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打算

发布时间: 2022-07-06 17:02 信息来源:溆浦县司法局

半年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切实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筑牢政治信仰,树牢宗旨理念,提升为民服务意识和能力,扎实推进乡村振兴、依法治县、司法所建设、社区矫正、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着力推进我县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半年来,我局紧扣政治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目标,局党组一班人切实扛起政治责任,团结带领全局干警为实现司法行政高质量发展,同心同德、真抓实干、奋力拼搏。

1.稳步推进依法治县工作。半年来,我局共收到当事人的行政复议申请8件,受理8件,现已审结6件;审查各类政府合同10件;审查规范性文件4件,非规范性文件14件。审核县政府会议纪要12件,重大疑难问题分析讨论8次。县两办联合下文《溆浦县创建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县活动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举办全县行政执法培训,开展行政处罚法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内容的业务培训,着力提升全县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水平。

2.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司法所建设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重点推进基层司法所硬件设施建设,规范内务管理,对司法所办公设施的更新、外观标识的制作、办公用房的维修。全县22个乡镇落实了乡镇人民调解庭,投入资金42万元,为18个司法所购置办公桌椅、电脑、办公用房维修,更新外观标识,上墙制度牌档案资料盒。与县人民法院联合建立8个乡镇“诉源治理工作站”。

3.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上半年,我局主动把矛盾纠纷日常排查化解、专项活动与护航二十大高度融合,紧密衔接,进一步细化措施,强化责任,落实任务。制定下发《关于做好2022年“两节”两会及清明、春耕期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通知》《“调解促稳定,喜迎二十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截至目前,全县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活动345次,调解1792件,调解成功1764件,调解成功率98%以上。

4.落实重点人员管控。落实对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的教育管控措施。一是加强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监管。我县现有社区矫正对象239人,其中缓刑类矫正对象220人、假释类矫正对象10人、暂予监外执行类矫正对象9人。对所有在册社区矫正对象,特别是对涉黑涉恶、涉枪、涉毒类等重点矫正对象实行月度走访考核制,全方位排查监管安全隐患,截至目前,训诫处罚9人,警告处罚3人,提请收监执行1人。二是落实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我县现有五年内刑释、三年内解矫安置帮教对象2779人,建档立卡百分之百;其中重点对象196人。在全县25各乡镇均安排专职工作人员做好对辖区内安置帮教对象的走访、教育、帮扶工作。针对不同情况制定相应帮扶措施,确保每一名安置帮教对象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5.深入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公共法律服务站、室覆盖城乡,为广大群众提供便捷的法律服务。半年来,为群众提供各类法律咨询达1500人次,代写法律文书16份,法律援助案件407件(其中指派值班律师参与认罪认罚见证案件240件),办理公证354件、司法鉴定227件。加大法律服务行业监管。我县现有注册专职执业律师36名,公职律师16名,法律援助律师6名,法律工作者37名。今年对5个律师事务所、5个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溆浦县公证处及2名公证员、怀化市天铎司法鉴定所、怀化市正威司法鉴定所16名司法鉴定人进行了信用分级分类评价。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组织司法所开展送法下乡、法律进校园等活动,大力宣传宪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等法律知识,不断提高群众法制观念和运用法律解决问题的能力。

6.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督查、大整改。对25个乡镇司法所、5个律师事务所、3个矫正中队进行消防安全、用电安全、办公场所安全、案卷档案安全、财产安全进行检查。认真开展机关院落房屋建筑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已上报老司法局居民楼的两户住房改商业房,按要求进行整改。

7.强化疫情防控。我局安排组织160余人次积极县委部署安排小区执勤、敲门行动等常态化疫情防控行动,今年3月,我局组织35人参与敲门行动,共排查352户1868人次。同时加强局机关内部疫情防控管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统战、武装、工青妇团、未成年人保护等其他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主要成效及亮点

