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力护航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筑牢政治信仰,树牢宗旨理念,提升为民服务意识和能力,扎实推进依法治县、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社区矫正、公共法律服务等工作,着力推进我县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2022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政治建设,提升政治能力。
把政治学习列为党组会(扩大)、干部职工会议第一议题。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及中央、省、市、县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宣讲,党组书记、局长李夔在全体干部职工会上作了2次宣讲。不断加强党的建设,切实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开展党员主题活动,深入乡村开展反电信诈骗、防养老诈骗、扫黑除恶、法律服务等活动。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0次,开展学习讨论,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全面规范完善干警政治、业务教育培训常态化。召开6次干部职工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培训,着力解决部分干部职工信仰不坚定,思想不纯洁,作风不务实等问题。开展司法行政系统网络舆情研判4次,在各类媒体发表信息18篇,回复网上留言1个。加强网络安全工作,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对全局保密工作、网络安全进行了排查整改。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28次。
(二)建设清廉机关,锤炼干部作风。
1.开展清廉机关建设。开展签订廉政清廉承诺书、党组书记上廉政党课、清廉机关文化活动等,认真落实约谈、廉洁谈话制度,开展党风廉政风险排查,并制定相关防控措施,将风险防控机制延伸至全局干部职工等措施,全力筑牢清廉机关创建基石,共召开3次全体干部职工党风廉政教育活动。开展收受红包礼金整治行动,按照“四必谈”要求,全面开展谈心谈话。
2.开展“三整顿两提升”干部作风建设专项活动。根据活动要求,开展清廉政务“百企万众评股长活动”、“三整顿两提升,激励担当作为”、"奋起二次创业,溆浦怎么办”、批评与自我批评(谈心谈话)、“当标兵、作示范、走前列”等系列活动,我局公证处主任邓后参加评股长活动,社区矫正工作局刘军参评标兵。
(三)护航党的二十大,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做好党的二十大维稳安保工作的系列部署要求,做到“五个不发生、三个确保”,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1.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制定2022年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做好党的二十大网络舆情监测管理和负面舆情应对处置工作。深化各政治安全领域的风险防范。开展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自查,提高网络安全意识和防范网络安全能力水平。开展反恐防恐宣传教育,提高反恐防恐意识和能力。
2.落实重点人员管控。加强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监管。对所有在册社区矫正对象,特别是对涉黑涉恶、涉枪、涉毒类等重点矫正对象实行月度走访考核制,全方位排查监管安全隐患,全面落实调查评估、分级管理、考核奖惩、监管安全形势分析、不准出入境报备、执法督查等制度。县、乡镇成立了社区矫正委员会,进一步推动社区矫正工作落实。目前为止,我县228名社区矫正对象没有发生一起脱、漏管现象。落实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我县现有五年内刑释、三年内解矫安置帮教对象2827人,建档立卡百分之百。在全县25各乡镇均安排专职工作人员做好对辖区内安置帮教对象的走访、教育、帮扶工作。对这些特殊群体,按月、季度对其家属、村干部开展走访摸排,全面排查安置帮教对象的去向、联系方式,有无生活困难,有无矛盾纠纷、情感纠纷以及有无事实无人抚养的未成年子女等具体情况。针对不同情况制定相应帮扶措施,确保每一名安置帮教对象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3.大力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扎实有效做好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排查预警、调解化解工作。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制定下发《关于做好2022年“两节”两会及清明、春耕期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通知》、《“调解促稳定,喜迎二十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婚恋家庭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等文件,全面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今年共调处矛盾纠纷4092起,调解成功4072起,调解成功率达99%以上;县两办制定下发《溆浦县关于加强新时代司法所建设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溆办发〔2022〕1号),进一步规范司法所建设;在黄茅园、北斗溪、统溪河、观音阁、思蒙、三江、祖师殿、深子湖8个司法所建立诉源治理工作站;巩固“五老"人员参与村(社区)排查调处矛盾纠纷的做法。
4.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三大行动”,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对全局进行了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对鉴定为危房的均坪司法所办公室进行了搬离。根据消防安全工作要求,局机关按要求配置了消防设施。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安排对结对帮扶村进行值班值守。
5.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组织各股室、基层司法所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发放宣传资料。落实对社区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对象的教育管控。依法依规开展涉黑涉恶案件的调查评估,出具客观科学的调查报告,为裁判、决定机关提供准确适用社区矫正的参考依据。同时,在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罪犯开展适用社区矫正社会调查评估阶段,就涉黑涉恶线索提前开展摸排。组织调解组织排查涉黑涉恶矛盾纠纷的问题线索和隐患纠纷。落实了律师代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受案审查、备案制度。
6.着力解决信访问题。对特定利益诉求群体人员进行摸底排查、政策落实、思想疏导、教育稳控,解决我局自收自支人员的养老保险问题。参与解决处理征地拆迁安置领域存在的突出矛盾问题,对征地拆迁提供法律参考意见。参与坤源华天等涉众型经济案件的后续处置工作力度,对债权人进行登记并进行稳控。参与改制企业遗留问题的化解工作,做好重点人员的稳控工作。组织开展好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化解“百日攻坚”行动。全面摸清掌握涉法涉诉信访重点人员的情况底数和现实动态。开展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排查,参与处理各类信访案件。
