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蒙镇旅游规划信息

发布时间: 2018-02-20 11:12 信息来源:思蒙镇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 1

第三章 镇村体系规划 2

第四章 区域资源评价与空间管制规划 4

第五章 区域产业发展规划 6

第六章 镇域旅游规划 7

第七章 镇域道路交通规划 9

第八章 镇域社会服务设施规划 9

第九章 镇域基础设施规划 9

第十章 镇域综合防灾工程规划 10

第十一章 乡镇性质与规模 11

第十二章 镇区总体布局 11

第十三章 镇区各项建设用地规划 11

第十四章 镇区道路交通系统规划 12

第十五章 镇区旅游规划 13

第十六章 公用工程设施规划 14

第十七章 防灾减灾规划 15

第十八章 环境规划 15

第十九章 分期建设规划 17

第二十章 规划实施策略和政策体系 17

第二十一章 附  则 18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了指导思蒙镇经济社会的发展,统筹安排各项建设事业,提供乡镇建设与土地开发利用的规范控制依据,达到可持续发展的建设目标,特编制本规划。

第2条  本规划是指导思蒙镇经济社会发展与建设的法规性文件,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思蒙镇范围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均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按本规划执行。

第3条  规划依据

主要是国家关于乡镇规划建设方向的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省、市、县有关乡镇发展的文件和精神等,主要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

《镇规划标准》(2007);

《村镇规划编制办法》(2000);

《溆浦县城总体规划》(2005-2020);

《思蒙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湖南溆浦思蒙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2013~2020 年);

各级政府制定的社会经济五年计划和长远发展规划;

历年有关统计资料。

第4条  规划指导思想

本规划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核心,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统筹兼顾、生态文明、远近结合的指导思想。

第5条  规划期限   

近期:2012-2015

远期:2016-2030

第6条  规划范围

思蒙镇镇域规划范围:为镇村体系规划范围,包括现状的15个行政村,总面积89平方公里。

思蒙镇镇区规划范围:指思蒙镇镇区近期建设用地与远景控制用地范围,包括仁里冲、中心和山河村,规划控制总面积为8.94平方公里。

镇区规划建设区:是指镇区的建设范围,面积为1.3平方公里。

第7条 文本条款中下划线部分为本规划强制性条文。

第二章 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

第8条  战略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指导思想,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推进思蒙镇经济、政治、文化建设,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经济社会、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发展,围绕“提升农业、统筹城乡、创新驱动”的工作思路,立足“旅游立乡、旅游兴乡”的发展方向,着力打造环境优美、人与自然和谐、物质文化生活富裕和有活力的新思蒙。

第9条  战略措施

1.统筹城乡发展,提高城镇化水平

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合理科学地进行村庄整治规划,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高农村居民收入,缩小城乡之间的差距,提高城镇化水平和质量,改善农村居住条件和生活状况。

2.完善交通体系,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完善内外部道路等级网络体系,建立便捷的内外交通体系。建立完善市政设施,完善给水、排水管网系统,完善垃圾收集和处理系统、公共文化体育基础设施等公共服务设施,促进公共医疗体系建设。

3.发展高效规模农业

发展规模特色种养、效益农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实现数量型农业向效益型农业转变,内向型农业向内外并举型农业转变。持续加大对农业科技的投入,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工业。

4.旅游兴镇

调整产业结构,利用当地良好的区位、交通条件、奇特的丹霞地貌、良好的农业基础以及优美的自然景观,大力发展旅游业和服务业。

5.科教强镇

始终确保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充分利用现有的教育资源,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高居民的受教育水平,扩大人才引进力度,吸引受教育水平较高的青壮年回乡发展。

第10条  战略目标

1.总目标

将思蒙镇打造成为一个空气质量良好、环境优美、人民生活富裕、设施完善、社会全面发展的乡镇,使其成为湘西重要的一个生态休闲旅游小镇。

2.经济目标

近期(2012~2015年)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2%,到2015年国内生产总值达1亿元。中期(2016~2030年)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0%,到2030年国内生产总值达4亿元。

3.社会目标

到2015年,城镇化水平达到30%;到2030年,城镇化水平达到48%。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普及率到2030年达100%,高中或同等学力升学率达90%,高等教育升学率达60%,2030年之前城乡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基本实现全覆盖。

4.生态环境目标

至2030年,城镇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及处置率达100%,无害化处理率达100%,空气环境质量达一级以上,地表水水质达II、III类,建设环境噪声达标区,使镇区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100%。 加强村镇环境建设和国土整治,综合治理河渠水系,创造良好的国土环境。

第三章 镇村体系规划

第11条  人口规模和城镇化水平预测

镇域规划总人口近期为18000人,远期为19000人。

镇区人口近期为5400人,远期为9100人。

镇域城镇化水平近期为30%,远期为48%。

第12条  镇村体系等级结构

在规划期内,按镇村规模将镇村体系等级确定为“镇区—中心村—基层村”的三级结构。

一级:思蒙镇镇区。

二级:中心村2个——分别为花园村和九家溪村。

三级:基层村,依据村庄布点规划,合理布局,规划基层村为8个。

第13条  镇村体系规模与职能

1.镇村体系规模结构

通过“迁村并点”从而形成规模合理的三级规模结构:

一级:为思蒙镇镇区,范围主要包括仁里冲、中心和山河村,规划2015年城镇用地规模49公顷,城镇人口5400人;规划2030年城镇用地规模96公顷,城镇人口9100人。

二级:为中心村,规划两个中心村,分别为:花园村和九家溪村,人口1500-2000人。

三级:为基层村(除中心村以外的其他行政村),人口规模在1000左右。

2.镇村体系职能结构

本次规划村划分为三个职能层次:中心镇区(思蒙镇);中心村(花园村、九家溪村)和基层村。

中心镇区发展定位:是思蒙镇镇政府所在地,是镇域政治、经济、文化、旅游和服务中心,以发展商贸、居住和服务为主,并适当发展娱乐产业。

中心村发展定位:镇区的次中心,主要发展休闲旅游业、特色种植业等高效农业,并形成一定范围内的公共服务中心。

基层村发展定位:是各基层村及村民组主要为从事农业生产的小型居民点,主要发展现代规模农业,设置少量的商贸服务设施,部分根据当地的资源、交通和区位优势发展旅游业。

规划镇村体系规模与职能一览表

职能层次

村镇名称

规划居民点规模(人)

主要经济职能引导

备注

中心镇区

思蒙镇

9100

是全镇的政治、经济、文化、旅游和服务中心。

含仁里冲、中心、山河村

花园村

1500

乡镇次中心,以发展休闲旅游业为主

主要景点为丹霞浴场和花园漂流

九家溪村

2000

乡镇次中心,以发展特色有机蔬菜种植业为主的现代高效农业

油茶和辣椒

山坡村

800

以发展特色水果种植和高效农业为主

长溪村

800

以发展特色水果种植和高效农业为主

新庄垅村

800

以发展有机蔬菜种植为主的现代高效农业

上虾溪村

1100

以发展生态休闲旅游为主

主要景点为白鹭景区

管竹垅村

1000

以发展特色药材种植为主

黄家庄村

900

以发展有机蔬菜种植为主的现代高效农业

军田湾村

1000

以发展特色药材种植为主

蓑衣溪村

825

以发展特色水果种植和高效农业为主

第14条  镇村体系空间结构

镇域形成“一心、三轴、多点”的镇村发展空间结构。

“一心”:即思蒙镇的中心镇区。

“三轴”:溆水为乡镇经济发展主轴,县道X031和乡道Y540为乡镇经济发展次轴。

“多点”:即思蒙镇各个行政村。

第15条  镇域村庄整建与重组

1.村庄整建

根据当地的自然地理环境、现有建设基础、经济发展水平等多种因素,将思蒙镇的村庄整建类型分为改扩建型村庄、保留型村庄和迁移型村庄,根据村庄整建的不同类型确定不同的发展重心。

(1)改扩建型村庄

改扩建型是指规划中对发展条件优越且具备发展空间的现状农村居民点,确定对其提质改造和扩大规模成为规划中的村庄。改扩建型村庄应尽可能在现有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上,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2)保留型村庄

保留型是指因客观原因需维持现状,以及发展潜力一般且在规划期内难以搬迁的现状农村居民点,规划确定予以保留成为规划中的村庄,纳入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进行整体保护的现状农村居民点,应划为保留型。保留型村庄是在保护当地生态自然环境的基础上,不断发展当地经济,完善当地基础设施以满足当地居民生活要求。

(3)迁移型村庄

迁移型是指综合考虑人口、经济、社会与环境等因素后,规划确定需要迁移的现状农村居民点。各类保护区、自然灾害严重的区域、基础设施难以配套的区域以及其他原因不适宜人居住的区域内的现状农村居民点应划为迁移型。思蒙镇的迁移型村庄主要是由于人口较少,分布不均,基础设施难以配套,“迁村并点”不是一蹴而就的,要求迁移型村庄在现状基础上合理有序的就近进行迁移。