1.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规范运行。成立溆浦县社区矫正委员会,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相关工作。推动成立乡镇社区矫正委员会机构。加强重点人员管控,落实教育、监管、帮扶各项措施。强化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监管。全面落实调查评估、分级管理、考核奖惩、监管安全形势分析、不准出入境报备、执法督查等制度。目前为止,我县没有发生一起社区矫正对象脱、漏管现象。落实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对一般帮教对象开展季度走访、重点帮教对象开展月度走访,全面排查在册安置帮教对象的各类纠纷隐患及影响社会不稳定的因素。通过摸排,全县安置帮教工作对象中有1286人在外务工,对这些特殊群体,按月、季度对其家属、村干部开展走访摸排,全面排查安置帮教对象的去向、联系方式,有无生活困难,有无矛盾纠纷、情感纠纷以及有无事实无人抚养的未成年子女等具体情况。根据不同情况,制定帮教措施,落实帮教工作任务。践行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利用远程视频会见系统,为监狱服刑人员家属预约远程视频探视52人次。

2.公共法律服务覆盖城乡。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公共法律服务站、室覆盖城乡,为广大群众提供便捷法律咨询、纠纷调解、代写法律文书、法律援助、办理公证等业务。组织了25名社会律师担任工作站法律顾问、30名法律工作者担任工作室法律顾问,形成专业和基层工作经验优势互补的两级法律顾问团队,2022年,溆浦县法律援助中心突出保障农民工、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和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通过各种形式加大“如法网”的推广和应用,为使群众少跑腿,坚持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将法律援助、法律咨询等基本民生服务事项全部一个站点解决。同时,组织3次法律志愿者服务活动,通过发放购物袋、纸杯、围裙、折页、海报等实物宣传品,提供现场法律咨询,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辐射社会事务的能力。

3.普法依法治理深入开展。一是大力加强青少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各乡镇司法所所长深入学校开展法治课堂80余次;发放法治宣传书籍5000余册。二是深入推进农村居民法治宣传教育。今年围绕服务乡村振兴和深化基层依法治理等主题,开展元旦春节 “送法下乡”、“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文化惠民”“防范养老诈骗”、《信访工作条例》等宣传活动。三是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推荐桥江镇罗卜田村、水东镇刘家渡村申报为第十批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同时对已授牌的2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9个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了初步的复查。

三、存在问题及不足

1.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滞后。目前,我局干部职工平均年龄已达43岁,法律专业人才流失严重,后备干部储蓄严重不足,多年未招录新公务员。

2.纪律作风有待加强。我局个别干警爱岗敬业意识有待加强,主动为民服务意识,工作责任心还有待提升。

3.交流轮岗良性机制未形成。因超编的原因,机关与基层司法所交流轮岗还未形成有效的良性机制。

4.司法所建设还有差距。一部分司法所办公用房未达标;人员配备不足。

四、下半年工作打算

下半年,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部署,补短板,争先进,全面落实年度工作任务,使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1.推进法治创建活动。一是继续推进“八进八创”法治创建主题活动。二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国家公职人员学法考法率达到100%。三是开展多形式的法治宣传活动,重点围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信访工作条例》、反养老诈骗、禁毒等关系社会民生法律的宣传。四是积极开展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县创建活动。

2.推动人民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推广“五老"人员参与村(社区)排查调处矛盾纠纷的做法,动员各社会力量参与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中来。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构建大调解工作机制,形成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整体合力。加强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提高调解员工作能力水平。

3.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一要推动线上法律服务如法网运用。二要深入开展法律服务活动。三是落实《溆浦县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推动各单位法律顾问发挥作用。

4.落实重点人员的教育管控措施。推动社区矫正委员会成员单位开展各项社区矫正工作措施,落实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监管、帮扶工作。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全面掌握安置帮教对象的具体情况,落实帮教措施。

5、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针对司法所建设薄弱环节,加大力度,改善办公条件,规范各项工作开展。

6、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推进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县创建活动,落实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规范办理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案件。

中共溆浦县司法局党组

 2022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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