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溆浦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为扎实有效推动我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遴选承接2026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环节:病虫害防控
二、遴选服务组织数量:拟选定遴选服务组织不少于3家,不超过6家。
三、承接项目的服务组织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经县级以上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从事社会化服务一年以上(组织能力强、实施条件好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级社不受此限);
2.具有与其承接服务内容、规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无人机5台以上、作业人员、服务场地及其他能力;并提供机械设备台账,作业人员身份证及从业资格证明;
3. 有良好持续营运能力,组织机构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完善,服务质量优质,价格合理,有规范的服务协议;
4.财务健全并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开设有银行账户,服务组织及法人在银行等部门无不良记录,近两年内无服务方面的负面新闻事件;
5.各服务环节的服务价格不得高于县市场公允指导价格。
四、遴选方式
1.自主申报。有承接意愿的社会化服务组织,结合自己的机械设备、作业人员、经营能力、管理水平等条件,自主选择各服务环节、服务区域、服务规模,制定实施方案(包括实施单位的基本情况 、实施内容、收费标准、财政支持环节及补助标准、项目组织管理措施、项目实施承诺及项目实施绩效等),填写《溆浦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申报表》,经所在地乡镇签字盖章后,向县农村经营服务站申报,并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设施设备清单及牌证、服务作业人员名单及技术证书、上年度的服务合同和财务报表、服务组织及法人的信用报告。申报时间截至2026年7月3日17时。
2.县级评审。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对申报的各服务组织资格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服务主体,组织评审人员开展评审,对照《溆浦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评选标准》打分。
3.公示结果。择优确定服务主体,对评审结果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4.下达服务计划。服务组织经公示无异议后,县农村经营服务站对服务组织下达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计划,明确每个服务组织的服务环节、服务规模、服务价格、服务区域。
咨询电话:0745一3323562,周武:15115119771
附件:溆浦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表
溆浦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26日
溆浦县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服务主体申报表
服务主体名称(盖章):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