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切实应对秋冬季污染天气,保障全镇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结合思蒙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从2025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全面落实县级攻坚任务,全镇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稳定达到98.6%以上,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23微克/立方米以内,助力全县空气质量综合排名稳居全市前列。
二、主要任务
(一)秸秆与垃圾禁限烧专项管控
强化秸秆综合利用。严格执行县级“低茬收割打捆离田、高茬收割灭茬粉碎还田”机制,对辖区种植大户和专业合作社开展专项考核,确保秸秆综合利用率达100%。(责任部门: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压实四级包保责任。建立镇、村、组、网格四级禁烧责任体系,与森林防火同步开展宣传、巡查,严格落实“1530”应急处置机制,确保火点1分钟发现、5分钟响应、30分钟扑灭。(责任部门:镇生态环境办公室)
严控垃圾露天焚烧。严禁辖区内露天焚烧生活垃圾、枯枝落叶、建筑废弃物,将镇村结合部、景区周边、公路沿线划为重点管控区,实行“每日巡查+群众举报”联动机制,对屡教不改者依法顶格处罚。(责任部门: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餐饮油烟整治
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对全镇餐馆、农家乐、企事业单位食堂等餐饮主体逐一排查,督促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正常运行,严查超标排放、违规排放行为。(责任部门:镇应急管理办公室、思蒙市场监督管理所)
(三)扬尘污染综合治理
严格施工扬尘管控。辖区内所有建筑施工、道路维修等工地,全面执行“六个百分百”要求,未达标项目一律停工整改;重点监管小型施工场地,防止土方作业、物料堆放产生扬尘。规范垃圾处置。加快推进镇域垃圾中转站建设;对景区周边、公路沿线施工场地,督促安装简易扬尘监控设施,确保及时管控。(责任部门:镇生态环境办公室、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四)涉气污染管控
排查整治涉气企业。对辖区内小型加工、养殖等涉气场所开展全面排查,严禁违法排放废气;配合县级部门做好“散乱污”企业关停、搬迁工作。(责任部门: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三、保障措施
1.开展专项督导。组建2个专项督导组,分别负责辖区各村及重点区域,每日深入一线督导检查,发现问题现场交办、限期整改。
2.强化联合执法。组建由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牵头,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应急管理办公室等参与的联合执法队,重点打击焚烧、违规排放等违法行为。
3.严格追责问责。秸秆禁限烧管控中,村连续发生2起二级以上火点,约谈村主要负责人;连续发生3起的,移交相关部门问责;其他攻坚任务中,对整改不及时、落实不力的,严肃追责。
思蒙镇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