镇域居民点整建类型一览表

整建类型

村庄

改扩建型村庄

长溪村、上虾溪村、仁里冲村、中心村、山河村、花园村和九家溪村。

保留型村庄

除改扩建型和迁移型村庄外所有的村庄,包括:山坡村、新庄垅村、管竹垅村、黄家庄村、蓑衣溪村和军田湾村。

迁移型村庄

白山坨村和虾溪村。

2.村庄重组

村庄重组以思蒙镇整个镇域15个行政村为规划单元,按照“镇区-中心村-基层村”的空间组织模式,结合村庄的实际情况,规划中心村2个,基层村8个,仁里冲、中心和山河3个行政村纳入到乡镇体系中统一规划管理,具体内容如下:

(1)规划对镇区发展用地范围内的村庄实行照城镇建设要求进行统一改造,逐步实行“撤村建居”。本次规划将仁里冲、山河、中心村纳入到中心镇的规划范围,并按镇区规划人口规模确定基础设施、医疗、公共服务等设施配置规模,以达到提升农民生活品质、建设文明新型农村。

(2)中心村和基层村的建设。规划将人口规模较少的白山坨与虾溪村按照就近原则分别并入长溪村和上虾溪村,形成中心村1500-2000人、基层村1000人左右的规模等级。   

居民点规划详见附表1。

第16条  农民就业与收入保障引导

1.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

2.大力发展旅游业和服务业,

3.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

4.加快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拓宽农民增收途径。

第四章  区域资源评价与空间管制规划

第17条  区域资源评价对象主要是生态山水资源、土地资源、农产品资源、道路交通设施。

第18条  生态评价结论

生态重点保护区域:是以溆水河为主的水体连续空间加上“十里丹霞”景观山体连续空间。

农田保护区域:主要分布在在九家溪、上虾溪、军田湾、管竹垅、黄家庄、花园村。

建设用地发展区域:指规划期限内的建设用地,分布在仁里冲、中心村、山河村。

建设用地储备区域:指远景发展用地,集中分布在规划思蒙镇镇区的北部,主要在现在的仁里冲村。

村庄建设用地优化整合区域:镇区南部乡村。

第19条  空间管制分区

1.“四区”规划控制体系

(1)禁建区

包括基本农田保护区及复垦区 、溆水水域控制区和水库、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单位、“十里丹霞”等风景名胜区的核心景区、地质灾害易发区、生态敏感区、重大市政通道及重要道路防护等,原则上禁止在区内进行任何与保护功能无关的开发建设活动,凡涉及区域在国家相关法规、条例中有明确规定要求的,必须服从国家相关法规条例的规定与要求。

空间管制措施:

① 建立完善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在基本农田严禁进行村镇建设,因重点或重大工程项目确需占用基本农田的,需按《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有关部门审批,并采取相应补救措施。严禁排放污染物,堆放固定废物等破坏基本农田的行为。

② 未经批准,不得在溆水河床、河滩内修建建筑物和利用河滩地开垦,严禁各类污染水源未经处理就直接排入溆水。

③ 水源地保护区内严格禁止各类污染源进入水源地及其保护区范围内,附近不得建设对水质有严重污染的建设项目,建设其他项目,必须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④ 加强对水源地附近排污口的整治,密切关注水源地水质变化,加大对水源保护与监测力度。

⑤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单位要严格控制建设活动,对该范围内任何不符合风貌保护要求的新旧建筑,除影响较大而必须搬迁及拆除之外,其他应逐步改造其外观形式和建筑色彩,以达到历史整体环境的统一。

⑥ 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的核心区应建立和完善保护制度;除必要的保护设施外,不得增建其它任何工程设施;建设保护设施后,要做好生态恢复工作。

⑦ 加强对地质的地质灾害易发区要严格禁止各种建设活动。

⑧ 生态敏感区要严格限制进行各种建设活动,大力提倡植树造林,大幅度提高森林覆盖率。

(2)限建区

限建区指自然条件较好,多数是资源环境重点保护地或敏感区,建设用地选择应尽量避让,包括:分散的农村居民点、乡镇总体规划建设用地以外的一般农田、水库、林地、园地、河流两侧的绿化带、区域性交通廊道控制用地、风景名胜区的非核心区、水源涵养区等。其空间管制主要突出对开发的限制。 本次规划思蒙镇的限建区为空间管制界线内除禁建区、适建区和已建区以外的土地。

空间管制措施:

① 将分散的农村住宅进行“迁村并点”集中建设,将小的居民点合并或并入中心村、镇区区,将退出的宅基地作为耕地开发改造。

② 严格保护耕地,禁止非法占用耕地,确需变更性质的必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向相关部门审批。

③ 对该区域山林地、丘陵地带,以农林种植为主,可适度进行开发建设,严禁大规模和无计划建设,保护其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

④ 建立基础设施隔离带,安全防护带以及城市防灾避难系统等;主要河道两侧防护带控制应符合有关规范和规划要求,镇区地段防护带不小于50米,镇区以外地段防护带不小于100米。

⑤ 规划区内公路旁绿带宽度每侧按30—50米控制,规划区外国道,县道,乡道两侧分别设置15米,10米,5米以上的绿化带。控制预留电力,电信,燃气等区域性市政设施走廊用地。

(3)适建区

适建区主要包括规划区内乡镇、村庄、现状建设用地之外规划确定的新的城乡建设区域,

以及地形适宜建设的地区,主要包括:镇域建设规划中确定的建设区、集中的农村居民点用地、规划区内城镇、村庄、现状建设用地之外规划确定的新的城乡建设区域以及地形适宜建设的地区、镇域内规划、土地等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开发建设的道路和交通设施、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和社会公共服务设施等建设用地范围。

空间管制措施:

① 首先应对区域进行科学规划,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法》进行规划、使用与管理土地,注意节约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以《城市规划法》和城市总体规划为发展建设依据,严格按照规划进行建设,避免乱建和重复建设。

② 城镇规划应与基本农田保护规划相协调,并保证维护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③ 城镇规划要做到少占或不占耕地。若村庄发展占用耕地建设在所难免,确需占用耕地的建设,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同意,并开垦相等数量耕地进行补偿。

④ 根据资源环境条件,在保证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进行建设,同时根据现状发展状况等相关因素,对建设规模、用地规模、人口规模和容积率等内容进行适当控制。

⑤ 结合国家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布局的需要,主要由政府投资或融资的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核准其用地标准进行独立报批,同时确保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与城镇的建设相互协调。

⑥ 村庄建设统一规划,统一安排用地,其用地需经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⑦ 实行土地有偿、有限期使用,根据土地的区位、质量、用途等制订不同的地价和使用期限,以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土地的使用者,按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方法,缴纳土地使用费后方可使用土地。

(4)已建区

已建区主要包括规划区内的已建设区与设施建设区(点)和保留农村居民点的现状建设用地。

空间管制措施:

① 镇区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城乡规划方案实施。

② 建设由注重增量转向注重存量,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和闲置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益,积极推动产业升级和功能置换。

③ 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镇区建设严禁占用规划确定的永久性绿地和基本农田;以生态公益林、农田、绿地为开敞空间,优化生态环境,创建人居适宜度较高的社会-经济-生态和谐系统。

④ 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和社会设施,在确保环境质量的前提下适度提高土地利用率,尤其是农村居民点的土地集约利用率。

2.“四线”控制规划

按照色线管理办法,本次规划划定黄线、绿线、蓝线、紫线进行镇区区空间管制,确保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城镇水系保护和管理需求的刚性约束。

(1)黄线

黄线指对城市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城市规划中确定的、必须控制的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

思蒙镇纳入黄线管理范围的主要包括:汽车客运站、水运码头、加油站、公共停车场、广场等公共交通设施;给水、排水、燃气、电力电信等市政设施;消防、防洪、避震等设施。

管制措施:

① 在黄色范围内必须根据规划要求,进行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的建设,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建设。

② 因城市发展和城市功能、布局变化等,需要调整城市黄线的,应当组织专家论证,依法调整城市规划,并相应调整城市黄线。调整后的城市黄线,应当随调整后的城市规划一并报批。

③ 在城市黄线内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应当依法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城市规划许可,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

④ 迁移、拆除城市黄线内城市基础设施的,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

⑤ 输水、给水、排水管线的走向按本规划实施。输水、给水、排水管线,在城乡居民点内的埋于道路之下;在其他区域的按规划的走廊进行控制,控制范围内不准建设。

⑥ 110KV高压走廊、10KV配电线路的具体走向由县供电部门制定的经批准的电力规划为准。电力工程线路走廊内控制的土地,为不准建设区,现状既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建(构)筑物应拆除。

(2)绿线

绿线,指区域内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思蒙镇纳入绿线管理范围的主要分为两类:

