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货运驾驶员驾驶二轴货车严重超限运输被依法查处案

发布时间: 2025-11-10 11:00 信息来源:溆浦县交通运输局

基本案情:2025年11月6日17时40分许,溆浦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241线黄茅园路段开展行政检查时,发现驾驶员姜某驾驶号牌为湘N0J033的嘉龙牌二轴中型自卸货车涉嫌超限运输。执法人员随即引导该车至黄茅园治超站进行过磅检测。经检测,该车车货总重达25.03吨,而该类型车辆行驶公路的车货总质量最大限值为18吨,超限7.03吨,超限率达39.1%。

调查与证据:执法人员依法开展了现场检查,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对当事人及车辆证件进行了拍照取证,并记录了现场视频、照片,获取了车辆过磅检测单等关键证据。上述证据均经当事人确认,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违法性质认定:当事人姜某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2号)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以及《湖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典型的违法超限运输行为。

处理结果:依据《湖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并参照《湖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5版)的相关标准,鉴于其超限比率在10%以上50%以下,符合“一般”阶次的处罚标准,溆浦县交通运输局依法对当事人姜某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仟壹佰元整(¥2100.00) 的行政处罚。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责令其承诺在今后运输过程中规范装载,杜绝违法超限运输行为。

案例警示:本案是一起典型的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案件。车辆超限超载运输,严重破坏公路基础设施,大幅增加公路维护成本,显著降低车辆制动与操控性能,极易引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危害公共安全。溆浦县交通运输局将持续加大路面执法与科技治超力度,对各类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保持高压严管态势。

郑重提醒:各道路运输企业、货运源头单位及广大货运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及公路货运超限超载治理相关法律法规,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依规装载运输,共同维护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任何心存侥幸、违法超限运输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厉惩处。

初审:段丽霞 复审:李启铁 终审:文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