溆浦县交通运输局2021年政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1-27 15:52 信息来源:溆浦县交通局

一、总体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法治建设责任

切实履行我县法治政府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局党组主动部署重要工作、过问重大问题、协调重点环节、督办重要任务,把交通运输管理、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成立以局长任组长,7名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局中层以上干部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定期召开党组会、办公会,有计划、有步骤地部署和督查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工作,研究解决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问题。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每年第一季度向县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通过局域网站向社会公开。

2.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根据“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开展行政权力事项清理工作,建立行政权力事项评估清理工作机制,对权力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累计清理行政权力事项213条。对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做好落实承接工作,确保衔接到位、运转正常。巩固扩展“12345”成效,积极推进六类事项进驻政务中心统一办理,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全面推行“证照分离”,进一步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依法全面履行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3.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围绕科学决策抓落实。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完善决策机制。选聘1名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不断拓展法律顾问参与交通运输管理事务的途径和方式,引导法律顾问全程参与行政事务处理。同时,我局制定出台了《溆浦县交通运输管理局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对法律顾问的聘用条件、工作职责、因履职需要而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及解聘情形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有效督促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公正、廉洁、高效履职,确保法律服务质量。

二是围绕透明运行抓公开。在局门户网站公开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公开职责权限、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执法流程、执法结果、救济途径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不断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开、严格事后公开。同时,在局门户网站公示本年度的行政处罚案件,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围绕“三项制度”抓执行。2021年制定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22项《溆浦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依法行政责任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实。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根据“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通过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载体依法、及时、规范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信息。二是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文字记录,推行音像记录,严格归档管理。三是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审核主体,明确审核范围、审核内容、审核责任,凡涉及重大行政执法事项的一律经局案审委员会集体研究审核决定。严格对照“两法”衔接要求,深化与公、检、法等部门合作,凡构成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是围绕规范执法抓管理。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机制,行政规范性文件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限报送备案。推行“双随机”抽查机制,建立健全“一表两清单、两库一平台”抽查机制,年初执法计划经县政府批复后进行公示,抽查企业名单均提前在局网站上进行公示。

4.强化宣传教育,提升管理服务能力

一是围绕学法用法抓教育。根据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县司法局等通知要求,严格督促执法人员落实年度学法计划考核。每月集中组织1至2次轮学轮讲“法治大讲堂”活动,局中层以上干部轮流上台授课,多次聘请法律顾问和相关业务人士进行专题辅导;督促相关人员每年完成不少于40小时的法律法规自学。健全并落实部门负责人办公会议学法制度,进一步形成浓厚学法氛围。

   二是围绕岗位培训抓提升。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成立以后,组织执法人员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公路法》、《道路运输条例》、《湖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业务理论,开展大练兵模拟执法活动,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做到“全面知法、熟练用法、严格守法、严肃执法”。

三是围绕法治入户抓宣传。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将普法宣传与行政执法有机结合。2021年5月至8月我局开展了“法治宣传进企业”的主题活动,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大从业人员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扎实参与了县平安办组织的“法治宣传月”活动,发放相关宣传手册1000余份。

5.健全权力监督机制,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一是围绕案件受理抓应诉。健全完善行政应诉工作机制,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做好行政应诉工作。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高度关注或者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等案件以及人民法院书面建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的案件,我带领相关人员主动出庭,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

二是围绕外部监督抓评议。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媒体监督和社会监督。重点围绕提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健全公众参与评价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创新行政执法外部评议方式,邀请企业评议员填写执法评议表,对我局执法工作进行评议,发挥社会监督作用。2021年,县人大对我县“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对相关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并通过溆浦县交通运输局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布,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意见,请与住建局政务服务中心联系(地址:溆浦县卢峰镇兴隆街四组50号,邮编:419300,电话:0745-3332228)。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0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35

行政强制

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2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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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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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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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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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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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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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问题

2021年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稳步、扎实开展,但还要继续努力,还需不断充分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还需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信息公开内容还需进一步全面及时。在专业水平、公众互动、法治水平、制度建设、为民与为企业服务质量上需更进一步。

2、下步改进措施

贯彻落实《条例》和中央、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工作力度,主要做好以下方面: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注重实效,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力度,使信息公开工作更规范化、制度化、有序化。

(2)、全面公开信息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清理公开事项,确保依法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部主动公开。加强科技项目申报信息的公开力度,注重科技政策、科技法规的宣传解读,确保信息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3)、提高信息发布平台工作质量。进一步注重信息公开平台工作质量,注重提高专门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对群众关心的热点信息和涉及群众根本利益的信息,要引起高度重视。切实依法保障社会民众的知情权,推动各项政务公开工做及时高质量开展。

(4)、不断提高专业业务水平。组织单位领导和相关工作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努力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文化水平,不断优化政务信息公开质量,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初审: 复审: 终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