溆浦县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19 17:43 信息来源:溆浦县统计局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围绕统计监测、统计分析、统计公报、统计政策法规等热点问题解读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经济数据变化情况以及与国计民生之间的关系,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认识统计数据。加强政务信息发布,主动回应社会关切问题。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注重决策信息公开,公开我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计划和完成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做好统计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信息咨询工作,无未答复依申请公开事项、未收取任何费用,未发生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被投诉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对发布的上网信息进行严格的审核,确保信息内容准确、完整、及时,并且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根据所发布文件的内容,准备相应的解读材料,例如统计数据解读、统计政策说明、统计法律法规等。主动公开统计领域政务信息,并且及时更新和梳理公开的内容。常态化开展涉密涉敏和错别字排查,防止敏感信息的泄露和错别字的出现。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溆浦县统计局积极主动推进全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履行统计信息公开服务责任,提高统计信息服务水平。保障政务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溆浦县统计局网站中信息主动公开、信箱、依申请公开、法制监督、咨询服务等栏目工作开展顺利。

(五)监督保障情况

明确单位“一把手”带头抓,分管领导亲自抓,工作专干具体抓的工作局面。积极参与县政务中心日常指导、培训工作,强化业务水平。严格履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政策解读等制度,认真履职尽责,提供统计保障。严格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争先创优。做好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处理及应对流程,提高行政应诉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包括自然失效和不再按规范性文件管理)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溆浦县统计信息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社会对统计信息的需求和县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存在以下方面不足:一是信息上报工作较为滞后,公开不够及时性;二是信息公开不够深入,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对统计信息的需要。

2024年,我局将从以下方面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健全统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制度落实、确保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统计信息;二是提高信息公开的服务性,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切实履行统计服务职能出发,扩大信息公开范围,深入公开统计信息内容。三是增强统计信息公开时效性,加强月度、季度、年度统计数据公开,不断加强统计信息、分析和调研撰写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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