① 公共绿地:指向公众开放的乡镇级、居住区级公园、小游园、街道广场绿地等,主要指位于仁里冲和山河村的自然山体景观以及沿街绿地。

② 防护绿地:由规划确认的在规划区内以防护为目的的绿地,主要指北部湘黔铁路沿线的绿地。

管制措施:

① 绿线范围内的各类绿地,必须按照《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城市绿化条例》等标准相关管理办法规定进行控制和保护。

② 绿线内的土地只准用于绿化建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绿线控制范围内进行对生态环境构成破坏的活动,不得改为他用。有关部门不得违反规定,批准在城市绿线范围内进行建设。 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线内用地的,必须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③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绿地范围内进行拦河截溪、取土采石、设置垃圾堆场、排放污水以及其他对生态环境构成破坏的活动。

④ 道路绿线宽度主要是按照《镇规划标准》、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定,以减少交通噪音对于城镇及乡村的影响,道路两侧根据等级不同划定不同的绿带进行隔离。

⑤ 水系河流绿线的划定主要是为了保护水系河流生态环境和当地的饮水安全,维护水系河流自净能力,本次规划确定主要河流、水库两侧各50m范围,其余水系渠道两侧10米内范围划定绿线。

(3)蓝线

蓝线,指区域内的江、河、湖、库、渠和湿地等城市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思蒙镇纳入蓝线管理范围的主要包括:溆水和银珍水库等大面积水体与给水水源。

管制措施:

(1)不得擅自调整和变动蓝线范围。因城市发展和城市布局结构变化等原因,确实需要调整城市蓝线的,应当依法调整城市规划,并相应调整城市蓝线。调整后的城市蓝线,应当随调整后的城市规划一并报批。

(2)在城市蓝线内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应当依法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城市规划许可,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

(3)主要河流岸线按堤围内侧控制,堤围内侧的建筑后退控制线至少10米。 防洪堤墙、排洪沟、防洪闸、避震疏散场地等对城市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城市基础设施,按照各自相关规范进行控制。

(4)不得擅自填埋、占用城市蓝线内水域;

(5)不得进行影响水系安全的爆破、采石、取土;

(7)不得擅自建设各类排污设施;

(8)不得在其范围内进行其它对城市水系保护构成破坏的活动。

(4)紫线

紫线是用于界定文物古迹、传统街区及其它重要历史地段保护范围的控制线。思蒙镇在镇区范围内没有文物保护单位,所以没有对紫线进行规划控制。

第五章  区域产业发展规划

第20条  产业发展思路

1.第一产业

利用思蒙镇交通区位和资源优势,积极发展绿色生态农业,大力发展特色种养业,着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以形成农业产业规模效应。

(1)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优化产业结构。

(2)以种植业为主导,重点进行水稻、玉米、辣椒种植,进一步扩大发展黑木耳、西瓜、杨梅、油茶等基地建设,着力发展生猪、山羊、河鱼养殖业,打造出具有思蒙特色的绿色生态农产品品牌,提高农业产业的抗风险能力。

(3)突出农产品加工,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增加农民收入。

(4)改进农业技术,推进实用技术、优良品种,特别是农业机械在生产中的推广应用。

2.第二产业

主要向农产品加工企业方向发展,培植一批上规模档次的加工企业,加快体制创新和技术创新步伐,全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主要促使镇域企业与农业产业化、小城镇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禁止对自然生态环境污染较大的企业进入。

3.第三产业

加快城市基础设施进程,逐步完善镇区范围的公共服务业,如宾馆、饭店、银行、交通和娱乐等,并做好给排水、供电、绿化和照明等基础设施建设。

利用思蒙镇独特的丹霞地貌和优美的自然环境,大力发展旅游业,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景点的知名度,并带动镇域范围其他旅游业,力促思蒙镇旅游圈的形成,促进思蒙镇第三产业发展壮大。

鼓励农户利用特色种养业,私营开发农家乐发展休闲观光旅游业,并做强做大现有“农家乐”,形成产业规模,提高景点的吸引力。

第21条  产业空间结构

规划“一心、三轴、四区”的结构。

“一心”:即综合服务中心,是指思蒙镇镇区,以县道X031为依托,在镇区核心地带布置商业、旅游和公共服务等设施,为思蒙镇旅游业的发展提高良好的服务保障,并开发溆水景观,促进当地经济全面发展。

“三轴”:即以溆水、县道X031和乡道Y540为依托的区域经济发展轴,联系镇区与各农业、旅游区。

“四区”:即一个生态休闲旅游区和三个农业区。

生态休闲旅游区:该区综合发展旅游产业,以白鹭景区、花园漂流、孔家湾山庄、泉水浴场等景点为核心,并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结合农家乐发展旅游,并完善周边服务功能,全面带动旅游业的发展。

三个农业区:即特色水果种植区、有机蔬菜种植区、特色药材种植区。思蒙镇气候适宜、水资源丰富,农业发展较好,在现有基础上,继续保持发展,并利用良好的农业基础,促进初级农产品深加工,大力发展观光农业。

特色水果种植区:发展特色水果种植,把目前初具规模的千亩杨梅示范基地做大做强,并种植其他适合生长的水果如桃、李、葡萄等,形成规模化种植,紧紧抓住思蒙镇旅游业发展的契机,大力发展水果采摘、观光果园等生态农业旅游项目。

有机蔬菜种植区:以黄家庄、九家溪和新庄垅村为基地,大力发展油茶和有机蔬菜种植业。油茶的发展重点是扩大油茶种植的规模化,提高油茶加工的质量和技术,创立自己的油茶品牌。蔬菜种植摒弃当前传统的种植方式,讲求“安全、自然”的生产模式,

特色药材种植区:以虾溪村为基地,大力发展特色药材种植业。利用现有太子参种植基础,发展其他相关药材种植。

第22条  产业布局

1.农业布局

主要发展四大农业产业基地。即仁里冲—中心—白山坨特色水果种植基地,黄家庄—九家溪-新庄垅油茶、蔬菜种植基地、军田湾—管竹垅村特色药材种植基地,

2.第三产业布局

镇区发展商贸、服务等,其他中心村、基层村配套相关的社会服务设施。

第六章  镇域旅游规划

第23条  规划原则

1.需求导向原则

2.因地制宜原则

3.集聚效应原则

4.多中心效应原则

5.完整性与互补性原则

6.节约土地和利于环保原则

7.超前性、合理性与可操作性相统一的原则。

第24条  旅游发展空间布局规划

根据思蒙镇旅游资源的特点和分布、旅游发展条件并考虑行政区域的完整性、经济文化的统一性、旅游合作的紧密型以及线路安排的需要,将思蒙镇旅游布局确定为“一心五片区”的总体空间格局。

一心:即旅游接待服务中心——思蒙镇镇区,思蒙镇镇区是思蒙镇旅游吸引物密集、接待设施最为丰富、交通最为便利的地区,是思蒙镇旅游发展的接待服务中心、旅游增长和创新中心。

五片区:即五大旅游开发片区,即思蒙景区、白鹭景区、生态渔场、花园景区以及丹霞迷宫。

思蒙景区:该旅游区湿地开阔、碧水浩浩、生境优良,是思蒙镇旅游的第一品牌和重中之重。未来应该在保护好森林和水环境的基础上,构建湖南思蒙国家湿地公园、湖南最美的生态旅游地。同时与周边地区实行差异化竞争,成为独具特色的滨水休闲度假基地。

白鹭景区:思蒙镇上虾溪村的白鹭近年吸引了大量观鸟游客,其白鹭群形成时间大概有四五十年了,总数约有上万只。未来应该着力打造“白鹭”生态林区与上虾溪“鹭鸶村”观鸟游。

生态渔场:思蒙境内水源丰富,沅水的支流溆水自东向西流过全境,优越的地理因素推动了思蒙的河鱼养殖。未来应该在保护好水环境的基础上,打造独具特色的生态渔场。

花园景区:利用花园村其世外桃源般的环境打造花园古村探险游、花园漂流等一系列景点。

丹霞迷宫:思蒙镇境内风光优美,十里碧水丹霞,全国罕见,是“新潇湘八景”之一。充分挖掘其丹霞地貌及陡峭地势的独特潜质,打造潇湘丹霞第一景。

第25条  旅游线路规划

1.机动车游线

县城——黑神庙——旅游服务中心——屈子峡——思蒙老街——生态渔场——丹霞迷宫——丹霞渔场——花园漂流——白鹭景区——山河公园——潇湘第一庄——仁里冲公园——澄滩坪——县城。

