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恢复沅江便民码头、茶湾便民码头使用并纳入航线运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3-02 11:01 信息来源:溆浦县交通运输局

各涉水乡镇、各水运企业: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明确我省港区外水路客运船舶停靠点船岸靠泊有关事项的通知》(湘交函〔2023〕443号)及《怀化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加快我市规范水路客运船舶船岸靠泊及交通便民码头建设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水上出行安全便捷,经竣工验收合格,现就我县沅江便民码头、茶湾便民码头恢复使用及纳入航线运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码头恢复使用

沅江便民码头、茶湾便民码头已完成改造并通过竣工验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恢复正常投入使用,面向社会公众开放运营。

二、航线纳入安排

1.沅江便民码头:纳入大江口码头—沅江码头航线,作为该航线固定停靠点。

2.茶湾便民码头:纳入大江口码头—茶湾码头航线,作为该航线固定停靠点。

三、运营管理要求

1.各水运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核定航线、停靠点规范靠泊作业,不得擅自变更航线、违规停靠。

2.各涉水乡镇、水运企业要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加强码头设施维护、旅客上下船秩序管理,确保水路客运安全有序。

3.县交通运输局将加强监督检查,对违规靠泊、违规运营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社会公示

本通知及附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各码头现场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溆浦县便民交通码头恢复使用及航线明细表

溆浦县交通运输局

2026年3月2日

相关附件

初审:段丽霞 复审:李启铁 终审:文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