场所是否带险经营,是否解决防火分隔不到位、疏散楼梯、安全出口不足等源头隐患问题。〔责任领导:吕波 责任部门:应急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派出所、各村(居)〕

(四)道路交通。严查机动车查验工作是否规范;查处超载、超员、超速等违法行为的情况,检查“路警联合执法”工作机制落实“一超四究”制度情况。深入开展“一盔一带”“酒驾醉驾毒驾”“两客一危一货一校”交通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农村“六个严禁”工作举措,全面取缔“马路市场”。对逾期未报废的货运、客运、危化品、校车等重点车辆严格进行跟踪督办。以事故多发的国省道干线公路、农村道路以及通行班线客车、校车的道路为重点,全面排查道路安全隐患;全面检查农村弯窄急路段、山区临水临崖危险路段、桥梁隧道的隐患整改情况和设备维护情况。检查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警示标志标线是否齐全;深化邮政寄递安全综合治理等。〔责任领导:周采洋 责任部门:道安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村(居)〕

(五)燃气安全。重点整治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和倒装、未按规定装设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排查燃气气源和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标准;配送站是否在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燃气;是否设置燃气设施防腐、绝缘、防雷、降压、隔离等保护装置和安全警示标志;是否制定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急装备、器材是否配置到位,是否定期组织演练;是否对消防设施定期进行检查;是否对经营、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检测和维护保养;是否做好气瓶充装前的检查,充装是否留有记录,对所充装的气瓶是否粘贴充装标签;是否有超检或超期使用气瓶充装;是否对用户进行入户安全检查并形成台账。〔责任领导:向大伟 责任部门:村管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村(居)〕

(六)矿山(含已关闭的煤矿、非煤矿山)安全。已关闭的矿山是否存在盗采现象,是否留有民用爆炸物品和危险化学品使用的痕迹。〔责任领导:向大伟 责任部门:应急办、自然资源所、各村(居)〕

(七)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辖区内是否存在烟花爆竹非法生产、非法销售、非法储存、租赁经营等行为,零售店安全条件是否符合要求;烟花爆竹库区是否存在其它易燃、易爆物品;烟花爆竹库房内是否存在超量、超限堆放情况;是否落实双重预防机制上墙、隐患公示上墙、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上墙。〔责任领导:吕波 责任部门:应急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村(居)〕

(八)特种设备安全。特种设备是否检验合格,是否办理使用登记证,安全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是否持有证件,日常巡查记录是否完善,特种设备是否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未消除仍在使用的。〔责任领导:吕波  责任部门:应急办、市监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村(居)〕

(九)学校学生安全。检查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情况,校舍设施、校车、大型活动安全风险管制制度执行情况,学校安保人员配置情况,校园是否安装视频监控及一键报警器,外来人员、车辆、物品管控是否到位,学校食品饮水管理、交通、防灾、防火、防溺水、防踩踏、防欺凌及防传染病等系统的安全知识宣传情况,学校附属设施设备是否安全,校园消防设施设备是否齐全,学校是否开展应急预案演练等。〔责任领导:李武、舒睿 责任部门:派出所、各村(居)、各学校〕

(十)卫生健康安全。卫生院是否设置医疗废物暂存间,是否建立医疗废物回收台账,是否与有资质的公司签订医疗废物处置合同。现场查看实验室是否对清洁、消毒、人员出入、高压灭菌消毒等活动有效管控;实验室设施设备运行、更新和维护情况是否落实到位;菌〔毒〕种及感染性材料使用、保藏、处置、运输控制是否有效,是否制定有应急预案,是否有应急演练方案及消防安全培训资料;查看生物安全培训合格证、核酸检测上岗证、人员培训考核方案、健康体检报告等资料的完善情况。〔责任领导:舒睿 责任部门:辖区卫生院、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村(居)〕

(十一)农业农村安全。检查农机设备是否有定期检查记录,是否还在使用危险性大的淘汰设备;是否使用无牌无证改装的拖拉机上路行驶;是否存在农用车〔拖拉机〕超载、超限、酒后驾驶、违章载人等行为。〔责任领导:谢向宇 责任部门: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村(居)〕

(十二)能源安全。专变增容、安装和临时变压器安装等项目是否到主管部门备案,是否存在个别企业使用淘汰落后设备和改装变压器,电力建设是否设有安全警示标识,存在违规操作、简化程序的现象,公共区域、仓储物流等重点区域电气线路是否存在绝缘老化严重、低压线偏低、乱拉乱接、警示提示措施不到位等问题。〔责任领导:李武 责任部门:麻阳水供电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村(居)〕

(十三)水利设施设备安全。辖区内所有水域是否全面建立安全管理台账,是否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单位与责任人。是否在容易发生和曾经发生溺水事故的重点水域危险水域〔河流、塘坝、水库、沟渠、溪流、鱼塘、水坑等〕全面设立防溺水警示牌,是否在危险区域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等设施,是否配有救生杆、绳、圈或竹竿、木板等本地适用的防溺水救护工具。村〔社区〕是否落实巡查制度,确保时时有人看、有人巡、有人防。水电站检查责任人责任落实及履责情况,大坝、压力管道、厂房、闸门、启闭机等构筑物和金属结构的运行情况,水轮发电机等主要机电维修保养是否到位,特种设备是否定期检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防汛备用电源、应急物资是否配备齐全。〔责任领导:谢向宇  责任部门: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村(居)〕

(十四)防溺水。是否按《溆浦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紧急通知》做好防溺水宣传,主要交通路口、周边水域、人员密集场所是否悬挂标语,设立预防溺水宣传墙报〔板报〕;是否对照《湖南省预防中小学生溺水若干规定》及“溆浦县预防学生溺水工作责任清单”明确自身职责,对水库、山塘、渔塘、河流、矿坑、建筑废弃水坑等存在的风险隐患进行排查整治,落实包保责任人,并在危险水域旁边树立安全警示牌,放置救生圈、救生绳、救生杆等应急物资,高危水域要建立防护栏、隔离带,严防中小学生私自下水;是否常态化开展危险水域巡查值守;是否落实溺水事件的救援和应急处置防范工作。〔责任领导:李武 责任部门: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村(居)、各学校〕

(十五)地质灾害。重点检查地质灾害防治组织机构落实情况,地质灾害应急避险预案编制情况,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转移避险方案编制情况,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责任人落实及履职情况,斜坡〔沟谷〕单元监测责任人落实及履职情况,农村(居)民临坡切坡建房台账建立情况,临坡临沟临崖住户台账建立情况,在册隐患点受威胁住户花名册动态管理情况,隐患点群众撤离台账建立情况,地质灾害灾险险情台账建立情况 隐患点避灾区域及临时安置点落实情况,地质灾害监测设备管护责任落实情况,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巡查排查落实情况,地质灾害避险演练开展情况,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避险明白卡发放情况,地质灾害隐患点标识标牌落实情况,群测群防监测员监测记录登记情况,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指令执行情况,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其他需落实的情况。〔责任领导:向大伟 责任部门:自然资源所、各村(居)〕

四、时间安排

2024年8月20日至9月4日。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分管领导、责任部门、村(居)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当前开展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组织抓好落实,严格履职,确保工作开展到位。

(二)强化隐患整治。各部门要深入一线开展排查检查,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给镇安委办,及时交办督办,建立隐患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实现隐患发现、整改、销号、闭环管理。

(三)强化信息报送。各部门将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落实情况于9月3日前报应急办方天予,联系电话:15580685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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