2.山地车游线

旅游服务中心——屈子峡——思蒙老街——生态渔场——山河公园——仁里冲公园——澄滩坪——黑神庙——潇湘第一庄——旅游服务中心。

3.水上游线

镇区码头——屈子峡——生态渔场——山河公园——三闾滩——澄滩坪——镇区码头。

4.步行游线

旅游服务中心——思蒙老街——生态渔场——山河公园——澄滩坪——黑神庙——仁里冲公园——潇湘第一庄——旅游服务中心。

第26条  接待与服务设施规划

1.接待设施规划

(1)游客中心

规划建设的游客中心位于现状镇政府西侧,功能是帮助游客了解思蒙镇的特色、景点和设施分布、游览线路和旅游行为规范,以及提供服务和解决困难。

(2)住宿

本次规划将住宿设施主要集中设置于镇区中心和澄滩坪片区,不仅交通方便,还可使游客充分享受思蒙的优美风景。此外,发动村民开发家庭宾馆也是十分可行。

2.服务设施规划

(1)餐饮

本次规划将餐饮设施主要集中设置于镇区中心、思蒙老街、山河公园、三闾滩以及澄滩坪片区,主要是利用交通的便利以及景点的人流量。

(2)购物

规划在思蒙镇镇区中心与思蒙老街两处设置较为集中的购物中心,主要的销售内容有土特产、旅游纪念品、旅游用品、生活用品、食品、饮料、茶水等。

(3)安全医疗与救援

制定《思蒙镇安全管理条例》,配备相应的设施,指定专门单位和人员负责景区的安全、医疗和救援工作。有计划地组织、指挥、协调、管理旅游区的安全工作,保证旅游者和全体员工的安全。配备专门人员,车辆和专用消防器材等,以应付突发或可能出现的事件。

(4)旅游厕所

游客服务中心、思蒙老街、山河公园、澄滩坪、仁里冲公园、生态渔场等6处各建旅游厕所1处,共6处,标准达到国家《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三星级以上标准建设。

(5)标识

思蒙镇各景点需设置各种引导标识(包括导游全景图、导览图、标识牌、景物介绍牌、警示牌、解说牌等),且造型有特色,与景观环境相协调。

(6)休息点

在主要游客集散地,如游客服务中心、思蒙老街、山河公园、澄滩坪、仁里冲公园、生态渔场等处设置游客休息点。

第七章  镇域道路交通规划

第27条  道路规划

1.思蒙至溆浦公路主干线狭窄,需要进行拓宽项目。主要对外交通道路为湘黔铁路、S243省道、X057和X031县道。其中,X031县道红线宽度为12米。

2.镇域通往乡村主要和次要道路:Y540、X057。红线宽度分别为10米和6米。

3.镇域连接各中心村、基层村道路的红线宽度为6米,连接各居民点道路的红线宽度为5米。

第28条  道路交叉口规划

道路交叉口类型根据相交道路等级和交通流特征确定:镇域范围内的交叉口均采用平交路口,平面交叉的车流管制主要有信号灯控制及主要方向优先通行规划管制(设置让路标志),干道相交原则上一律采用信号灯管制。

第八章  镇域社会服务设施规划

第29条  社会服务设施规划

根据人口规模和用地规模的预测,高规模高标准的确定公共设施规模,并合理布局公共设施。规划公共服务设施分三级:

一级:为镇区级,布局在镇区范围内,主要设置为全镇服务的公共服务设施,配置中学、小学、政府机关、医院、商场、金融机构、文体活动中心等,形成思蒙镇政治、经济、文化科技和服务中心。

二级:为中心村级,配置包括居委会、文体活动室、老年活动室、卫生所、商业等,为中心村和周围的基层村服务。

三级:为基层村级,配置商业、医疗、文化设施等,主要为本村服务。

详细配置见附表2。

第九章  镇域基础设施规划

第30条  给水工程规划

1.水源选择

思蒙镇的水源主要有银珍水库、关溪水库、长溪水库。镇区供水主要由规划建设的水池与水塔通过给水管网供水,普及率100%,其他各行政村以自抽、山泉水为主。

2.供水量预测

思蒙镇居民综合用水标准取值近期为0.45 m3/人·d,远期为0.55m3/人·d,则2015年镇域日总用水量为8100m3,2030年镇域日总用水量为10450m3。

镇域用水量预测表

2015年

2030年

镇域总人口

18000

19000

人均日综合用水量(m3/人·d)

0.45

0.55

日总用水量(m3)

8100

10450

3.水资源保护规划

(1)加强地表水水源管理。溆水沿线应实现污水、垃圾无害化处理,控制农药和化肥面源污染,推广使用有机肥,建立垃圾存储、清运制度,消除垃圾污染。

(2)对地下水充分利用,并对其水源地进行保护。建立水质检测网络,控制污染,水源地保护区内垃圾无害化处理,污水排放达标。强化饮用水水源地监督管理,建立饮用水水质、水量的定期监测制度。

(3)避免过于分散的打井饮水和无限制的开采地下水,对地下水的开采利用应采取相对集中的方式。

第31条  排水工程规划

规划镇区采取雨污分流制,沿道路建设雨水沟渠,雨水自然排放,并于镇区下游规划污水处理厂一处,污水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其他行政村建设投资少、运行费用低的小型污水处理厂或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村庄养殖业污水、工业废水必须经处理并符合排放标准后排放,以确保溆水水质。

第32条  电力工程规划

总负荷量为10064千瓦。

镇域供电电源为110KV茅坪变电站,镇区范围内的供电电线以埋地敷设为主,其他行政村以架空敷设为主。

第33条  电信工程规划

1.规划电信分局和邮政所布置在仁和路和迎宾大道交汇处,邮政所占地面积约为400多平方米,电信分局占地面积约为600平方米。

2.规划其他行政村电信由镇区电信分局供给。每个村庄设邮政服务网点一处,通信管线统一布置。

第34条  燃气工程规划

1.发展目标

尽快完善乡镇能源结构,积极发展清洁能源的利用,减少污染物的排放,提高思蒙镇的空气质量,合理布置燃气管线,提高管道气化率,保障充足的燃气供应能力,满足规划区未来发展需求。

2.气源规划

近期思蒙镇镇区范围内燃气以液化石油气为主,逐步提高管道气化率,向天然气管道供气过渡,天然气由区内规划LNG气化站供气。镇域近期大力发展沼气作为气源,距镇区区较近的区域以液化石油气为主,到规划末期,有条件的地方可采用天然气。

3.燃气系统规划

燃气管线均采用地下敷设方式,与规划道路平行,尽量少穿公路、铁路、沟渠等,并设置一定的防护措施。高压管沿主干路敷设,管径DN150-DN200。

第35条  环卫工程规划

建立完善的垃圾收运系统,逐步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实行“村组收集-乡镇转运-片区集中处理”的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将全镇的垃圾全都纳入生活垃圾处理体系无害化处理。规划建立在车站、市场、广场主要街道以及主要景点等人口密集的公共活动场所修建节水型公厕,并加强其管理。

第十章  镇域综合防灾工程规划

第36条  防洪排涝工程规划

防洪标准:按20年一遇标准设防。

排涝标准:10年一遇24小时暴雨地面不积水。

第37条  消防工程规划

1.消防标准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城市消防规划建设 管理规定》和《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的要求,各类建筑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规范》。新建、改建、扩建的所有建筑工程的耐火等级应达到二级标准,严格控制三级耐火登记建筑物,禁止四级耐火等级建筑。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建设消防站,给水管网中用于消防的一次灭火用水量,按同一时间内发生火灾次数为1次,确定为15L/s。

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思蒙镇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主要有:镇政府、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院、宾馆、电信支局、邮政所、加油站、变电站、集贸市场等。 

第38条  抗震防灾工程规划

规划思蒙镇域一般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重大工程、供水、供电、交通、通讯等生命线工程应提高设防标准;利用绿地广场、学校操场和社会停车场等作为避震疏散场所。

第39条  人防工程规划

按照“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总体方针,结合乡镇空间布局,在乡镇建设的基础上制定乡镇人防规划。思蒙镇镇区现状人防工程较少,级别较低,规划要求对已建人防工程的现有地下空间进行加固改造,同时新建项目的人防工程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保证人防建设的具体实施。

第十一章   乡镇性质与规模

第40条  思蒙镇性质

湘西新农村建设重点乡镇和绿色食品基地,以生态旅游服务业为主的旅游小镇。

第41条  思蒙镇镇区规模

1.人口规模

近期2015年城镇人口为5400人;远期2030年城镇人口为9100人。

    2.用地规模

规划2015年城镇用地规模49公顷,人均用地指标90平方米;

规划2030年城镇用地规模96公顷,人均用地指标105平方米。

第十二章  镇区总体布局

第42条  根据镇区形态,综合镇区空间发展情况,镇区规划形成了“两心一带一轴三组团”的总体格局。

两心:即两个商业文化活动中心,分别是位于北片区的商业文化活动中心和位于西南片区的商业文化活动次中心。

一带:即溆水风光带。

一轴:即城镇发展轴,为镇区经济发展轴线,主要为北片区向西南片区发展方向。

三组团:即两个个居住组团和一个旅游组团,居住组团主要是位于北片区的居民集中居住组团和位于东南片区的生态居住组团,旅游组团位于镇区东部。

1.居民集中居住组团

指湘黔铁路以南区域,即位于镇区北部片区,面积约为18.34公顷,由于该片区靠近镇政府,且与X031县道毗邻,配套设施相对较为完善,由于北面为湘黔铁路,用地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2.生态居住组团

