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农产品生产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县域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溆浦县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工作要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条件
(一)企业
1、在我县辖区内为主从事农产品生产的经营主体。
2、生产基地规模100亩以上,全程实施标准化生产。
3、产品有自己的品牌,连续两年无质量安全事故。
(二)乡镇
1、须是重点农产品主产乡镇。
2、有专(兼)职的监管、检测人员,开展本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工作。
3、有专门的检验检测室并配有仪器设备。
4、辖区内没有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内容
主导特色产业农副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设施设备配套,农业生产投入品监管信息平台、农副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建设。
三、报名要求
1、有意向参与申报溆浦县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项目的乡镇、农产品生产主体向溆浦县农业农村局提出书面申请,需盖单位公章。
2、报名地点:溆浦县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联系人:周康忠15074527189
3、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3月 10日
溆浦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2月21日