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人大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根据湖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及交办信访件办结销号标准和有关程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和怀化市突出环境问题整
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中央环保督察整改问题销号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相对省人大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怀化市煜江电子科技公司在手绘补色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未按环评要求经吸尘(气)罩+喷淋+吸附后有排气筒达标排放;日常管理不到位,活性炭未及时更换,环保设备保养维护台账缺失。
责任单位:溆浦县人民政府。
整改期限:2022年8月30日前。
整改目标:通过整治,怀化市煜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车间各工序环保设施进一步完善,有机废气收集处理率进一步提升,外排废气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环保设施运行、维护台账规范,符合环评文件相关要求。
整改完成情况:截至2022年8月初,怀化市煜江电子科技公司按照环评要求完成了全部整改任务:在车间手绘补色等工序新安装了有机废气收集设施,收集后的有机废气通过管道引致楼顶集中处理,采用“喷淋+光氧+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检测结果显示各项特征污染物排放浓度均低于国家排放标准;明确了专职环保员,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与维护,定期更换了活性炭,确保有机废气处理效果;同时,按照规范要求制作了环保设施运行维护台账,按时填写运行和维护记录。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21日-11月26日,共5天。
联系电话:3323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