指位于镇区东南部的居住区域,面积约为6.55公顷,区域内现有道路与规划S243省道直接连接,目前区域内生活配套相对薄弱,未来将不断完善区域内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3.旅游组团

位于镇区东部区域,面积约为2.61公顷,利用当地良好的自然资源优势,将其作为旅游组团发展,未来将成为思蒙镇重点区域。

第十三章  镇区各项建设用地规划

第43条  居住用地规划

规划居住用地根据现状居住组团结构进行布局,主要分布在北侧和东南侧,规划面积为32.67公顷,占规划总建设面积的33.75%,人均居住用地为35.90平方米。根据镇区总体布局的需要,按照其发展目标,其居住用地布局为三大片。

(1)居民集中居住片区(北部居住片区)

即位于镇区北部片区,指湘黔铁路以南、思蒙路以北的区域,主要为仁里冲村的用地,面积约为20.59公顷,居住人口5400人。

(2)生态居住片区(东南居住片区)

指位于镇区东南部的居住区域,位于滨江路西部、公园路北面的区域,主要为山河村的用地,面积约为6.55公顷,居住人口1900人。

(3)西南居住组团

位于镇区西南部,集中在中心路和中心胡同两侧区域,面积约为2.61公顷,居住人口800人。

第44条  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公共设施用地分为行政管理用地、教育机构用地、文体科技用地、医疗保健用地、商业金融用地、集贸市场用地六大类,规划公共设施用地总面积为17.90公顷,占规划总建设面积的18.49%,人均公共设施用地面积为19.67平方米。

1.行政管理用地

保留原有行政管理用地,在现有镇政府的西侧即思蒙西路和仁里冲路交汇处新规划两处行政管理用地,面积约0.14公顷。结合绿地广场建设,形成思蒙镇的管理中心,行政管理用地总面积为0.49 公顷,占建设用地的0.51%,人均行政管理用地为0.54平方米。

2.教育机构用地

保留现有思蒙中学,在原有思蒙中心小学的位置规划思蒙中心幼儿园,规划面积为0.8公顷,将思蒙中心小学规划至思蒙中心幼儿园西侧,占地面积为1.18公顷,并进一步加强校区建设,完善教学设施,营造优美的教学环境,提高教学质量。可在新建的居住片区里建设小规模方便居民的托幼机构。

规划教育机构总用地面积3.49公顷,占建设用地的3.6%,人均教育机构用地为3.84平方米。

3.文体科技用地

新规划两处文体科技用地,一处位于思蒙西路与仁和路交汇处作为游客服务中心,也作为思蒙镇的文体活动中心,一处位于镇区西面作为澄滩坪旅游组团。中学内的操场、健身场地及场馆可向市民开放,进行体育活动。规划文体科技用地面积7.20公顷,占建设用地的7.44%,人均文体科技用地为7.91平方米。

4.医疗保健用地

在保留原有医疗保健用地的基础上,规划布置防疫站、卫生监督局、计划生育站,建设思蒙镇综合医院,使之成为服务整个区域的医疗设施。思蒙镇养老院是现状保留扩建的,位于思蒙西路与思仁路交汇处,占地面积0.56公顷。

规划医疗保健用地面积为0.75公顷。占建设用地的0.77%,人均医疗保健用地面积为0.82平方米。    

5.商业金融用地

主要布局在思蒙路、思蒙巷子两厢以及中心胡同、滨江路一侧,在思蒙西路与思仁路交汇处规划一片商业中心,占地面积为1.68公顷。规划商业金融用地总面积为5.70公顷,占建设用地的5.89%,人均商业金融用地面积为6.26平方米。

6.集贸设施用地

保留现有的一处集贸市场,集贸设施用地面积为0.27公顷,占建设面积的0.28 %,人均集贸设施用地面积为0.3平方米。

第45条  对外交通用地

将汽车站向东迁移镇区东入口处,位于迎宾大道和里冲路交汇处,占地面积为0.9公顷。在思蒙西路南侧养老院对面规划一处码头,占地面积为0.16公顷。

规划对外交通用地总面积为1.27公顷,占规划总用地的1.31%,人均对外交通用地面积为1.4平方米。

第46条  道路广场用地

结合现状道路,规划形成相对自由的道路骨架,镇区内对外交通同镇域及县域统一考虑布局。规划新建5个广场和5个社会停车场,广场为硬铺装为主,辅以主体雕塑、喷泉、绿化等,形成居民休闲、日常使用和交流的开放空间。

规划道路广场用地面积为14.17公顷,占规划总面积的14.64%,人均道路广场用地面积为15.57平方米。

第47条  工程设施用地

新增建设消防站、燃气站、加油站、垃圾站等工程设施。规划工程设施用地总面积1.38公顷,占规划总面积的1.43%,人均工程设施用地面积为1.52平方米。

第48条  绿地

充分利用现状自然山体景观、水系及周边绿化构筑镇区的生态体系,以河流及沿河绿廊、公路、绿廊楔入镇区,辅以绿地公园,道路绿化,力求形成等级分明,点、线、面相结合的绿地景观系统。规划利用现有山体景观分布建设成仁里冲公园和山河公园。

规划绿地总面积29.42公顷,占规划总面积的30.39%,人均绿地面积为32.33平方米。

第十四章  镇区道路交通系统规划

第49章  镇区对外交通

县道X031是目前联系溆浦县城的主要道路,现规划镇区内部的县道X031沿河路段为内部景观道;新规划的迎宾大道为镇区主干道,宽为12-15米。另外穿过山河村的省道连接线用于连接新规划的省道S243的和镇区内部道路,未来也将成为思蒙镇一条重要的对外交通纽带。

第50条  镇区内部交通

镇区道路规划遵循“功能明确、等级分明、联系合理、方便使用”的原则,结合功能分区的要求分为“干道-支路—巷道”三个等级的网格道路体系。

干道:为联系镇区各功能组团的干路,是汇集机动车的主要道路,红线宽度10-15米,两侧有1.5-3米的绿化带,平均车速约40km/h。总长5千米,主干路道路网密度为3.85km/km2。规划主干路四条,主要为迎宾大道、省道连接线、思蒙西路+思蒙东路、中心路和过桥路。

支路:进出街坊、居住小区和承担短距离交通的主要道路,红线宽度10-12米,两侧有1.5米的绿化带,平均车速约25km/h。

巷道:镇区分布在思蒙老街区域,道路红线宽度为4-5米,为非机动车道。

干道、支路、巷道规划详见附表5。

第51条  静态交通设施规划

1.停车场规划

镇区内规划机动车公共停车场5个,总面积约1.88公顷。行政机关等企业单位以及居住小区所产生的停车需要,原则上在自身用地内通过配建方式解决,不再单独布置公共停车场,具体情况见下表。

规划镇区停车场一览表

序号

位置

面积(平方米)

1

迎宾大道与思蒙东路交叉口

2363

2

迎宾大道与思蒙西路交叉口

4584

3

中心路

933

4

省道连接线

8325

5

澄滩坪旅游片区

2600

自行车公共停车场主要布置在商业中心、公园以及公共服务设施内部或附近,服务半径以500米为宜。

2.公共加油站

镇区内设置加油站2处,规划加油站一处位于迎宾大道与县道X031交汇处,占地面积约641平方米;规划另一处位于省道连接线一侧,占地面积约2212平方米。两个加油站共同服务于整个镇区和过境车辆的需求,服务半径约为1.5千米,规划为三级加油站,油罐总容量为小于等于60m3。

3.客运站

规划长途客运站一处,位于迎宾大道与里冲路交汇处,占地面积约8950平方米,满足当地居民出行的需要。

第52条  道路建设与退让控制

各级道路红线宽度内的用地不得侵占作为其它用途,干道两侧建筑红线后退道路3~5米,支路两侧建筑后退道路红线1~2米。

    

第十五章  镇区旅游规划

第53条  旅游资源布局规划

以镇区为中心,形成了“一带多点”的旅游资源空间格局。

“一带”:即为“十里丹霞”,主要依托镇区内的溆水河和区域内独特的丹霞地貌所形成的独具特色的景点,是镇区内的核心景点,是镇区内最具吸引力的景区。利用现有资源优势,在保护溆水和丹霞地貌的基础上,不断加深对区域内景观资源的开发深度,打造思蒙镇区独特的生态娱乐和生态休闲景点。

