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政发[2017]24号
各村(居)民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溆浦县2017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整县推进工作方案》(溆确权〔2017〕1号文件),切实做好我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以下简称“确权登记”)工作,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农业部等六部门《关于认真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5〕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制度,依法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保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有序进行,为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和增强农村经济发展活力提供体制保障。
(二)基本原则
1.保持稳定。在我县1997年第二轮土地延包已确立的土地承包关系、已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和已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的基础上开展确权登记工作,坚持“两不变、三严禁、四不登记”,即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二轮土地承包合同的起止年限不变;严禁借机违法重新调整和收回农户承包地,严禁将测量后多出原承包地的面积收归集体作为机动地,严禁将依法用于农庭承包的土地确权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所有权属不清的不登记,矛盾纠纷不解决的不登记,没有开展家庭承包的不登记,改变土地用途的不登记。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避免产生新的矛盾,确保农村和谐稳定。
2.依法规范。严格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现有的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为依据,按照法定的内容、程序及相关技术要求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确保登记的成果完整、真实、准确。对确权登记中的争议,有法律政策规定的,依法依政策进行调处;对一些疑难问题,在不违背法律政策的前提下,通过民主协商妥善处理。
3.民主协商。清查、调绘、确权、登记的每一个环节,必须实行民主协商。重大事项均应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民主讨论决定,坚决杜绝暗箱操作。确权登记工作要全程向村民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行推动,不得顶替包办。
4.实事求是。原则上维护农民现有的承包面积,测量后与原承包合同面积不一致的,“多不收,少不补”,不改变根据承包面积确定的惠农政策数量和相关责任义务。
5.进度服从质量。各乡镇要根据本地实际把工作做实做细,要实行全程质量控制,把握关键环节,守好质量关口,既不能急于求成,也不能等待观望,做到稳妥推进,确保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经得起时间和历史的检验。
(三)目标任务
以第二轮土地延包形成的土地承包合同、权属证书为依据,查清承包地块的面积和空间位置,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把承包地块、面积、合同、权属证书、基本农田全部落实到户,实现承包面积、承包合同、经营权登记簿、经营权证书“四相符”,承包地分配、承包地四至边界测绘登记、承包合同签订、经营权证书发放“四到户”,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管理系统,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的规范化和信息化。按照县里要求,2017年10月30日前,全面完成本镇农户承包耕地外业调查任务,包括入户调查摸底、实地指界、结果公示和农户确认,2017年11月30日前,完成登记簿编制、颁发证书、建立成果数据库和管理信息系统、资料(含扫描)归档保存,2017年12月完成成果验收、成果数据库汇交。
二、主要内容
(一)明确确权范围。这次全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主要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耕地全面进行确权登记颁证,对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它方式承包的农村集体土地,各乡镇要摸清底子,做好登记,加强管理。
(二)摸清承包现状。对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现状,包括土地承包台账、合同、承包农户家庭成员和承包地块、地类等信息进行全面调查,对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证书、档案进行全面整理,按档案管理要求进行补建、修复和保全,摸清承包地现状,并创造条件,推进土地承包原始档案管理规范;对影响登记工作开展的突出问题要实行台账管理,作出处理预案;处理具体问题要尊重历史,照顾现实,民主协商,依法依规,妥善处理。
(三)精确权属认定。以已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发放的经营权证书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为主要依据,查清发包方、承包方等有关信息,填写承包方、发包方调查表;查清承包地块面积、四至和空间位置等信息,填写承包地块调查表,制作地块分布图。调查成果经审核公示确认,作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实权的现实依据。
(四)完善承包合同。根据权属调查公示确认的结果,按照规范的合同文本,针对不同的情况,分别采取补签、重签、变更、解除、终止合同等方式完善土地承包合同。
(五)建立健全登记簿。依据土地承包合同,以承包户为基本单位,按照一户一簿的原则,明确每块承包地范围、面积及权利归属,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记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内容,做到登记内容完整规范,数据准确无误,图、表、册一致,人、地、证相符。依法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互换、变更、注销等登记工作。
(六)确保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顺利完成。在完成确权登记任务并通过省、市检查验收的情况下,由镇人民政府组织,根据农户申请,由县人民政府适时颁发证书。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农业部第33号令)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由省里统一组织印制。
(七)建立管理信息平台。确权登记颁证档案是证明土地承包关系的史料凭据,也是解决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原始依据。按照国家行业标准,对这次全镇确权登记工作所形成的影像、图表和文字等资料,交县农经部门建立符合全省统一标准的农村土地承包信息数据库和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互联互通。要按照档案管理规范化要求,分类整理确权登记资料,交付县档案馆永久保管。
三、工作方法
(一)确权登记实施标准
全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严格按照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编码规则》、《湖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工作技术方案》等标准实施。
