溆浦县交通运输局对怀化磐砂建材贸易有限公司放行超限车辆出站案的行政处罚

发布时间: 2024-12-03 09:27 信息来源:溆浦县交通运输局

[关键词]

行政处罚 安全生产 放行超限车辆出站

[要  旨]

违反了《湖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十三条  货运源头单位不得为无车辆营运证(总质量四千五百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除外)、无号牌、无车辆行驶证以及拼装或者擅自改装的货运车辆装载、配载货物;不得放行超限超载车辆出站(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指使、强令货运车辆驾驶人违法超限超载运输。

第三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基本案情]

行政机关:溆浦县交通运输局

行政相对人:怀化磐砂建材贸易有限公司放行超限车辆出站案

事  由:怀化磐砂建材贸易有限公司于2024年06月17

日21时34分,放行车辆湘KU1166东风牌重型自卸货车有超限行为(交警已经处罚),我局于2024年06月18日到你(单位)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溆交改正〔2024〕0016号),2024年10月22日09时30分,邓昌发驾驶湘ED3600驰田牌四轴重型自卸货车装沙子从你(单位)怀化磐砂建材贸易有限公司沙场运往陈林坪私人工地,在溆浦县城南医院前门路段被我局执法人员唐立辉、罗宽林等五人示证查获,该车行驶公路车货总质量最大限值为31吨,经检测车货总重46.2吨,超限15.2吨,超限率49%。我局对该车已立案调查(溆交立审〔2024〕0512号),2024年10月23日我局执法人员带有以上资料前往怀化磐砂建材贸易有限公司,经你(单位)负责人确认属实。

[查处理由及结果]

经核查认定:怀化磐砂建材贸易有限公司放行超限车辆出站案。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湖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十三条依据《湖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三十条,作出以下行政处理:责令当事人怀化磐砂建材贸易有限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进行改正,罚款人民币壹万肆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案件评析]

本案针对超限的行为进行查处,本案还涉及货物运输车辆规范行为,可以参考《湖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

[联系人]

姓名:何梦帆   电话:1511151806

初审: 复审: 终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