溆浦县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政策

发布时间: 2024-12-03 09:33 信息来源:溆浦县交通运输局

一、关于申请条件和申报材料  

根据文件要求,分为仅报废货车、报废货车并新购货车、新购置货车三种情况。

(一)报废货车申请条件及材料:

1.报废车辆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中型、重型营运柴油货车。

2.持有公安机关开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具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车辆注销前交通运输部门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

3.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行名称、户名及银行卡复印件,车辆行驶证编号。

(二)报废货车并新购货车申请条件及材料:

1.报废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与新购置车辆登记所有人应一致。

2.报废车辆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中型、重型营运柴油货车。

3.新购置车辆应为国六及以上排放标准车辆或新能源车辆,持有交通运输部门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新能源车辆应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4.持有公安机关开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具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车辆注销前交通运输部门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

5.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行名称、户名及银行卡复印件,车辆行驶证编号。

(三)新购置货车申请条件及材料:

1.新购置车辆应当为注册登记的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应满足《城市物流配送汽车选型技术要求》(GB/T29912)相关要求,并纳入《减免车辆购臂税的新能源汽车型目录》)。

2.已获得中央和省级其他资金渠道支持的车辆,不纳入本次补贴资金支持范围。

3.车辆所有人持有交通运输部门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

4.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行名称、户名及银行卡复印件,车辆行驶证编号。   

二、补贴标准和时间要求  

补贴标准按照《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关于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通知》(交规划发〔2024〕90号)执行。

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标准

一、提前报废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标准见表1。

二、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并新购营运货车补贴标准按以下方法计算:

报废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提前报废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报废并新购新能源货车补贴=提前报废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新购新能源营运货车补贴其中,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或新能源营运货车补贴标准见表2。

三、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补贴标准为3.5万元/辆。

表1提前报废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标准

车辆类型 提前报废时间 补贴标准(万元/辆)

中型 满1年(含)不足2年 1.0

满2年(含)不足4年 1.8

满4年(含)以上 2.5

重型 满1年(含)不足2年 1.2

满2年(含)不足4年 3.5

满4年(含)以上 4.5

表2新购营运货车补贴标准

车辆类型 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标准(万元/辆) 新购新能源营运货车补贴标准(万元/辆)

中型 2.5 3.5

重型 2轴 4.0 7.0

3轴 5.5 8.5

4轴及以上 6.5 9.5

报废货车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日期、新购置货车的《机动车行驶证》注册登记日期和《道路运输证》发放日期均应在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如普货运输企业车辆实际所有人为个人的,应以个人名义申请补贴资金,并提供车辆所属企业关于车辆实际所有人的证明材料。

三、申报流程 

(一)资料受理及截止时间 

申请人向溆浦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提交补贴资金申请,填报表格并附相关申报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地址:溆浦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办公楼1楼,联系人:杨平,联系电话:15874591888。

溆浦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