(四)加强公共法律服务,推进法治乡村建设。
开展普法与依法治理活动,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各类送法下乡活动。组织开展元旦春节、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大学生寒暑假送法下乡等活动,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禁毒法》、《反恐法》、反电信诈骗、防养老诈骗等,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万余份。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作用,加强校园安全工作,共举办中小学法治课堂48余次,发放法治宣传书籍2000余册,悬挂各类普法横幅20余条。组织开展全县公职人员学法考法活动,参考率、合格率100%。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2022年水东镇刘家渡村评为第十批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推荐为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建设。加强和规范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指派22名律师担任全县412个村(居)的法律顾问,并安排了18名村(居)的法律顾问助理,实现了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全覆盖。高质量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今年来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507件,其中刑事案件205件、民事案件300件、行政案件2件。律师值班提供法律帮助的认罪认罚见证案件612件,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待咨询2765人次,开展法律援助宣传12次。参与涉法涉诉案件协调12次;办理12345热线27个。县公证处办理公证744件。
(五)深化依法治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坚持以创建全国示范性法治政府为目标,出台《溆浦县创建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县活动实施方案》,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各项措施。一是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2022年10月,成立溆浦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目前共办理行政复议16件;行政诉讼13件。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参加诉讼。二是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审查通过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13件;备案部门规范性文件2件;审核县政府会议纪要47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清理文件250件,废止44件,失效87件,重新制订23件,继续有效96件。三是重点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明确全县各行政机关的执法依据,举办了2022年全县行政执法培训工作。规范统一乡镇行政执法案卷。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四是严格合同审查。共审查政府合同27份,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五是严格实行法律顾问备案,对各工作部门的专职和兼职法律顾问进行审查,指导督促依约履职,杜绝聘而不用现象。六是开展法治建设专项督察,落实督察问题整改。开展2次法治建设督查,并下发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察情况的通报,督促各单位落实法治建设工作任务。对照《湖南省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措施清单》、《湖南省开展市县法治建设工作督察自查细则》、《怀化市落实湖南省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和配合中央依法治国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调研督察工作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开展法治督察发现的问题,共梳理出共性问题4个,个性问题23个,29个县直部门单位提交了整改回复报告。七是2022年10月14日召开2022年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法治溆浦建设规划(2021-2025)》、《溆浦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溆浦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推动开展依法治县工作。
(六)落实结对帮扶措施,助力乡村振兴。
根据县委驻村工作要求,我局对龙庄湾乡龙庄湾村、黄茅园镇茅湾村、金中村、湾潭村、观音阁镇仑斗坪村派驻5名工作队长。全局结对帮扶责任人29人,结对帮扶脱贫监测户39户,脱贫一般户210户。积极落实了监测户的“五个一”、其他联系户的“四个一”工作。把司法行政职能和乡村振兴的工作要求及时进行了有效对接,整体推进。对412个村(居)规民约中变更的内容进行法制审核,进一步规范了村(居)规民约的内容、制定主体和程序,从源头提升基层法治化水平,不断促进自治、法治、德治融合。规范乡镇、村(社区)人民调解工作,指导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人民调解室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各集中安置点每周排查一次矛盾纠纷,做到了“四个重点不放过”,即重点人员、重点领域、重点时段、重点案件不放过。深入开展送法下乡活动,法治宣传进村入户。
(七)强化疫情防控,服从调度安排。我局安排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县委部署安排小区执勤、敲门行动等常态化疫情防控行动。安排人员参加社区核酸检测点执勤和隔离点的值班值守。派人参加怀化鹤城区疫情防控工作。同时加强局机关内部疫情防控管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八)认真完成其他工作。统战、武装、工青妇团、未成年人保护、禁毒等其他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主要成效及亮点
(一)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县两办制定下发《溆浦县关于加强新时代司法所建设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溆办发〔2022〕1号),进一步规范司法所建设。2022年我县建成第一批15个规范化建设司法所。
1.实现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与完善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被纳入2022年度平安建设考核的同时,溆浦县平安办在《关于完善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基层基层社会治理工作资料的通知》中,将人民调解、普法依法治理、基层法治建设等10项司法所业务列为迎接国家、省、市督查乡村振兴工作的内容。
2.实现了规范司法所工作和管理制度化。制定印发了《溆浦县司法所业务工作制度》、《关于公开公示司法所职能、工作流程、工作标准和工作人员职责、联系方式、去向的通知》、《溆浦县司法所学习、工作例会等管理制度》等,司法所的内务和业务管理走上了制度化轨道。