“多点”:主要包括潇湘第一庄、澄滩坪、仁里冲和山河公园、思蒙商业街、思蒙老街、溆水沿江风光带、望江亭等。

潇湘第一庄:位于思蒙东路,占地面积约3.69公顷,区内依山傍水,自然环境良好,通过对其设施的修复和增建,打造成镇区内集休闲、餐饮、住宿为一体的生态会所。

澄滩坪:位于镇区东部,占地面积约为3.8公顷。区域内地势较为平坦,自然环境良好,结合现状资源和建设情况,依托其现种植的桔树、桃树等水果花卉,发展花木瓜果环境下的休闲会所,成为区域内游人聚会、休闲、娱乐和亲近生态环境的目的地。

黑神庙:位于潇湘第一庄东面,仁里冲公园西面,这是镇区内主要的文物古迹,占地面积不大。

仁里冲和山河公园:为规划的两个公园,分别位于为仁里冲村和山河村,占地面积分别为9.81和7.57公顷,都是依托现有的山体景观进行打造,以解决镇区内现状公共绿地缺少的问题,也为镇区旅游资源增添色彩。

思蒙商业街:位于思蒙西路和思仁路的交汇处,占地面积为1.68公顷,将其发展成为以当地特色农副产品和手工业为主题的商业区,以此为中心,联合思蒙老街发展成为以休闲、娱乐为主题的集中消费带,带动思蒙镇的生态蔬菜、瓜果等种植和加工,促进新农村建设和农产业发展。 

思蒙老街:位于镇区西南片区,保留区域内现有古建筑,依托现有市场发展商业。

溆水沿江风光带:沿溆水河区域建设绿化带,打造思蒙镇区的沿河风光带,不仅提升思蒙景区形象,丰富旅游资源,还为当地居然创造良好的公共活动区域。

第54条  旅游线路规划

1.电瓶车游线

仁里冲公园——黑神庙——旅游服务中心——思蒙商业街——思蒙老街——生态渔场——山河公园——溆水沿江风光带——望江亭——思溆广场——澄滩坪——仁里冲公园。

2.水上游线

镇区码头——十里丹霞——思蒙老街——生态渔场——山河公园——溆水沿江风光带——望江亭——思溆广场——澄滩坪——镇区码头。

3.步行游线

旅游服务中心——思蒙商业街——思蒙老街——生态渔场——山河公园——溆水沿江风光带——望江亭——思溆广场——澄滩坪——仁里冲公园——黑神庙——潇湘第一庄——旅游服务中心。

第55条  旅游设施规划

为了适应思蒙镇日渐兴旺的旅游市场,全力打造思蒙镇旅游目的地,必须加大镇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发展力度,主要涉及到交通、住宿、餐饮、娱乐、购物等诸多方面。

1.接待设施

规划旅游服务中心位于镇政府西侧,占地面积约800多平方米,满足为游客服务的目的。

2.住宿设施

为了减少投资、灵活管理和满足游客体验当地民风习俗的要求,思蒙镇的住宿设施不能走宾馆酒店的发展道路,只能走乡村旅馆的发展道路,通过政府支持和管理,结合个景点合理布置,形成乡村旅舍和度假村协调发展。

3.餐饮设施

在主要的景点区周边建立餐饮设施以满足游客的需求,并不断开发具备当地特色的菜品吸引游客。

4.购物设施

保留原有市场和商业来接,另在思蒙西路和思仁路交汇处新规划一处商业街,镇区展示和销售地方旅游产品,以形成一道文化景观。

5.公共厕所

镇区内在汽车站、澄滩坪、商业街等人流量较大区域规划公共厕所,镇区一共7处。

6.交通服务设施

将原汽车站迁至镇区东北入口处,占地面积为0.9公顷;另新规划一处码头,位于养老院南部;在镇区内各个入口处都规划一处停车场,共4处,以缓解镇区景区内的交通交通压力。

第十六章 公用工程设施规划

第56条  给水工程规划

1.用水指标

用水总量为5437m3/d,单位建设用地用水量达到0.55万m3/km2·d,单位人口综合用水量达到0.58万m3/万人·d,生产用水量为2252m3/d。

2.给水水源规划

镇区采用区域统一供水,辅以地下水作为备用补充水源,规划将取水点布置在橙滩坪片区,并在仁里冲村布置一座水塔,近期采用现状地下水水源供水,远期考虑从市政供水管引入。

3.给水管网布置

规划采用生活-生产-消防相统一的供水管网系统,管网采用环状与枝状相结合的供水方式,沿镇区道路走向布置供水管道,管径采用为DN150-250,给水管网供水压力要求最低不小于0.1Mpa。

4.消防给水

室外消防沿道路设置消防栓,间距不大于120米,消防用水量按同一时间的发生火灾次数为1次,每次消防用水量15升/秒计算。

第57条  排水工程规划

污水排放量预测为4350m3/d。

规划在镇区西部建设污水处理厂一处,占地面积约为3158平方米,思蒙镇污水经污水管道收集排往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污水管沿镇区道路敷设,沿主干路布置污水主干管,其他道路布置污水干管及支管,管径采用DN300-500。雨水的排放以顺应地势,直接分散为原则,划分排水分区就近排入附近流域,减少雨水管道的长度。

第58条  电力工程规划

总负荷量为3131千瓦。

1.镇区由大江口镇的茅坪110KV变电站供电。通过在镇区北入口规划一座变电站,从茅坪110KV变电站接10KV电力线线至变电站为镇区提供电源。

2.沿主要街道布置220-380V电力线。

3.采用环、枝状相结合的电网进行供电。

4.镇区内干路和支路采用电缆敷设方式布置电力线,其余道路近期内可采用架空方式布置电力线,远期考虑电力线全部埋地敷设。架空线路应装设分断或分支开关。

第59条  电信工程规划

到2030年,镇区固定电话用户1065户,移动电话用户数1500户,宽带用户1600户,有线电视用户2700户。

规划电信分局和邮政所布置在仁和路和迎宾大道交汇处,邮政所占地面积约为422平方米,电信分局占地面积约为600平方米。

第60条  燃气工程规划

镇区设置燃气加压站一处,位置在镇区东南方向,规划道路省道连接线一侧,加压站占地面积2280平方米,统一对镇区进行燃气供应。

燃气管网采用地下直埋敷设,管网布置主要采用枝状网,管径DN150-DN200,敷设在东西向道路北侧,南北向道路西侧。

第十七章  防灾减灾规划

第61条 消防规划

1.消防站

镇区设置一个二级消防站,用地面积1052平方米,位置在镇区北入口处,规划迎宾大道和县道X031交汇处。将消防站的责任区面积控制在4-7平方千米的范围之内。

2.消防栓

消防水源以市政供水为主,消火栓应沿道路旁边敷设,靠近十字路口,消火栓间距不宜超过120米,距建筑物外墙不宜大于5米。

第62条  防洪规划

思蒙镇防洪标准按20年一遇洪水位标准设防。

第63条  地质灾害防灾规划

抗震设防基本烈度为六度,重大工程、供水、供电、交通、通讯等生命线工程应提高设防标准,结合镇区公园、街头绿地、广场、生态防护林地一起布置避震疏散场地。

第十八章  环境规划

第64条  环境保护目标

至2030年,思蒙镇大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一级标准;生活区噪声控制在《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1993)一类标准以内,商贸区噪声控制在《城市城区环境噪声标准》(GB3096-1993)二类标准以内。

第65条  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水环境保护对策

(1)将溆水流域及其支流划为水源保护区,确保保护区水质达到Ⅱ类标准。

(2)确保镇区生活污水100%处理,达标排放。

2.大气环境保护对策

(1)对农作物秸秆焚烧进行严格控制。

(2)引天然气进入镇区,改善镇区能源结构,使用清洁能源。

(3)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放管理,推广实施机动车尾气排放的技术性改造措施。

(4)限时施工,减少建筑施工扬尘污染。

3.噪声控制措施

(1)生活服务区严格控制经营性声源。

(2)加强交通管制、改善交通;禁止安装高音喇叭,加强机动车噪声检测,严格处理违章行为;加强道路绿化。

(3)定时施工,采取减噪防噪措施,避免影响居民休息。

4.固体废弃物控制措施

(1)普通废弃物统一收集处理,实行废弃物分类制度,提高综合利用率。

(2)医疗废弃物集中收集专门处理,处理率100%。

(3)倡导环保生活,减少污染物排放量,尤其是白色污染。

5.植被保护对策

(1)保护和利用现有植被,加强植树造林和镇区绿地系统建设,提高绿地率和森林覆盖率。

(2)工程建设用地应进行临时绿化或工程处理减少水土流失。

第66条  环卫设施规划

1.镇区垃圾管理与收集

人均生活垃圾日产量近期按0.9千克/人日,则近期产量为4.86吨/日。远期按1.2千克/人日预测,则远期产量为10.92吨/日。垃圾进垃圾转运站,再送至溆浦县垃圾处理场处理。

