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溆浦县2025年水稻低茬粉碎技术推广应用示范承担主体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8-28 08:58 信息来源:溆浦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溆浦县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资金实施方案》,其中安排4万元用于支持我县建立水稻低茬粉碎示范区,面积1000亩。结合我县水稻二化螟田间基数大、害虫抗药性强等情况,2025年拟在绿色防控示范乡镇观音阁镇文家冲村、覃村建设1个1000亩的水稻低茬粉碎示范片。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一、申报对象:

观音阁镇文家冲村、覃村的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1.水稻低茬粉碎示范片要求交通便利。

2.水稻种植作物面积水稻在100亩以上,示范片相对集中连片。

3.示范片建设期间能组织周边群众参加现场观摩活动,扩大示范片的辐射和带动效果。

4.建设主体承担着要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技术、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其它能力;

5.能够接受农业主管部门的监督,按农业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电子监测数据或其他佐证材料;

6.建设主体需先提供服务,后申请补助。

三、报名实施主体需提供材料

1.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营业执照种植大户可不提供),稻桩粉碎农业机械和设备相关资料;

2.《溆浦县2025年水稻低茬粉碎技术推广应用申报表》

有意愿承接示范任务者,请于2025年9月2日下午18:00时前,将申报资料送达县农业农村局植保站。联系电话:15812246339。逾期送达不收。

附件:

《溆浦县2025年水稻低茬粉碎技术推广应用申报表》

溆浦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27日

溆浦县2025年水稻低茬粉碎技术推广应用申报表

主体名称

社会信用

  

法定代表人姓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建设地点

申报面积

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意见:

(盖章)

  

县农业农村局审核意见:

(盖章)

  

初审:张金臣 复审:向秋凤 终审:刘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