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馈问题 |
交通领域扬尘污染监管乏力,督察组随机检查张官高速沅陵段、209公路改扩建等2处工地,发现均存在扬尘管控不到位问题;G241国道洪江市与溆浦县交界处扬尘污染严重。 |
整改目标 |
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推进交通领域大气污染防治责任得到全面落实。 |
整改措施 |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局长文朋任组长,分管副局长舒旭东任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和局属二级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运输管理股,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进一步细化分解问题,明确整改要求、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2.压实工作责任。G241国道洪江市与溆浦县交界处,落实溆浦县辖区道路保洁责任,明确道路保洁监管责任。安排专人负责清扫,对于易扬尘区域,加密清扫和洒水频次,及时清理扬尘和杂物,确保路容路貌干净整洁,防止灰尘上扬。3.强化工作措施。一是强化车辆管控。对过往货运车辆要求规范装载,对易扬尘易洒落的货物实行封闭管理,例如车辆运输土方装载须规范、密封,严禁掉土。二是加大巡查力度。发现扬尘问题,及时处理到位,对轻微的洒落及扬尘,第一次批评教育,第二次进行处罚;对于重大的扬尘及洒落,责令司机清扫处理,恢复路面整洁,并进行处罚。4.强化部门协作。加强与环保、城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共同推进路面扬尘污染整治工作。 |
整改完成情况 |
召开了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安排专人负责,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积极开展学习宣传,学习扬尘污染方面的法律法规3次,宣传4次。加大执法力度,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出动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共出动执法人员35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10台次,共查处车辆污染公路路面案件10起、处罚金额19600元。 |
验收销号意见 |
同意销号。 |
拟何时销号 |
2025.2.22 |
意见反馈渠道 |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理反馈意见,反馈电话:0745-3332228 邮箱:2458570066@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