生活垃圾收集点按服务半径200米设置;居住区内,小型生活垃圾收集点的服务半径不超过70米。

废物箱一般设置在道路两旁和公共活动场所,其设置标准为:商业中心区间隔25—50米设一个;主干道间隔50—80米设一个;一般道路间隔80—100米设一个。

2.公共厕所

根据人流量,因地制宜,结合大型公建、商贸区、居住区、公共绿化和主干道布置,服务半径300--500米;一般道路每间隔800米设一个。镇区共设置 7处公共厕所。

3.环卫车辆和环卫队伍

规划根据部颁标准,环卫车辆按城市人口每万人两辆配备,规划期末环卫车辆共有1辆。环卫工人按城市人口2‰配备,规划期末环卫工人共18人。

第67条  绿化结构

规划形成“一带、两心、两轴、多点”绿地格局。

“一带”:即穿越镇区居民区内部的溆水景观带; 

“两心”:即仁里冲公园与山河公园两大中心公园;

“两轴”:即防护绿化景观轴与沿迎宾大道的街道景观轴;

“多点”:即镇区内部各类入口广场及景观节点。

第68条  绿地规划

1.公园绿地规划

(1)仁里冲公园

位于镇区中心溆水北部,面积9.81公顷。

(2)山河公园

位于镇区中心溆水南部,面积7.57公顷。

2.防护绿地

防护绿地包括沿铁路、公路、交通干道的防护林和高压走廊防护绿带等。

湘黔铁路两侧防护绿带宽度约20米;

规划水系两侧景观绿带宽度5-40米;

高压走廊防护绿带:10KV应大于5米。

3.附属绿地

镇区新建居住小区绿地率在30%以上。

4.生态绿地

镇区外围山体应通过植树造林增加周边生态绿地,营造良好的外围生态环境。

第69条  镇区风貌规划

1.外围生态绿地

规划通过保护现有生态格局,加强植树造林,保护外围生态绿地;通过结合镇区的绿地系统和道路系统等绿地、景观廊道将外围自然景观引入镇区形成镇区景观的一部分。

2.内部生态绿带

溆水穿越镇区,形成了镇区自然的生态景观绿带。

3.镇区建筑

镇区建筑尤其是公共设施建筑,在造型、体量、色彩等方面应与周边环境相适应,既突出特点又亲切实用。

4.镇区公共空间

镇区公共空间是指广场,广场尺度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尺度适中,广场应与绿化结合,除公共活动场所外还应配置相应的休息和健身设施,满足镇区居民户外活动的需求。

5.镇区小品和设施

镇区的灯具、垃圾箱、公交站、商业招牌和广告牌等设施均应统一规格,形成整齐有序的风格;在镇区广场和主要入口可设置主题雕塑或景观建筑构筑物,提升镇区艺术效果。

第十九章  分期建设规划

第70条  分期建设规模与空间

近期:镇区人口为5400人,建设用地规模为49公顷,人均建设用地指标90平方米。

远期:镇区人口为9100人,建设用地规模为96公顷,人均建设用地指标105平方米。

第71条 近期建设重点

1.居住用地:主要在现镇区北部及东南部的居住用地。

2.公共服务设施:引导镇区公共服务设施发展,在现状镇政府西侧建立游客服务中心,将镇区建设成为思蒙镇的公共服务设施中心。

3.道路交通:积极改善镇区内的道路状况,加大各村道路硬化工程。

4.绿地建设:建设溆水河风光带,打造仁里冲和山河两个公园。

近期建设项目详见附表5。

第二十章  规划实施策略和政策体系

第72条  根据需要进行行政区划的适当调整

对现有行政区划进行适当调整,打破目前15个村委会分散发展建设模式,实行全镇的统一开发、建设和管理。

第73条  加强思蒙镇规划的编制工作

总体规划批准之后,积极组织下一层次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及重点地段的设计编制工作。为规划管理提供主要依据。

第74条 加强镇域建设用地的管理工作

1.引导村民进镇区进居民点,节约、集约建设用地。

2.严格保护绿地空间,防止乡镇建设占用绿地。做好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与保护,保证基础设施顺利建设。

3.作好已批未建用地的盘整工作,对长期未建的用地进行回收处理,对影响乡镇基础设施重点工程建设的用地,根据规划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规划建成区内闲置土地制定开发计划优先开发,以提高土地的利用率,保证思蒙镇建设的有序性和土地使用的完整性。

第75条  建立规划管理信息系统

1.加快新地形图测绘工作,为规划管理提供基础依据。

2.建立GIS系统,提高规划效率和透明度。

第76条  加强规划的立法工作及实施监督工作

1.总体规划审批之后,必须加强立法工作,以维护总体规划的严肃性,任何部门不得随意修改规划。

2.加强总体规划的宣传工作,总体规划必须深入民心,让每个村民都来了解规划和支持规划,并积极参与规划的实施。

3.建立监督体制,加强规划实施的透明度。

第二十一章   附  则

第77条  思蒙镇规划区内因乡镇建设需要编制详细规划的,均应按照本规划的要求进行。

第78条  本规划由溆浦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和解释。本规划一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对本规划调整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涉及到强制性内容的,必须参照建设部《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中的有关规定进行。

第79条  本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图纸、规划说明书和基础资料汇编四部分组成,规划文本和规划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规划说明书为规划条款的解释和论证。

第80条  本规划由溆浦县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报溆浦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附表1

镇域居民点规划一览表

职能

层次

村镇

名称

规划居民点规模(人)

规划居民点面积(ha)

备注

中心

镇区

思蒙镇

9100

29.04  

含仁里冲、中心、山河村

中心村

花园村

1500

5.25

九家溪村

2000

7

基层村

山坡村

800

2.8

长溪村

800

2.8

规划将白山坨村纳入长溪村

新庄垅村

800

2.8

上虾溪村

1100

3.85

规划虾溪村纳入上虾溪村

管竹垅村村

1000

3.5

黄家庄村

900

3.15

军田湾村

1000

3.5

合计

19000

63.69

附表2

镇域各村公共建筑配建一览表

序号

村名

村委会

中学

小学

幼儿园

托儿所

娱乐中心

文化室

灯光球场

卫生所

百货商店

食品店

饭店

理发店

蔬菜市场

1

花园村

2

九家溪村

3

山坡村

4

长溪村

5

新庄垅村

6

上虾溪村

7

管竹垅村村

8

黄家庄村

9

军田湾村

注:表中“●”表示应设的项目;“○”表示可设的项目

附表3

思蒙镇镇区规划用地汇总表(3-1)

用地名称

面积(公顷)

占镇区总用地的比例(%)

镇区总用地

130.62  

100

思蒙镇镇区建设用地

96.81

74.12

水域和其他用地

33.81

25.88

其中

水域

33.81

25.88

镇区规划建设用地平衡表(3-2)

序号

用地代号

用地名称

面积(公顷)

建设用地(%)

1

R

居住用地

32.67

33.75

其中

二类居住用地(R2)

32.67

33.75

2

C

公共设施用地

17.90

18.49

其中

行政管理用地(C1)

0.49  

0.51

教育机构用地(C2)

3.49

3.60

文体科技用地(C3)

7.20  

7.44

医疗保健用地(C4)

0.75

0.77

商业金融用地(C5)

5.70

5.89

集贸市场用地(C6)

0.27  

0.28

3

T

对外交通用地

1.27

1.31

其中

其他对外交通用地(T2)

1.27

1.31

4

S

道路广场用地

14.17

14.64

其中

道路用地(S1)

11.32

11.69

广场用地(S2)

2.85

2.94

5

U

工程设施用地

1.38

1.43

其中

公用工程用地(U1)

1.24

1.28

环卫设施用地(U2)

0.14

0.14

6

G

绿地

29.42

30.39

其中

公共绿地(G1)

26.29

27.16

防护绿地(G2)

3.13

3.23

总计

总建设用地

96.81

100

附表4

规划镇区干道一览表(4-1)

序号

路名

走向

起讫点

长度

(千米)

红线宽度(米)

标准横断面

1

迎宾大道

东北-西南向

X031-思蒙西路

1.76

15

3+9+3

2

省道连接线

南北向

迎宾大道-思蒙西路

1.67

12

1.5+9+1.5

3

思蒙西路

东北-西南向

中心路-思蒙东路

0.74

10

1.5+7+1.5

4

思蒙东路

东北-西南向

X031—思蒙西路

1.21

10

1.5+7+1.5

5

中心路

东南-西北向

X031—思蒙西路

0.6

12

2.5+7+2.5

6

过桥路

东南-西北向

S243-思蒙东路

0.47

12

1.5+9+1.5

规划镇区支路一览表(4-2)

序号

路名

走向

起讫点

长度

(千米)

红线宽度(米)