(二)具体工作步骤
1.组织准备阶段(2017年7月5日-20日)。
1)、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舒建君任组长,各片片长为副组长,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李传勇、李其旺、黄娟、周茶香、黄友芳、杨方叶,国土所长,派出所所长,副组长刘志光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农业服务中心。
2)、宣传发动。召开全镇确权登记工作动员会,对土地确权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镇、村两级召开会议进行再宣传动员,要利用横幅、标语、等工具进行广泛宣传,向农户发放了《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
3)开展培训。加强队伍培训,正确把握政策方向。由镇政府组织并联系相关的技术公司的工作人员培训政府干部、村主要负责人。乡镇驻村干部要会同支、村两委召开村组干部、党员、调查登记员培训动员会议,广泛宣传确权登记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法规,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4)联络技术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并根据国土资源部门提供的1:2000比例的数字正射影像成果,及时制作基础工作底图。
5)在技术工作人员的指导下,每个村组织村组干部、原97年二轮土地承包的知情人及其他相关人员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户摸底调查表》。
2.摸底制图阶段(2017年7月20日-30日)。以1997年农村土地二轮承包为基础,利用国土资源部门“二调”资料,形成摸底调查基本信息表和确权登记基础工作底图。重点做好四项工作:一是查清承包土地现状。对1997年第二轮土地延包方案、台帐、承包合同以及2006年换发证等土地承包相关原始档案资料进行全面清查整理。对照国土资源部门第二次土地调查及农经部门2012年农业经济组织清产核资成果,查清摸准每块承包地的名称、坐落、面积、四至、权属性质、土地种类和经营方式等。二是查清农户家庭承包状况。按照农业部的三个标准,统一使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公示结果归户表》,对农户承包共有人、承包地块、面积、四至、土地变动、流转等各方面情况和信息进行收集、归纳、整理、核对,形成精准全面的摸底调查信息表。三是梳理解决矛盾纠纷。对在摸底过程中发现的矛盾纠纷问题及时进行梳理归类,依法依政策加以解决。四是制作基础工作底图。技术公司组织技术员会同村组干部、调查登记员在农户的直接参入下,以农户目前实际承包耕作的丘块和土地二轮延包的原始登记承包数据为依据,在国土资源部门提供的1:2000比例航拍影像图的基础上,形成确权登记精准基础工作底图。
3.调查指界阶段(2017年8月1日-30日)。根据基础工作底图和摸底调查基本信息表,开展权属调查。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要求,如实填写《承包方调查表》、《发包方调查表》及《承包地块调查表》,重点要做好勘测定界,实地绘图。根据基础工作底图,对村组土地承包关系、各农户承包耕地的地块、面积、空间位置进行实地指界确认,由技术人员直接在基础工作底图上勾绘四至界线,标注地块编码和面积,形成精准的承包土地地籍草图。对于显示不清楚的个别地块,要求必须到现场指界,勘测后勾绘。
4.公示确认阶段(2017年9—10月)。要坚持做到二榜公示,三层审核,每次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结果由农户本人签字确认,并由村组、乡镇和县层层把关,重点审核签字是否到位、程序是否规范、地块位置是否重复。整个公示确认工作,由镇政府牵头,派出工作队员会同支、村两委组织实施。各村在对技术公司提供的《农村土地经营权调查信息表》、测绘编制的农户承包土地地籍草图进行审核后,进行第一榜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间农户有异议的,要及时进行核实修正,并再次进行公示。公示、勘误修正、公示无误后,制作地块分布图,填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公示结果归户表》由农户签字确认,形成规范的确权登记数据。
5.登记颁证阶段(2017年11月)。重点做好四项工作:一是编制登记簿。根据确权数据,与农户重新签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一式四份签订后,以村为单位进行数据汇总,报乡镇人民政府初审,经县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审核后,编制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二是颁发证书。按照“申请、审核、登记、发证”的登记程序,将由县人民政府统一核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发放到户。三是建立管理信息系统。根据确权登记过程中形成的各种资料,按照数据库建设规范要求,建立集影像、图形、权属为一体的全县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数据库和管理信息系统。四是归档保存。按照“一户一页、一组一卷、一村一档、一乡一柜”的要求,对整个确权登记工作中形成的相关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归纳,装订成册,并依法按期移交县档案局,永久保存。
四、保障措施
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政策性强,技术要求高、问题复杂敏感。全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强化措施,狠抓各项保障措施的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镇党委书记负总责,为第一责任人,镇长具体抓落实,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县土地承包确权领导小组的要求,建立健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群众广泛参入的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合力推进。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政策和技术的指导咨询工作,负责政策宣传、业务培训,指导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调处等;国土部门负责联系上级部门及时提供完善相关影像资料;各派出所负责及时核查相关户籍信息和保证土地确权期间的社会稳定;各村,居委会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组织村组干部和知晓第二轮土地承包的人员协同技术公司的工作人员,全程完成土地确权的全部过程。
(二)准确把握政策,严格质量标准。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土地承包法律政策规定,在现有承包合同、证书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的基础上,开展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确权登记产生的实测面积不与按延包面积确定的农业补贴基数挂钩,不与农民承担费用、劳务标准挂钩,严禁借机增加农民负担。对延包不完善、权利不落实和管理工作不规范的,要依法予以纠正。对存在争议和纠纷的,要按照“保持稳定、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分类处置”的原则,先依法妥善解决,再予以登记确权。确权登记颁证的成果,是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的记录和证明,来不得半点虚假。要坚持质量优先,努力做到“六个无”,即“坐落定界无异议、权属性质无纠纷、测绘核算无差错、登记颁证无矛盾、建档保管无遗漏、改革探索无穷尽”,真正实现确实权、颁铁证、保稳定。要实行全程质量控制,建立并落实好检查验收制度,真正把每个阶段、每个节点的工作做细做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