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县应对抗旱救灾的工作要求,积极做好抗旱救灾、群众生产、生活和保障工作,最大限度降低旱季灾害造成的损失,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一、基本情况
大江口镇位于溆浦县西部,东部与溆浦县舒溶溪乡、卢峰镇、思蒙镇相连,南与辰溪县后塘乡,黄溪口镇,仙人湾乡相连,西与辰溪县长田湾乡、火马冲镇相连,北与柿溪乡、潭家场乡相连。南北长18公里,东西宽20公里,海拔129—880米。全镇共有21905户69575人,总土地面积216平方公里。现有防御工程河堤57公里,河坝70座,小(II)水库9座,骨干山塘18座,大小桥梁84座。其中大部分居民居住相对集中,少部分分散居住,为完善抗旱减灾体系,强化抗旱处置正规化、规范化建设,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和任务,使抗旱工作有据可依、有序进行全面提高我镇抗旱救灾工作的主动性和应对能力,确保我镇及各村用水的安全,最大限度地减轻干旱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保障我镇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怀化市溆浦县旱灾应急预案》《怀化市溆浦县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工作预案(试行)》等法规和文件,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三、编制原则
抗旱救灾要以人为本,贯彻“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方针。详细查看水库灌溉水渠,经常向村党支部书记、农户、生态护林员了解相关工作情况。充分研判当前抗旱救灾的形势,牢固树立抗长旱、抗大旱的思想,提前统筹谋划各项工作。抢抓当前有利时机,增加抗旱电排维护保养和培训,全力引水入骨干沟渠等水工程蓄水保水工作。精细化调水管水,科学调度,节约用水,全力保障人畜饮用水安全和粮食安全生产灌溉引水。切实解民忧,切实解决抗旱实际困难。提高种粮户的积极性。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和抗旱队伍建设,加强物资装备责任人,确保兼顾全面的原则。最大限度做好抗旱工作实行镇、村主要领导责任制和各部门责任制。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抗旱救灾工作。防旱抗旱工作是组织社会力量和资源,采取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开发、调配、节约和科学使用水资源,预防或减轻干旱对人民生活生产和社会经济发展造成不利影响的活动。
五、大江口镇抗旱指挥部
成立大江口镇抗旱指挥部,负责全镇范围内的灾害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指挥部人员如下:
(一)大江口镇抗旱指挥部人员组成
第一指挥长:易长生 党委书记
指 挥 长:舒 叶 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指挥长:向 前 镇党委副书记
副 指 挥 长:向 晖 纪委书记
田秋扩 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副镇长
石沅连 党委委员
廖鹏洪 党委委员
王 莹 副镇长
邓新嘉 副镇长
杨书铭 副镇长
成 员:镇党政办、平安法治和应急管理办、财政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镇应急分队、各村党组织书记、卫生院、镇供电所。
镇抗旱救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由石沅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为成员。
(二)工作组组成及职责
1、抗旱救灾领导小组
在上级抗旱救灾指挥部的领导下,贯彻执行相关决定和指令,统一领导科学调控和调度全镇水量,及时根据所掌握的全镇旱情、灾情情况和本预案组织实施抗旱减灾措施有关工作;组织召开抗旱工作应急会议,听取应急、财政、国土、民政、农综等部门的旱情灾情汇报,安排部署抗旱救灾工作;制定各项抗旱措施,落实抗旱物资和经费;统一指挥全镇的抗旱工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抗旱救灾。
2、抗旱救灾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抗旱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及时了解、掌握旱情、灾情和抗旱工程运行情况;及时向抗旱救灾领导小组提出抗旱决策参谋并督促有关职责单位具体组织实施抗旱工作;传递上级抗旱救灾工作指令,了解救灾工作进展情况,督促检查和指导各项抗旱救灾措施的落实;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抗旱物资的储备、管理和防汛资金的分配工作;处理抗旱救灾领导小组交办的日常工作。
3、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一是协调抗旱救灾工作,负责水利工程调度和合理调配抗旱水源,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的效益。组织实施抗旱水源工程建设和抗旱应急工程修复,及时调处水事纠纷,及时制定补救措施。
二是负责农机安全检查和事故的预防、报告及处理,组织农机进行抗灾抢险和跨区域农机作业,加强农机新机具、新技术推广。
三是负责提供农作物播种面积、产量及收情、苗情,受旱动态,农作物(经济作物)的抗旱技术指导,制定农业救灾措施及组织实施,推广应用有关抗旱农业新产品的服务指导。
四是负责林业及果树木的抗旱技术指导,制定林业救灾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广应用抗旱林果业的新技术、新产品,做好森林防火指导工作。
五是负责旱区畜牧、渔业救灾,组织恢复生产并负责提供畜牧、水产养殖数量及受灾数量,制定畜牧水产救灾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灾后灾区水产畜牧补养、防疫等技术指导,帮助灾区人民恢复生产养殖。
六是负责水库、山塘、堤坝、水渠巡查和抢修。
4、执法大队
负责维持抗旱救灾期间的抗旱秩序,协助查处水事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严厉打击破坏抗旱设施的犯罪行为。
5、自然资源所
做好地下水资源的勘测,加强地下水应急开采的技术指导。
6、卫生院
负责干旱期间饮用水质的监督管理及疾病预防和医疗救护工作,指导群众做好水质消毒,保证饮用水安全。
7、党政办
负责报道全镇发生的旱情、灾情,宣传抗旱工作方针政策和抗旱动态的统计,大力宣传节水措施。
8、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会同相关部门检查灾情,及时向镇抗旱救灾指挥部主要领导报告灾情,负责灾民的生活安排,负责抗旱救灾物资的筹集、管理和发放工作。
9、供电所
负责抗旱抽水电机线路搭配和用电调度。
10、镇应急分队
负责对抗旱设施的维护与抢修,对旱情严重影响人禽用水的院落,及时送水到院落。
11、各村(居)成立防旱抗旱应急分队
队 长:各村党组织书记
成 员:村“两委”干部、各村民小组组长、各村应急小分队队员
负责摸排辖区内水资源分布和引水渠道的疏浚,及时准确上报受旱区域情况。灾后评估灾情,指导恢复工作。
12、其他各相关部门
其它有关部门在干旱期间,按照各自的职能范围,根据抗旱救灾领导小组的救灾指令,无条件地提供服务,配合相关部门共同完成抗旱救灾任务。
(三)相关单位工作职责
一是严格值班制度。镇、村(居)委会、单位,要排定由主要领导、单位(部门)负责人带班的值班表,实行24小时值班。抗旱救灾期间严格实行报告制度。值班人员手机须24小时保持畅通。
二是明确工作职责。建立抗旱救灾会商制度,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抗旱救灾信息的采集和沟通,密切协作,共商抗旱的对策和措施,并分工合作,共同实施抗旱救灾工作。各有关部门职责如下:
三是严明纪律,过硬考核。各部门 村(居)委会 一定要有全局观念、大局意识,讲政治、讲纪律、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在人员组织、物资调配、水库运行调度上,要坚持局部服从全局、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组织的防汛调度要求;绝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行其是。对抗旱救灾工作不落实、不到位的部门、村(居)委会要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