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货运源头单位放行超限超载车辆出站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 2026-08-26 16:29 信息来源:溆浦县交通运输局

为深入推进我县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督促货运源头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保障公路设施完好和人民群众出行安全,现将近期依法查处的一起货运源头单位违规放行超限超载车辆出站(场)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开曝光。望广大货运源头企业及从业人员引以为戒,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一、基本案情

溆浦县兴盛石材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货运源头装载单位,未严格落实出厂称重核验和出厂登记制度,先后两次违规放行超限超载车辆出场。2026年6月30日,溆浦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公司开展日常源头监督检查,发现其违规放行车牌号为湘N0S006的超限超载车辆出场(该车辆已另案查处)。执法人员当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立即整改,并进行警示教育。然而,该公司并未落实整改要求,无视执法部门的警告。2026年7月6日,我局执法人员在日常执法监督中再次发现该公司放行车牌号为湘N1E182的超限超载车辆出场(该车辆已另案查处)。

二、查处经过

鉴于该公司在短期内连续两次违规放行超限超载车辆出场,且在被责令整改后仍未改正,违法情节较为严重,本机关于2026年7月8日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该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违规放行湘N0S006超限超载车辆出场,被我局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后,并未落实整改要求,又于2026年7月6日再次放行湘N1E182超限超载车辆出场。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责令整改通知书等证据予以证实,案件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

该公司作为货运源头装载单位,未落实出厂称重核验和出厂登记制度,其行为违反了《湖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关于货运源头单位不得放行超限超载车辆出站(场)的规定。

三、处罚决定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本机关责令溆浦县兴盛石材有限责任公司立即改正,在今后的生产经营过程中,严格落实出厂称重核验制度,不得再放行超限超载车辆出厂(场)。根据相关法规及裁量标准,鉴于该公司一个自然年度内再次放行超载车辆出站,本机关于2026年7月31日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当事人已于规定期限内履行了处罚决定。

四、案例警示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货运源头单位“屡教不改”、连续违规放行超限超载车辆出站(场)的案件。该企业安全法治意识淡薄,片面追求生产经营效益,忽视安全生产管控,在收到《责令整改通知书》后仍未汲取教训、落实整改要求,充分暴露出部分货运源头企业存在安全法治意识缺失、内部管理制度形同虚设、日常自查自纠流于形式等突出问题。

车辆超限超载是破坏公路基础设施、极易诱发恶性交通事故的重大违法行为。货运源头企业作为超限超载治理的“第一道关口”,必须严格履行法定职责,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溆浦县交通运输局将始终保持治超高压态势,持续加大货运源头治超巡查与执法力度,对违法超限超载行为“零容忍”,严格落实“一超四罚”和信用联合惩戒措施。在此严正提醒广大货运源头企业、车主及驾驶员:务必牢固树立安全与法治意识,合法装载、规范运输,切莫为图一时之利铤而走险,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肃惩处。

欢迎社会各界对交通运输违法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共同维护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初审:段丽霞 复审:杨永林 终审:戴小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