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峰镇“飞线充电”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5-11-25 15:17 信息来源:溆浦县卢峰镇

为深刻吸取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引发的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遏制此类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工作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专项排查整治实施方案。

一、 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对全镇范围内住宅小区(含老旧小区)、村民自建房集中区、出租屋、沿街商铺、企业员工宿舍等重点区域存在的“飞线充电”行为进行拉网式排查,建立隐患台账。

    集中整治,消除隐患:坚决清理、取缔各类违规私拉乱接电线充电行为,依法拆除违规充电设施,消除安全隐患。

    强化宣传,提升意识: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普及“飞线充电”危害及安全充电知识,提升居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健全机制,长效管控:探索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村(居)委会落实、物业协同、群众参与的常态化监管机制,防止问题反弹。

二、 组织领导

成立卢峰镇“飞线充电”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总指挥:陈慧平  镇党委书记

组  长:刘掌让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张  华  党委委员、人大副主席

副组长:粟深坚  镇党委副书记

        韩若男  镇党委副书记(挂职)

        龚振华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张  兵  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武装部长

        张军兰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朱佳特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严艳蓉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刘丽娥  副镇长

        王  韬  副镇长

        贺  博  副镇长

        向鹏源  副镇长

成  员:镇党政办、镇应急办、镇执法大队、公安三所、镇市监所、41个村(社区)书记、驻村干部。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由蔡润堃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协调、信息汇总、督促检查等工作。

三、 整治范围与重点

范围:全镇所有区域。

重点聚焦:所有住宅小区(含商品房小区、老旧小区、安置小区);村民自建房集中区域、出租房屋密集区域;沿街商铺(特别是“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工厂的员工宿舍区;医院、学校、养老机构、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周边;公共楼道、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等公共区域。

重点整治行为:从住宅室内(窗户、阳台、墙体穿孔)私拉电线(含各类延长线、插线板)至室外、楼道、公共区域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等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在室内(尤其是客厅、卧室、过道)为电动自行车充电;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充电器充电;集中充电设施管理不规范、维护不到位等问题。

四、 实施步骤

(一) 宣传发动与自查自纠阶段(2025年8月18日—8月30日)

    1.发布通告:通过镇政府抖音号、小区公告栏、电子屏、宣传单、流动宣传车、村村响广播等多种形式,广泛发布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普及“飞线充电”危害及安全充电知识,明确危害、法规要求和整治措施。

    2.深入宣传:组织镇村干部、网格员、物业人员、志愿者等力量,开展入户宣传,发放《卢峰镇关于严禁“飞线充电”行为告知书》,面对面讲解危害和正确充电方式。利用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

    3.自查自纠:督促各村(社区)、物业服务企业、企事业单位、出租房房东组织发动居民、员工、租户,对自身存在的“飞线充电”行为进行自查,并限期自行拆除违规充电设施。

(二) 集中排查与登记造册阶段(2025年9月1日—9月30日)

    1.联合排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镇应急办、综合执法队、派出所、社区(村)干部、网格员、物业人员组成联合排查组,按照网格化分工,对整治范围内所有重点区域进行“扫楼式”、“地毯式”排查。

    2.建立台账:对发现的“飞线充电”点位进行详细登记,记录具体位置(楼栋号、单元号、楼层)、户主/租户信息(可查证范围)、现场照片等,建立“一户一档”或“一点一档”隐患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限。

    3.边查边改:排查过程中,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现场劝导教育,责令限期整改。

(三) 集中整治与依法处理阶段(2025年10月1—12月30日)

    1.督促整改:对自查自纠阶段和排查阶段发现的“飞线充电”隐患进行“回头看”。逾期未整改的由社区(村)、物业负责持续上门劝导督促。

    2.联合执法:

    对经多次劝导仍拒不整改的“飞线充电”行为,由镇应急办牵头,联合消防大队、派出所、镇执法大队、供电所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依法对违规私拉的电线、插座等充电设施进行强制剪除、清理(操作前务必确保断电安全)。对在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拒不改正的个人,依据《消防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予以警告或罚款。对因“飞线充电”引发火灾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拒不整改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3.重点攻坚:对“飞线充电”问题严重、整改难度大的区域(如老旧小区、无物业小区、出租屋集中区),由领导小组挂牌督办,集中力量攻坚。

(四)巩固提升与长效管理阶段(贯穿始终并持续进行)

    1.强化日常管理:压实物业服务企业主体责任,将禁止“飞线充电”、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纳入物业服务合同和日常巡查内容,加强小区内巡查劝阻和公共区域管理。发挥村(居)委会、网格员作用,将“飞线充电”治理纳入网格化管理,建立常态化巡查和“吹哨”报告机制。鼓励群众通过“随手拍”等方式举报违规行为。

    2.持续宣传教育: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纳入常态化宣传内容,利用各种载体持续开展宣传教育,巩固整治成果,提升居民安全习惯。

    3.建立长效机制:总结整治经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形成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

五、 职责分工

    1.领导小组办公室(镇应急办):负责总体协调、方案制定、信息汇总、督查通报、组织联合执法、联络上级部门。

    2.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牵头组织对拒不整改的“飞线充电”行为进行现场执法,依法拆除违规设施;对占用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行为进行处罚。

    3.公安三所:负责依法查处妨碍执行公务、阻挠整治工作的行为;对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参与联合执法行动;提供必要警力保障。

    4.市场监管所:负责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产品质量监管,打击销售不合格产品行为。

    5.各村(社区):

负责本辖区(特别是无物业小区、村民自建房区)的宣传发动、排查登记、信息上报。组织网格员、志愿者开展日常巡查、劝导、报告。协助推进集中充电设施选址、建设协调。督促出租房房东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做好居民沟通解释和矛盾化解工作。

    6.物业服务企业:

    负责管理服务小区内的宣传告知、排查劝阻、隐患上报。加强日常巡查管理,及时发现制止“飞线充电”和违规停放行为。负责管理区域内集中充电设施的日常维护、安全管理。配合政府部门开展整治工作。业主委员会(或居民代表): 积极协助社区(村)、物业开展工作,引导业主遵守规定。

六、 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压实责任:要充分认识“飞线充电”问题的严重性和整治工作的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职责分工,主动作为,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2.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坚持宣传先行,贯穿始终,营造“人人知晓危害、人人支持整治、人人参与安全”的浓厚氛围,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3.严格执法,确保实效: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对屡教不改、拒不配合、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行为,要敢于动真碰硬,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确保整治取得实效,形成震慑。

    4.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在坚决“堵”住违规充电行为的同时,要着力“疏”通安全充电渠道。加快推进集中充电设施建设是解决根本问题的关键,要主动服务,破解难题。

    5.加强督查,严肃问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督查检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和存在问题。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整治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对因工作失职导致发生火灾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镇纪委视情介入督查。

    6.信息报送,及时沟通:各社区(村)、相关成员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排查阶段每周报送排查进展和台账;整治阶段及时报送执法、拆除情况;重大情况随时报告。整治工作结束后,进行全面总结。

请各相关单位、各村(社区)根据本方案要求,立即行动起来,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为卢峰镇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相关附件

初审:舒祥 复审:韩若男 终审:刘掌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