3.村级调解工作走深走实。建立村级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登记台账。五老人员积极参与村级调解。继低庄严家坡“金牌调解室”后,今年我们在推进活动的过程中,沿溪的烂泥湾村、中都的上尚村、金龙村等8个村级调委会成员中,退休国家干部、卸任的村干部任职人民调解员都有一定的比例。这些人员的参与,大大提高了我们县基层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数量。
(二)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我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已经基本完成,全县行政复议工作按新体制高效运转并取得良好实效。
1.建立行政检察与行政复议衔接机制。2022年9月8日溆浦县司法局和溆浦县人民检察院共同下发了溆检发〔2022〕10号《关于联合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的意见》文件,畅通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渠道,以检察机关参与行政复议为举措,履行行政检察职责,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的协同联动,共同推进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工作,切实维护我县社会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今年共有2件行政复议案件进行了衔接,促使了案件的有效办理。
2.提升行政复议办案质量。我县认真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对复杂疑难案件进行会商研判,全面分析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的准确性,做到依法裁决,确保案件质量。我县报送的《某医疗公司不服县人防办责令补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案》在湖南省行政复议案例评析活动(湘西片区)中,作为被省复议办遴选的唯一县级案例与其他省本级2个案例和市级3个案例共同在评析活动上作研讨交流。杨某某不服县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申请行政复议案作为怀化市县级3个参选典型案卷之一送往湖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参评。
三、存在问题及不足
(一)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还有差距。部分司法所办公用房未达标,部分司法所年久失修;人员配备不足。
(二)各行政执法单位专业法制审核人员缺乏。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的法制审核人员缺乏法律专业人才,且法制工作人员身兼数职,心有余而力不足,因编制原因,部分县直单位甚至连法规股室都未设立。乡镇综合执法大队人员法律素质亟待提高,法律专业人员几乎空白,持有行政执法证上岗的人员比例过低,乡镇人民政府无能力行使管理监督职能,县级层面无专门机构负责指导协调。
(三)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目前,我局干部职工平均年龄已达46岁,法律专业人才流失严重,后备干部储备严重不足,多年未招录新公务员。个别干警爱岗敬业意识有待加强,主动为民服务意识,工作责任心还有待提升。
四、2023年工作打算
2023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部署,创新发展,使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抓政治建设,带好队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持续推进政治理论学习教育常态化。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县重要会议精神及时向干部职工传达贯彻。抓好“三会一课”,开展好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等学习教育活动。全面落实党管意识形态的政治责任,强化舆论引导措施,积极回复网络舆情。全面增强司法行政系统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持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扎实推进司法行政队伍政治教育、法纪教育、警示教育常态化,确保司法行政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健全规范司法所、社区矫正执法中队、机关股室之间岗位人员交流机制,确保干警培养选拔和交流轮岗走向制度化、正常化。筑牢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严格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规定,加强清廉机关建设,全面正风肃纪,努力建设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司法行政铁军。
(二)抓法治建设,提升治理能力。加强依法治县工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争创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县;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规范性文件和政府合同审查;规范办理行政复议与诉讼案件。大力实施“八五”普法,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开展“八进八创”法治创建主题活动,深入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大力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大力实施推进农村“法治带头人”和“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逐步提升村(社区)自治、法治、德治能力。
(三)抓法律服务,落实法治为民。完善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动线上法律服务如法网运用。深入开展法律服务活动。落实《溆浦县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推动各单位法律顾问发挥作用。办好法律援助案件,为困难群众、弱势群体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帮助,做到应援尽援。深入开展律师进企业、送法下乡等活动。落实公证便民措施,强化司法鉴定监管。
(四)抓重点人员教育管控,促进社会稳定。推动社区矫正委员会成员单位开展各项社区矫正工作措施,落实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监管、帮扶工作。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全面掌握安置帮教对象的具体情况,落实帮教措施,确保不发生不稳定事件。
(五)抓基层基础建设,实现司法所规范化。针对司法所建设薄弱环节,争取支持,对原有司法所进行维修,争取落实“十四五”规划建设项目,改善办公条件,规范开展各项工作。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构建大调解工作机制,形成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整体合力。加强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提高调解员工作能力水平。
(六)抓履职能力,服务中心工作。积极参与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服从安排,在项目建设、疫情防控、驻村帮扶等各项工作中积极履行职责,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溆浦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