标准横断面

1

里冲路

东北-西南向

思蒙东路-迎宾大道

0.12

12

1.5+9+1.5

2

思溆路

东北-西南向

思蒙中路-思蒙西路

0.42

10

1.5+7+1.5

3

思仁路

南北向

思溆路-思蒙西路

0.1

10

1.5+7+1.5

4

仁和路

东南-西北向

仁里冲路-迎宾大道

0.1

10

1.5+7+1.5

5

仁爱路

南北向

仁里冲路-迎宾大道

0.15

12

1.5+9+1.5

6

小学路

中心路-中心路

0.26

10

1.5+7+1.5

7

橙滩路

东西向

思蒙东路-环岛路

0.65

10

1.5+7+1.5

8

环岛路

橙滩路-橙滩路

0.94

10

1.5+7+1.5

9

橙园路

东西向

环岛路-环岛路

0.14

10

1.5+7+1.5

10

山河东路+山河中路+山河西路

东北-西南向

X031-滨江路

1.2

10

1.5+7+1.5

11

滨江路

S243-山河中路

0.74

10

1.5+7+1.5

12

公园路

东西向

S243-山河东路

0.42

10

1.5+7+1.5

13

中学路

东西向

山河东路-滨江路

0.13

10

1.5+7+1.5

规划镇区巷道一览表(4-3)

序号

路名

走向

起讫点

长度

(千米)

红线宽度(米)

标准横断面

1

中心胡同

东南-西北向

中心路—中心路

0.28

4

4

2

思蒙巷子

东北-西南向

中心路-山河西路

0.48

4

4

3

思蒙中路

南北向

迎宾大道-思蒙西路

0.15

5

5

附表5

溆浦县近期建设重大项目表

序号

建设项目

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起止年限

1

防洪堤建设

镇区区溆水北岸约1000米

2012-2015

2

思蒙码头建设工程

对原有码头进行改扩建

2012-2015

3

思蒙游客服务中心

占地面积约2500平方米,进行游客接待及服务

2012-2015

4

镇区区电力线路改造

解决城镇居民生产、生活安全用电问题及用电质量问题

2012-2015

5

镇区道路硬化及基础设施配套

2012-2015

6

澄滩坪旅游度假村建设

2012-2015

7

街道居委会社区活动中心

2012-2015

附表6

思蒙镇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

地块

编号

用地

性质

总用地面积(㎡)

净用地面积(㎡)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限高(m)

备注

A-01

R2

10437

9953

1.2

26

40

24

A-02

U1

1112

1052

0.8

20

30

12

消防站

A-03

U1

812

641

0.8

20

30

12

加油站

A-04

S2

3467

2363

0.5

25

40

12

A-05

C5

3986

2907

1.5

25

40

12

A-06

G1

10598

10598

0.05

5

90

12

A-07

U1

602

602

0.8

20

30

12

变电站

A-08

G2

13889

13839

0

0

0

0

A-09

T2

11262

8950

0.5

25

40

12

汽车站

A-10

U1

224

224

0.8

20

30

12

水厂

A-11

R2

41994

38736

1.2

26

40

24

A-12

R2

43719

41680

0.8

26

40

12

A-13

R2

3465

2928

0.8

26

40

12

A-14

G1

102702

98129

0.05

5

90

12

A-15

U2

825

458

0.5

25

40

12

垃圾转运站

A-16

G1

1269

928

0.05

5

90

12

A-17

E1

1150

1041

0

0

0

0

A-18

G1

742

725

0.05

5

90

12

A-19

G2

4463

4413

0

0

0

0

A-20

T2

2153

2153

0.5

25

40

12

火车站

A-21

R2

79125

73724

1.2

26

40

24

A-22

G1

2668

2536

0.05

5

90

12

A-23

E1

5454

5229

0

0

0

0

A-24

G1

18647

18647

0.05

5

90

12

A-25

G2

14744

13009

0

0

0

0

A-26

G1

6894

3207

0.05

5

90

12

A-27

C3

36888

36888

1

30

35

12

A-28

C3

1630

1630

0.8

30

35

12

文物古迹

A-29

U1

194

194

0.5

20

30

12

微波站

A-30

G1

4316

2838

0.05

5

90

12

A-31

R2

4939

4939

0.8

26

40

12

A-32

C5

7577

6062

1

25

35

12

A-33

C5

4026

2880

1

25

35

12

A-34

C1

3145

2736

1.2

35

35

15

镇政府

A-35

R2

5471

5315

0.8

26

40

12

A-36

R2

4230

4092

1

26

40

15

A-37

E1

1521

1427

0

0

0

0

A-38

G1

1581

636

0.05

5

90

12

A-39

G1

542

499

0.05

5

90

12

A-40

C5

3041

2391

1.2

25

35

12

A-41

C5

2487

2171

1

25

35

18

A-42

G1

716

688

0.05

5

90

12

A-43

C3

1603

1327

1

30

35

12

A-44

C3

1279

858

1.2

30

35

15

A-45

G1

372

322

0.05

5

90

12

A-46

G1

350

285

0.05

5

90

15

A-47

E1

2990

2688

0

0

0

0

A-48

G1

567

498

0.05

5

90

12

A-49

C1

1786

1396

1.2

35

35

15

村居委会

A-50

U1

540

422

0.8

20

30

12

邮政所

A-51

U1

824

600

0.8

20

30

12

电信分局

A-52

R2

17059

15293

1.2

26

40

24

A-53

C5

3108

2137

1.5

25

35

24

A-54

C5

2837

1891

1.2

25

35

15

A-55

G1

1042

875

0.05

5

90

12

A-56

C4

6402

5615

1.2

30

35

15

敬老院

A-57

R2

998

744

1.2

26

40

24

A-58

T2

1184

972

0.5

25

40

12

游船码头

A-59

C5

2280

1701

1

25

35

12

A-60

C5

1278

817

1.2

25

35

15

A-61

C5

19000

15975

1.2

25

35

15

A-62

S2

5842

4584

0.5

25

40

12

A-63

G1

6223

4683

0.05

5

90

12

A-64

S2

3381

1109

0.5

25

40

12

A-65

U1

3582

3158

0.8

20

30

12

污水处理厂

A-66

G1

1437

1137

0.05

5

90

12

A-67

G1

19813

13204

0.05

5

90

12

A-68

S2

3401

2600

0.5

25

40

12

A-69

R2

17522

15793

0.8

26

40

12

A-70

C3

11087

9091

1

30

35

12

A-71

C3

26013

23179

1

30

35

12

B-01

S2

4932

4532

0.5

25

40

12

B-02

G1

22789

21443

0.05

5

90

12

B-03

C3

498

400

1

30

35

12

B-04

C5

5288

4344

1

25

35

12

B-05

C2

17759

15115

1.2

40

30

15

思蒙中学

B-06

S2

1620

1109

0.5

25

40

12

B-07

R2

7879

6587

1

26

40

15

B-08

R2

16488

13633

1.2

26

40

24

B-09

R2

16231

14667

1.2

26

40

24

B-10

U2

480

372

0.5

25

40

12

垃圾转运站

B-11

U1

2551

2213

0.8

20

30

12

加油站

B-12

U1

2586

2280

0.8

20

30

12

燃气调压站

B-13

S2

9545

8325

0.5

25

40

12

B-14

S2

1620

1109

0.5

25

40

12

B-15

C5

5288

4344

1

25

35

12

B-16

R2

7879

6587

1

26

40

15

B-17

R2

27914

24074

1.2

26

40

24

B-18

R2

11905

10098

0.8

26

40

12

B-19

G1

9150

6259

0.05

5

90

12

B-20

G1

77488

75684

0.05

5

90

12

B-21

R2

2130

1466

0.8

26

40

12

B-22

G1

3685

2358

0.05

5

90

12

B-23

R2

2329

1728

0.8

26

40

12

B-24

S2

1078

1022

0.5

25

40

12

B-25

R2

7750

7739

0.8

26

40

12

B-26

C5

4250

4091

1

25

35

12

B-27

C5

8308

7557

1

25

35

12

B-28

R2

8912

8852

0.8

26

40

12

B-29

C6

2850

2745

1.2

30

35

15

市场

B-30

C5

5324

4868

1.2

25

35

15

B-31

R2

869

692

1

26

40

15

B-32

R2

3356

2868

1

26

40

15

B-33

C1

915

778

1.2

35

35

15

村居委会

B-34

R2

1370

1026

1

26

40

15

B-35

U2

719

372

0.5

25

40

12

垃圾转运站

B-36

G1

4323

3786

0.05

5

90

12

B-37

C2

13248

11305

1.2

40

30

15

小学

B-38

C4

2036

1864

1.5

30

35

24

B-39

R2

6847

4944

1.2

26

40

24

B-40

C2

9465

7957

1.2

40

30

15

幼儿园

B-41

G1

4147

4138

0.05

5

90

12

B-42

S2

1190

933

0.5

25

40

12

B-43

E1

132165

131408

0

0

0

0

B-44

G1

1284

687

0.05

5

90

12

B-45

E1

53486

52646

0

0

0

0

B-46

E1

141750

140910

0

0

0

0

初审: 复审: 终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