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水域滩涂养殖证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5-12 17:25 信息来源:溆浦县农业农村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由南华山村村民委员会提出办理《水域滩涂养殖证》的申请,经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以及卢峰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联合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与现场勘查,现予以公示。

水域位置:怀化市溆浦县卢峰镇南华山村

水域、滩涂所有制性质:集体所有

水域四至范围:

东至:E110.59660792, N27.84138144

西至:E110.59357166,N 27.84107786

南至:E110.59445143, N27.84052761

北至:E110.59647918, N27.84166604

养殖面积及方式:1.609公顷;池塘养殖。

公示期为10个自然日(2026年5月13日-2026年5月2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持相关的权属证件、证明或其他书面材料如实向我局反馈。逾期无异议的,将按《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等相关规定走办理程序。联系电话:0745-3511777。

溆浦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5月12日

初审:张金臣 复审:粟深坚 终审:刘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